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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们想的一样,他是有预谋的犯罪。他需要血液,不过他选地取血人可能是随机的。”古龙点了点头。“羽毛,你觉得这是一个人作案还是团伙犯罪?”羽毛是局里的人给林羽菲起的昵称。
林羽菲想了想道:“这不像是结伙作案。因为太血腥和诡异。参与行动的人越多,风险就越大。可以判定是一个人。”
“他需要大量的人体血液。因为当场全喝掉不太可能,所以会储存起来,留到以后自己喝或者用于别的用途。我倒是听过外国邪教有用处女的血来保持年青的,他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修炼?长生?做科学实验?为什么二十年过去了,他再没有犯案呢?”燕风把他地ZIPPO打火机在手中倒来倒去,他不抽烟,不过这是个礼物,他想问题时喜欢摸着它。
“说起凶手的动机,要看他本人是哪一类型的人。你最好祈祷他是出于强烈地报复心,甚至是性变态,至少他们容易理解,心理驱动是有轨迹的,但如果他是个混乱地精神病患者,你就麻烦了。不要以为精神病患者总是混乱地,他们可能某一方面极其聪明。”
燕风想了想,“我感觉这个人在筹划什么,他的行为并非无缘无故。因为这之后,再没有出过类似地案件,他这么做可能是有明确的目的。我总觉得那十三个被害人一定有什么共同的特征才被他盯上的。也许他们遇到这恶魔是偶然的,但他们一定符合了凶手的某些条件。”
“这个人给我的感觉……他最大的动机,应该不是出于贪婪或者变态,因为他的手法这么有条不紊,这么面面俱到。你不是说,当时的目击证人听到他说了一句话……或者这第十三个人是中和体,是要把身体带走的。他说这话之前还猜测了一会儿。所以我感觉可能是一个游戏,或者凶手执着于什么。另外你要知道,杀人犯无论是出于什么动机,很多会在现场留下胜利的痕迹,那是一种心理炫耀感,但根据村民们所讲的现场情况来看,他几乎像没有存在过,这证明他不愿意使事情复杂化,只想一个人悄悄的做这件事,所以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个秘密,埋藏很久的秘密。”
“一个神秘的凶手,用神秘的方法取走了人血,这些被害人假设是特定的,为的是一个埋藏很久的秘密……”古龙总结道:“虽然我们离目标越来越近,可是还不能确定要朝哪一方面下手。以前是大海捞针,现在是大海捞磨成针的铁杵。“古局长就是会泼人冷水,要知道细致的描绘是必须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凶手会再度犯罪,如果我们限定好一个范围,下回他一露出马脚就能捉住他,好多陈年积案就是这么破获的。幸运总是光临有准备的人哪!”林羽菲说。
古龙连忙陪笑道:“对对,羽毛说的对,我是心急,一定会有用的。”“我再提供点有用的,你可别兴奋得昏倒。”林羽菲对着古龙夹了一下眼睛,模样调皮又夸张,但语气却正经而严肃,“这个人是个三十到四十岁的高大男人、独居、衣着考究、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可能是长发、指甲修剪得干净、有诗人气质,外表引人注目。”
“你从哪里判断出来的?”古龙有点奇怪,又有点不相信。
“第一,他杀那么多人,体力应该是成年人,他那么冷静,必然也不太年青,所以我判断出他的年纪。第二,他如此神秘,不可能生活在人群之中,所以他是独居,而且给我很孤独的感觉。第三,说他衣着考究,指甲修剪得干净,是因为目击者对他双脚的描述,目击者说他的脚又大又漂亮,脚大的话,个子应该不会太矮,脚都如此干净漂亮,手会很脏,指甲很长吗?而且这样的人,对衣服的要求也高。第四,你们说是什么族的后裔,而他的脚上有纹身,证明他重视传统,那个族的人不是留长发吗?他当然也可能是长发。第五,他为了神秘的事而进行神秘的行为,身上必有诗人的气质。最后,他做事谨慎冷静、喜欢秩序,这不用我解释了吧。他杀人后,连尸体都摆放好了,一个人,一个头,整整齐齐,不能说这行为是善良吧?”
第五十三章 车祸(上)
虽然案情没有重大突破,但和林羽菲谈过后,那个凶手的样子却慢慢地浮现在燕风的脑海里。他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情绪在胸臆间徘徊,有些兴奋也有些紧张,对凶手的动机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但也明白那个人不是能轻易制服的。
如果真如林羽菲的猜测,凶手所执着的是什么千百年的秘密呢?他又要怎么做呢?
