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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亲了,新郎换成小叔子。
杜天全和陈冬梅都傻眼了。
“这……”
这都叫什么事儿?
果然是遭到了高思文的嫌弃!
陈冬梅眼眶都红了,偷偷的抹了一把泪,求助的眼神看向男人。
“到底是红英嫁人啊,我们不能替他做主。”杜天全又气又恼:“红英愿意我们也没意见,如果红英不愿意,这事儿就算了吧。”
杜天全已经做好了退亲的准备了。
原以为高思文是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青年,却没料到嫌弃得这么明显,心眼这么小!
他的女儿再不好也不容别人嫌弃的。
更何况这原本就是一个意外,要不是高志远将人捞起来红英说不定就没了。
救人之恩以身相许自古以来就是一段佳话。
但是,红英那妮子对高思文的心思当爹娘的都清楚得很。
突然间换成小叔子,任谁都转不过弯。
红英怕是更艰难。
“那……”
“等红英醒了,我和她谈谈。”高志远淡淡的说:“我先走了。”
“唉,志远,你……”张桂兰连忙跟着儿子跑出去了:“你这样子就行了?”
“娘,您不用管。”
“你个臭小子,自小主意就多得很,你……”张桂兰甚至有一种想法:把红英从水里捞起来的时候是真的还是故意的?
高志远喜欢杜红英?
这个念头闪过,她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杜家,陈冬梅一脸愁容的看向杜天全。
“急什么,红英愿嫁就嫁,不愿意就退亲,她要嫁不出去我养着她,我死了以后让红兵红卫养,我老杜家的闺女岂能让人嫌弃的。”
作为准老丈人杜天全恨不能揍高思文一顿,尼玛,红英的命比所谓的清白还重要吗?
“他不娶还好,娶了嫌弃红英才是大麻烦。高志远长得高高大大的,一看就是个有担当的男子汉,比高思文好,嫁给他也行。”
一个大男人,心眼比针小,红英不嫁他更好!
“话是这样说,可是红英她愿意嫁给高志远吗?”
“爹,娘,我嫁。”
“红英?”
杜红英其实在高志远说他娶的时候就醒过来听到了外间的谈话。
脑子还昏昏沉沉的,昏睡中她做了一场梦,严格说来那不是梦,那是上一辈子的记忆。
上辈子的她嫁给了心上人高思文,一心想要为她生儿育女做一个贤妻良母。
高思文是代课老师,要上课,杜红英就揽下了所有的家务活;伺候公婆,田里劳作,将自己晒得黝黑不说,三大五粗的完全像一个大男人一般还能挑得起一百五六的毛谷子。
结婚三年却没能怀上,杜红英内疚得很,一天高思文抱回来一个三岁多的小男孩,说是一个朋友捡到的流浪儿。
杜红英视这个孩子为亲生,一心一意还想着这个孩子会给她养老。
孩子八岁那年村里的孩子骂他是野娃儿,他不服就上去干架,一群孩子打他一个,血流如柱送到镇卫生院抢救,医生说要输血,高思文立马挽起袖子说输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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