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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你不是说过萍琪派已经来到过这里,阻止了阿杰赶跑我的动物朋友们了吗?”
瑞瑞点了点头,此时她和小蝶都已经踏进了设计大棚提供的阴萌里。“说的没错,不过我已经有好一会儿没有见到过她了,所以我觉得她大概是已经回到夜岩堡那边了。”
随着距离的拉大,瑞瑞和小蝶的谈话声也变得愈发模糊,但是这只粉红小马已经听到了她所需要听到的一切。她将已经被拉开一条缝的城堡大门完全推开,将头伸了出去,嘴巴咧得大大的。“厨房骑士行动第二阶段已告一段落,只消等到夜班来到这里,再给他们来上一份‘烘培贿赂’,然后在天亮之前,一个派对级的厨房就可以投入正式的使用啦。”
~~~
无序坐在他的椅子上,两条后腿搭在桌面上翘起了二郎腿,同时他的尾巴绕到前面来,摆弄着地图上的小雕像。他嗫饮着一杯乍一看像是热可可,但细看过去其实是沸腾的不可言状之物,温度比岩浆还高的东西。正常的杯子在这种情况下早就融化了,上面飘着的早已化为了一小撮焦黑的粉末。这是他今天晚上他上床睡觉之前唯一需要的消遣。毕竟他的冒险者们都已经在他的引导下走上了正轨,现在也正准备要睡觉了,他还没有狠心到在他们睡觉的当会儿把怪物派遣到他们的尾巴后面。
没错,他就是这么一个仁慈又富有同情心的城主,他的目标也不是让暮暮一行马经受艰难的磨练,以此来磨砺他们的灵魂——至少那不是他的首要目标。他所做的一切的最终目的都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已,而且所采取的手段也不能够过于残暴——譬如说会导致世界毁灭的那种。暮暮那边的判决就是一个完美的例子。掷出像那样的判定结果,他本来做的应该是把一个哥斯拉型号且又无法战胜的怪物丢到他们前进的路径上来,但是他把这个威胁分割成了数个更小的威胁。
这样一来也方便他们把这个威胁给“咽下去”了
无序伸着懒腰挠了挠后背,他的目光从他的桌游板晃荡到了远方的地平线上。是那些小马的话,大概会把这山峰之巅所看到的美景称之为无与伦比吧,尤其是那些陆马们,对于他们来说,这简直就是从天堂映射到人间的一角,令他们蹄踏实地的动力源泉。但对于无序来说,他看到的却是某位公主的卖弄之举。
“哦,我看出来你又在卖弄自己的落霞了,塞蕾丝蒂娅,那些红的、橙的、蓝的光晕.......为什么你就不把它们混合起来呢,就这一次?然后再丢进去一些别的——”
就在这时,无序被一件——老实说,连他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事物打断了他的思绪:蹄子敲击在门板上的声音。他从那张桌游板旁长出来的椅子上站起,扭了扭脖子。他都没有注意到最近他的那颗小种子已经长出了一扇门来了:长长的台阶底部耸立着一扇巨大的双开门。敲门声再一次响了起来,向无序证明了这并不是他的想象力在作祟。
“嗯,还真是意想不到的小惊喜呢。”无序将他那杯热熔浆连带着那些的残渣一饮而尽,把杯子丢进了嘴里咽了下去,然后走到楼梯前。他坐到栏杆上,以尾巴作马鞭,抽了一下扶手。那扶手立刻活了起来,以一个平缓的,极具皇家威严气势的速度将无序送到了台阶的底部,在台阶的底部处缓缓地停了下来。
“谢谢你,好先生,这是你的小费。”无序朝着那个扶手掷去一枚硬币,后者立马将它一把抓住,并用一张前两秒还不存在的嘴把它贪婪地吃了下去,完事了之后还心满意足地打了一个嗝。无序用一只鹰爪握住门把手并将门拉开了一条缝,刚好够他把脑袋探出门外。
两匹小马站在最近才长出来的门廊上。一位是一只小雌驹,全身上下是玫瑰的粉色,鼻梁上顶着一对框形的眼镜。她正穿着一件小童子军曲奇制服,戴着一顶绿色的帽子。站在她旁边的是一只非常硕大的雄驹,无论是指其身高还是胆识,身披一件与树桩一样颜色的大衣,可爱标志是一把锯子。他背着一对装满了纸盒子的鞍包。
“........你好?”无序缓慢地吐出这两个词。
小雌驹连忙躲到那匹年长的雄驹背后。“外......外公......那是.....?”
