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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没有再犹豫,马上对陈三说道:“那风筝摊的绳子,你全部收起来,然后到那边树林里跟我们会合;其他人,随便扒件衣服穿上……整理着装武器!跟我来!”
这还不是几百年后一环又一环的běi精城,这郊外还是有着树林的,冬去春来虽然枝叶不茂,但对于要以步对骑的丁一来说,毫无疑问,这就是他所能利用的地利。所以他捡起那些杀手遗留的短兵,背负两把长刀,领着胡山他们奔向那片丛林。
而陈三倒是闻弦歌知雅意,不单将卖风筝的杀手那个担子提上马背,连卖生果老太婆那把直到她死掉都没机会用上、当扁担用的钉耙,也一并的取了,翻身上马向那树林奔去,堪堪去到林边赶上丁一他们,把东西卸落,只听丁一吩咐道:“扫去足迹,弃马。”
陈三听着心里对丁一的敬仰又便多了几分,倒不是他盲从,而是他懂马。
刚才骑着这马往回冲杀,如果不是他骑术不错,那些杀手又是溃散之中,恐怕根本就冲不回来。马再有灵性,它终归不是人。陈三半边脸被烫伤,他可以咬牙忍着,而马头脸被烫伤,它就忍受不了。
在奔跑之中它总是会把烫伤的脸往一边别,否则风一刮发疼它就受不了,这样总是一跑就偏;单是这样倒也罢了,而且这马要是屁股吃痛,它就跑得快,这脸是迎风的,速度一快相对的风速也就快,它一痛就慢下了,甚至不跑了,想骑着它作战,除非跟方才一样,遇着那些亡魂丧胆的溃散敌人倒还可以,否则跟自杀没区别。
所以陈三见丁一只扫了那马一眼,就让他弃马,心里却就更佩服了。只不过他不知道丁一考虑的,却不是这个问题,而是陈三也好,这里任何一个人也好,以骑战对骑战,一对一不见得有谁能稳胜从马背上长大的对手,别说一对十数骑,何况对方还有弓。那么多这匹马除了暴露自己一行人的踪迹之外,并无其他作用。
脱木思哈手上的弯刀斩倒了不下七八个溃散的杀手,鲜血让他找回了纵横沙场的感觉,他觉得这对自己很好,边上有伴当勒过马头过来问道:“那颜,俺们杀了这些明狗,会不会惹事?”那颜就是蒙古语里首领的意思,万户唤作土绵那颜、千户是敏罕那颜、百户是扎温那颜、十夫长是阿儿班那颜。
甩去刀上的血滴,脱木思哈将它收回鞘中,他没有出声,只是看着自己的伴当下马去那些倒地尸身上拔出羽箭,这年头没有质量控制系统,每一枝箭重量以及箭翎都不一样,也导致飞行的轨迹不同,这也是古代箭上都会刻上自己名字的原因,方便找回来,神箭手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箭,准头绝对是大打折扣的。
“不必担心。”他对伴当这么说道,尽管出使大明的他很清楚,草原还没准备好开战,但他不担心因此而让战争提前到来。因为他看得出来,这些被他们杀掉的人,都是溃逃的人,而且也是手上有功夫的,绝对不是平民,他们必定是被对手杀散,明人要查也是去查这些人的对头,查不到他们这些偶遇的瓦剌人身上来。他们这十几骑,不过是活动了一下筋骨过了一下手癖罢了。
再说,难道自己还任由明狗一涌而上扯下马来么?所以脱木思哈压根就不担心如何收场。
这时他的那些手下已经收拾停当,脱木思哈执鞭一指:“那姓风的明狗,说要送俺一份礼物,走,看看是什么东西!若不能让俺满意,他娘的风家别想在草原痛快!”那些伴当哈哈大笑,跟随着脱木思哈身后纵马而去。
而当脱木思哈一行奔到那个踏青处,映入他们眼帘的是那个满地残肢与鲜血的墟市。没有人作呕,也没有人反胃,他们从小在草原上,就习惯了杀戮,也看惯了鲜血与死亡,何况于跟随着脱木思哈的,都是经过沙场的男儿,哪里会把这点场面放在眼里。
然后,脱木思哈就看见了风家应承送与他的礼物。
那个让他至今不能释怀的明狗,压他马价还让他无法反驳的家伙:丁一。
丁一就站在树林的边缘,手里持着一把刀,身后还背负着另外一把刀。
“你不逃?”脱木思哈饶有兴趣地问道。
丁一摇了摇头:“你不敢杀我,正如我不会杀你,你我都担不起挑起战事的责任。”
“俺说不过你。”脱木思哈摇了摇头,显然他不准备和丁一做言语上的纠缠,压马价时,他已有了足够的教训,“但你错了,因为你死在这里之后,俺会帮你报官,说看见你横尸当场,不知被谁所杀。动手!”
