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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XII:Remus-PrideandPrejudice)
但瑞麦斯听到自己对游侠韦斯特说道:
“然而辎重车和陛下棺椁车不可能像游侠那样奔跑,我的人或者你的人,都没有那种能看透雾气的眼睛,所以不会在夜间行军,尤其是这种天气。所以我决定到了正午我们就扎营,因为现在简直和黑夜没什么两样。”
“请原谅我这个老人吧,游侠大人。我不具备精灵的敏锐,但却肩负重担。战争的经验告诉我,永远不要盲目前进,而我们正需要援手。不知精灵王陛下将迎接的人马安排在何处了?”
韦斯特道:“我们本该在森林入口与他们会师,但他们毫无踪迹。精灵的行动总是轻盈,甚至不会在土地上留下痕迹。追踪他们就像追踪矫健灵活的小松鼠一样难。”
“如今,大雾遮蔽了一切,而且现我们也没在原定的日期赶来。也许他们正等在另外的大道相迎,很难说我们是不是错过了。”
“哼,到现在连他妈个精灵鬼影都没见着,我看他们八成是在自己的森林里迷路啦!”
雷戈·普索森爵士操着粗哑的嗓音抢先就骂。
这位国王的护卫骑士现在负责的是王子的安全。他身材魁梧,扮相却与身边的其他光鲜的骑士们相差甚远。整套巨大厚重的旧板甲上坑坑洼洼、锈迹斑斑,甚至在腰间和大腿还有个几个裂口,显得十分粗陋。
但他和大多数人类有着一个共通点——从来都瞧不惯精灵的高傲。
“长耳朵们被大雾搞的他妈的迷糊了,连那什么狗屁追踪术也都已经失灵啦!早知道会这样,老子不如带几条狗来。”
雷戈继续胡乱的骂着。
“精灵只养狼。”游侠的眼中闪过不悦,“不过见到您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我们这边不养狗,因为它们实在太吵。”
“你他妈说什么?”
听了这话,雷戈已经将右手放在了腰间剑柄上。
这不是瑞麦斯第一次见到人类与精灵在言语上的针锋相对。
实际上,他早就司空见惯。
若非此行,连他自己都不愿意再来到这个古怪的林子中。
精灵从东方漂泊而来,自认是上古龙神后裔,存在已万年,自然从来瞧不上后来崛起的肉眼凡胎之人类。
在他们眼中,凡人愚蠢,肮脏。尤其内心更是反复无常,言而无信。
然而命运却如同玩笑,两个从未停止争斗的种族在最后的战役里同仇敌忾,终结了巫师的黑暗时代。
人王迎娶了精灵公主,两族达成了联姻。
瑞麦斯依然记得:当年在精灵都城——菲泽维尔那华丽的图拉昂大殿内,所有的精灵与人类共同唱起了赞美的歌谣。精灵王萨菲洛亲自将她美丽女儿那白皙如玉的手放在了安托尼亚·爱恩索德手中的那一幕——正是爱与和平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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