“是的,没错,但不要紧张,”雄驹从背后推了推小雌驹,“就按照你在来时的路上练习的一样说就是了。”
小雌驹点点头,清了清她的嗓子,然后对上了无序的眼睛。“你好,先生,我是粉红萝丝(PinkRose),马哈顿童子军曲奇分队的第23号成员。我来木材镇与我的外公一起推销童子军曲奇,而我们从一匹过路的天马口中得知了你在此处落居的消息。所以呃...还有什么是比用这些美味可口的童子军曲奇来庆祝你的新树屋...长成,更合适的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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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序又将门拉开了一点,用背部抵着门框,熊爪和鹰爪交叉在胸前。“所以,你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是为了推销曲奇的?”
在无序的注视之下,萝丝慢慢地低下了头,盯着她的小蹄子看了起来,仿佛它们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事物。
她好几次想重新与他对视,嘴唇微颤着,仿佛想说点什么。但每一次与无序建立起眼神交流的那一瞬间,她又会立马低下头,直直地看向地面。这一循环持续了整整10秒钟,然后她的外公决定要介入了。
这匹雄驹并不是无序所想象的那种外公的类型。他现在可是正值身强体壮的中年阶段。有可能是因为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了自己的孩子,而相应的,他的孩子也在与他父亲同样的年纪时拥有了自己的孩子。“是的,先生。如你所见,我像爱着我的女儿一样疼爱我的孙女。她是我的小丽丽红(SpringRose)。所以当我的女儿问我能否帮她推销童子军曲奇时,我怎么忍心拒绝她呢?她几乎都已经要把童子军曲奇卖到木材镇的每一匹小马蹄上了。”
“但我还是落后于金蹄(GoldenShoe),”萝丝鼓起勇气说了出来,抬起头望向她的外公,“她今年又要成为售卖出最多曲奇的那匹小马并赢得一辆崭新的滑轮车的小马了,而她甚至都不想要那辆滑轮车。上个月她就已经有了一辆新的。她只是不想让我们得到它而已。”
“啊,不要慌张,我的丽丽。她不会胜利的。”
“我以为她的名字叫粉红萝丝?”无序以一种在看戏般的语气微笑着问道。
“杰克外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给我这样的小小马起外号。”
“杰克.....是那位每年的冬天都在中心城支起他那个小巧可爱的常青树和原木专卖场的木材杰克?”无序问,他的身体突然间长出了无数的松枝条,仿佛变成了一颗真正的松树。
“所以你听说过我,嗯,我猜这也说得通。你是暮光闪闪的朋友,对吗?她的家人是我最喜欢的客户之一。夜光有一双鉴赏同心节火焰的好眼睛。不过话说回来,无序,想不想来点曲奇?它们尝起来真的很不错。我们这儿有各种各样的品种。我们有薄荷山脉的、快乐涂鸦的、两步舞曲的童子军曲奇。在什么场合吃都合适!来,告诉他,丽丽。”
“哦....呃....”萝丝磕巴了一会儿,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儿,努力模仿起了她外公的语气。她现在能够直视无序的眼睛了,仿佛她外公正在由内向外散发出的勇气感染了她一般。“是的,先生,它们适合拌着牛奶来吃,而且绝对是派对的佳品。所有小马都喜欢童子军曲奇!”
“没错!”
无序抖掉了身上的松枝,木松条一落到地上,就像是海床上的鳞虾一样蹦哒着逃走了。枝条都脱落了之后,现在的无序身上穿着一件阔气的条纹西装,一只爪子忙不跌地抛接着一枚金币,牙齿间很随意地叼着一根牙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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