他身后伴当纷纷取弓挂弦,拔出羽箭。
然后脱木思哈下巴差点就掉到地上了,因为他来到大明之后,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文官!虽然丁一前些日子刚刚谋得那个县丞的官身,但对于脱木思哈来说,和他谈马价的丁一,就是明国的文官。身带双刀这倒罢了,主要是一点也不讲究官体,这边才在挂弦,也没见丁一义正辞严说上两句,就这么跑了?真跑了啊!
“追!”脱木思哈心中对丁一的评价和恶感是愈深了,马鞭一指,便有几名伴当策马冲出,这些人真的马背上长大,走路全是罗圈腿的,那马术绝对不是开玩笑,短短几步已然提速,奔入林内之际,离丁一不过三五步。
但一种久经沙场的危机感,却使得除了先头两骑之外,后面的瓦剌人纷纷缓下马速了,他们嗅到了一种味道,死亡的味道,这种对于危机的警觉并不只是丁一才有,长时间经历血与火洗礼的战士,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第六感。
而这种感觉也的的确确救了那几骑瓦剌人。
当先两骑在奔入林内三四步时,便如丁一那个手下一般的惨剧,人马皆被那绳子切断,只不过丁一没有那卖风筝的杀手扯风筝的本事,所以绳子是系在树与树之间幽暗之处。外面正是阳光普照,这林内幽暗的角落,足以让人忽视这绳索,在它挂上血之前。
“啊!该死的明狗!”脱木思哈不禁怒吼,他这些手下都是打老了仗的,死亡并不可怕,对于他们来说,但不应该这么无声无息地死去啊!他走近了,拔出弯刀砍向那根绳,谁知道第一下竟没砍断,连接砍了好几下,才将那道夺去他两个手下性命的绳子砍断,拿出林外对着阳光看了,这看似麻绳的绳子,却是头发加上铁丝和牛筋编成的细绳,虽没有几百年后尼龙绳的纤细透明,但想凭双手扯断却是绝不可能。
“下马,小心些!”脱木思哈很快从暴怒中清醒过,他很清楚愤怒只会增加己方的伤亡,这是在战场上,一出又一出生命的凋零教会他的真理,如此深刻,以至可以在一瞬间就让他警醒:对手就是希望他愤怒。
短促有力的命令很快从脱木思哈的嘴里吐出,这些下了马的瓦剌人并没有因为下马就不堪一击,尽管支撑着他们壮硕身躯的罗圈腿显得有些可笑,但若有谁因此而放松警惕,那圈得住骏马的粗壮腿脚,绝对不会错失踹断对手骨头的机会。
他们没有排成一列横队拉线式搜索,也没有排成一行长队依次向前。他们象一匹匹的狼,尽管没有如丁一接受过正规的训练,但多年的厮杀让他们学会如何捕猎对手,几人一组很快就展开队型。
树林越往里走便越是幽暗,除了皮靴小心踩踏在泥土上带出的轻微声响,便只有绵长平稳的呼吸,还有鸟儿的啼叫,不论是丁一还是这些瓦剌人,都没有惊扰鸟儿的停憩……但很快在树林的西北角,便有鸟类振翅的声音传来,尽管不是夜晚,宿在枝头的鸟雀并不多,但对于有经验的猎手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脱木思哈一抬手轻轻拍了拍身边伴当的肩膀,冲西北方指了指,立时那人便带着四五个手下,冲西北疾奔而去。在发现了敌踪的时候,已经不在乎暴露自己的存在,反而这种鸟兽惊飞的气势,更能带给对手精神上的压迫,先声夺人!
至于那种夺去他们两个同伴性命的绳子,一般来说,除非真的势若奔马,速度达到那个程度,否则的话别说这个年代的绳子,就是几百年后的尼龙绳,也不至于把人切成两半吧?何况他们是要去杀人又不是赛跑,不太可能真是甩开膀子全力冲刺,所以脱木思哈丝毫不担心那种绳子能给他的手下再造成什么问题。
他更加不怕丁一有什么后手,因为他这边还有十来人,足够应付丁一的任何后手——这不是一场专门针对他们这十几骑的杀场,对于脱木思哈这种沙场常客来说,通过那一场的残肢,他很确定这一点,那些溃散的明人和丁一,才是对头。也许丁一这边不止一个人,但谁在乎?就算丁一这边有百十人又如何?草原的男儿从不在乎人数,若是人多就赢,明国早就荡平草原各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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