不过目前契机还没有出现,他就老老实实地接着做他的消磨功夫,只是他的小队中,除了两个菜鸟刑警外,又多了个漂亮的女法医。景县这个地方的治安还真是好得很,几乎没有什么恶性案件发生,整个县城大概只有燕风忙得昏天黑地。
没有恶性案件就不需要验尸或者验伤,于是林羽菲跑来帮燕风的忙。对此燕风并不反对,多个人手总是好的,况且由于她的加入,那两个小刑警的效率也高了起来,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虽然这个表面斯文,性格却洒脱不羁的林医生经常调戏他们。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距离百日之期越来越近了,尽管燕风提醒自己要耐心,也觉察到凶手可能要出现,但仍然心乱如麻,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侦破案件的焦虑,另一方面是因为对玲珑的那一丝牵挂、想念和渴望。特别是当他疲惫以极的时候,总会想起她的开朗、她的可爱、她温暖柔软的身体。
玲珑来景县好久了,虽然他从不提她的名子,但古龙总是有意无意的提起。说玲珑打算在景县住一阵子;说他打算给玲珑找个工作;说景县的生活节奏更适合玲珑那种不好斗地性子;说他的儿子现在每天晚上缠着玲珑讲故事;说她这样能够赢得小孩子和小狗喜欢的人是真正地好女孩子。
“小孩儿和小狗是最敏感的,能本能地判断出哪个人的心灵最美好。”虽然燕风假装埋头于资料中,但古龙知道他在留心听着。他暗叹口气。同情老友在感情问题上的遭遇,又对两个人的情况无可奈何。
“小狗?”
“给我介绍认识!”
这次古龙是在午餐闲聊时提起玲珑的,几个人都在。。。而他话音未落,林羽菲和燕风几乎同时开口。一个是疑惑,一个是兴奋。
“你要认识玲珑干什么?她是女人。不如回头我帮你介绍几个好男人吧?”古龙执行女士优先地原则,先回答林羽菲,再说林头儿也嘱咐过他,要他好好照顾他的宝贝侄女。能帮她介绍个朋友就更好了,毕竟这位小姐年纪不小了,法医的工作又限制了她的社交。
“我不要男人,我讨厌男人,我要程玲珑。”林羽菲有点兴奋地说:“她做噩梦引发出案件,我比较有兴趣,不要试图给我介绍男朋友,我跑到这地方来就是为了躲避相亲逼迫大阵的。”
“你是同性恋?”古龙吓了一跳,看这位大小姐每天调戏局里的大小警察。不像是同性恋啊。
“我必须要纠正你的观点,同人女不等于同性恋,我是同人女。不是同性恋。人家我喜欢的是男人,你这样的成熟男人、燕风这样地腹黑大叔、这边这两个小正太。我都喜欢。但是女人我也喜欢。我是男女通杀!”
古龙听她说得像绕口令一样,最后也没弄清是怎么回事。但是男女通杀这话却听明白了,只是也不怎么当真。林大小姐来景县一段日子,她那德行大家全了解了,言语挑逗,动手动脚是常事,可没一分正经,谁都知道她最爱开玩笑,可她就是有本事让所有人都喜欢她。
“好吧,既然你强烈要求,我就介绍玲珑给你认识。”古龙心里突然冒出个想法,想利用林羽菲当红娘。
燕风不肯到他家去,玲珑不肯到警局来,两人就那么耗着,感情永远也不能进步。每当看到老友孤寂的生活,他就有些怪乌拉,那个美丽的女人竟然连死也不放过燕风,自私地无法形容了。偏燕风感觉欠她良多,任由她这么折磨,燕风不气,害得他一直为朋友不值。
“但有一个条件。”他继续说:“你可别带她去你家,回头又有什么心理暗示、环境暗示可怎么办?”
林羽菲连忙答应,自己也知道没人喜欢去她家,因为那是前法医容怡的旧房子,那位现在已经是一级通缉犯,错位尸身案地头号犯罪嫌疑人曾经在饭厅下面地地下室中解剖切割过被害人的尸体。没人敢住在那儿,不是害怕就是觉得恶心,可她不怕,况且她觉得那个女人也许会回来,如果她能捉到这个人,她就是女英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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