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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2页)

《史记·孝文本纪》列举出文帝的一些做法:如废除“肉刑”,废去了黥面、劓鼻、刖足等的刑罚。他认为这些是不讲求恩德的做法,不符合自己作为民之父母的主旨。又如他登上帝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衣服、车驾无所增加,有时候还开放法禁来为百姓谋利。再如他曾经想要建筑一个露台,但预算下来要花费黄金百斤,于是放弃了。他说:“黄金百斤就相当于十个中等水平家庭的财产了。我留守在先帝的宫室,还常恐怕玷污它们,还要建筑露台来干什么呢?”他自己常穿粗厚的衣服,连宠幸的慎夫人衣服也不能长到拖地,帷帐不能有绣花图案,表示敦厚俭朴,作天下的表率。汉文帝治办霸陵,既不修高大的坟冢,也不许用金银铜锡来装饰随葬器,而都用瓦器,这也是意在节俭,不扰民。

另外文帝死时,留下的遗诏也很有意思,有几点可以说:一,明确指出反对当时社会的厚葬风气。二,不要因为他的逝世,而让百姓服丧很长时间,避免扰民。要对天下的官吏、平民发命令,只用三日举行丧礼,免除其余的服孝规定。此间不要禁止婚嫁、祭祀、饮酒食肉。三,作出许多细节的规定,比如参加丧礼不要求光着脚、服丧的带子不要超过三寸,不要陈列军队和用上兵器仪仗,不要动员百姓到宫殿去哭丧。对宫中如何操办丧礼也有很多简化的指示。四,他命令死后将后宫中夫人以下至少使全部遣送回家,也显现出了人性化的某些光彩。五,霸陵一带的山水保持原来的面貌,不要因为修建陵墓而有所改变。用今天的话来说,这个皇帝死了还关心着生态保护的问题。

汤谐曾有评论:“孝文为三代以后第一贤君,史公在孝武时作《孝文纪》,故尤极无穷慨慕也。二十余年,深仁厚泽,纪中排缵()不尽,止举其大要,而余者令人悠然可思,正是史公画龙点睛妙手。”(《史记半解·孝文本纪》)当然,这里不去全面评价汉文帝的历史功过,但是一个封建的帝王能做到上面所说的那些,也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了。

汉文帝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比如汉光武帝曾使司空告祠高庙时,就说到“薄太后母德慈仁,孝文皇帝贤明临国,子孙赖福,延祚至今”,还给薄太后上尊号“高皇后”,并迁移到高庙奉祀,而把吕后从高庙中替换出来。汉光武帝去世时,在遗诏里还说:“朕无益百姓,皆如孝文皇帝制度,务从约省。”

以上两篇《孝感动天》、《亲尝汤药》,讲述了虞舜、汉文帝之孝,可以看作《二十四孝》中的第一个单元,都是从最高层次的天子角度来说的。不过也有区别与互补,虞舜、汉文帝虽然都是天子、帝皇,但是虞舜毕竟让人感到传说的虚无缥缈,而汉文帝则让人感到历史的真实性,而且汉文帝行孝之中也没有那种渲染的“孝感”神奇,是实实在在的。这两则也让人们看到孝子传统在最高层面的遥接、继承与流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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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参:啮指心痛

《啮指心痛》是《二十四孝》的第三则故事:

[周]曾参,字子舆。孔子弟子,事母至孝。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参忽心痛,负薪以归,跪问其故。母曰:“有客忽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

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评说】

此则标题“啮指心痛”,也有作“啮指痛心”的。“啮()”,是咬的意思。这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曾参这个孝子,服侍母亲的孝敬之心达到了极点。一次,曾参在山中砍柴,家里有客人来到,其母不知道该怎么办,盼望儿子早点回来,但曾参还是没有回来。于是她就咬自己的指头,曾参忽然心痛,就马上背柴归家,跪在母亲前面,询问缘由。母说:“有客人突然来到,我咬指头让你感悟。”

现代人一看这故事当然会哑然失笑,这种通讯的方法竟然比现代人的手机、电话还方便?其实这就是《孝经》所说的“至孝”而引发的“孝感”了。当然这是一种浪漫化的思维方式,然而往其深层看,就是说孝子与亲人的心是时刻连在一起的,彼有所动,此有所感,彼此相互感应,心心相印,息息相关。这大概就是现代人所谓的心灵感应吧?骨肉至情之深、孝子至孝之诚,由这一故事彰显出来了。

东汉的王充在《论衡·感虚》中首次记录了这一故事:

传书言:曾子之孝,与母同气。曾子出薪于野,有客至而欲去。曾母曰:“愿留,参方到。”即以右手(,同扼)其左臂。曾子左臂立痛,即驰至,问母:“臂何故痛?”母曰:“今者客来欲去,吾臂以呼汝耳。”盖以至孝,与父母同气,体有疾病,精神辄感。

这里有一个细节可注意,即其母不是咬手指,而是用右手扼掐自己的左臂,然后曾子的左臂也立刻疼痛起来。唐代的干宝《搜神记》则有这样记载:“曾子从仲尼在楚而心动,辞归问母,母曰:‘思尔啮指。’孔子曰:‘曾参之孝,精感万里。’”此故事在流传中不断被改变、加工,至此出现了“啮指”的细节,而且又将母与子之间的距离隔得更远了,甚至远在楚国了。这似乎又太玄乎了一点。因此回过头来再看《二十四孝》的“啮指心痛”,我们可以看到其中一些综合、融会、演化的发展线索。

不过,传说的方式虽不一,但是心灵的感应是一样的,由于孝子与亲人的“同气”,达到的精神上的通感、感应是一样的。《孝经·感应章》所云:“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曾子的故事虽然有些夸张,其实也就是《孝经》中“孝的感应”之说的演绎。我们都知道“母子连心”这句话,曾子的故事从某一个侧面为此作出了一个注解。其实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应该心连心,心印心,心贴心,是一种心心相印的心爱。

闵子骞:单衣顺母

《单衣顺母》,又称为《芦衣顺母》,这里讲述孔子又一个著名弟子闵子骞的孝行故事。这是《二十四孝》中的第四则故事。

[周]闵损,字子骞,孔子弟子。早丧母,父娶后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损,衣以芦花。父令损御车,体寒失。父察知故,欲出后母。损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母闻改悔。

闵氏有贤郎,何曾怨晚娘。

父前留母在,三子免风霜。

【评说】

闵损(前536~前487年),名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是孔子的著名弟子,其家乡在今天山东的费县汪沟镇闵家寨村。

闵子骞,早年丧母,其父娶了后母,又生了二子。后母给自己生的儿子穿上棉絮做的冬衣。后母妒恨闵损,给他穿的是芦花填充的冬衣。父让闵损驾车,闵损因为身上寒冷不堪而失控,连驾车的皮带子都掉了。“”(),就是驾车前行所用的皮带,从骖马的外辔穿过服马的游环,系于车轴,从而引车前进。

其父察知了此中的缘故,便想要休掉闵损的后母。闵损说:“母亲若在,只是我一个儿子寒冷;母若离去,三个儿子都寒衣单薄。”其母听到后,后悔不已,从而改过。

这一则,民间又称为《鞭打芦花》,其中不是由闵子骞自己陈述原因,而是由其父用鞭子抽打闵子骞,从而衣中露出芦花而知道了实情,这样的细节似乎更有戏剧性。如今汪沟镇闵子故里,依旧民风淳朴,《鞭打芦花》的故事广为流传,并且已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他们准备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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