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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第2页)

那天晚上,我对那姑娘说:“你不是喜欢说爱情吗,我真的爱上了一个人。”她流泪了,泪水流进她的嘴角,她双唇一抿,嘴唇潮乎乎的,充满了柔软的质感。这时候,她更像一个不更世事的小姑娘了。而我是一个大男人,我不爱小姑娘。她说:“你终于会说爱了。”我说是的,我会说爱了,但你不要误解,我爱的不是你,而是另一个人。她笑了,认为我在说谎,她把我的冷漠当成了庄严。我不愿意她受苦,不愿意欺骗她,直捷了当地说:“我爱上你妈妈了。”她瞪大眼睛说:“我妈妈四十一岁了。”我说,我爱的就是四十一岁的女人。她说:“可是她是我妈呀!”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不仅是你妈,还是你爸爸的妻子,但这并不能证明我就不能爱她。

姑娘嘴唇上的泪水完全被她身体的热量吸干了,她问道:“哪种爱?”我说:“爱情的爱。”

她掴了我一个耳光,骂我是流氓。

从此,我们的关系就断了。

后来,她递给我一封信,极尽羞辱之能事,说我之所以爱她妈,是因为我有恋母情结,我其实是在爱自己的妈,我从小到大,就做着乱伦的美梦。她还说,她根本就不爱我,她是赫赫有名的公关小姐的千金,我不过是住在老山区的农民的儿子,而且,我爸从小就当流浪汉,也就是说,我是流浪汉的儿子(我真后悔把我爸的故事告诉了她),她怎么会爱我呢?她跟我相处一年,只是逗着我玩,与一个老流浪汉的儿子接触,对任何女孩子而言,都是充满刺激性的。她大概就说了这些。我把信撕了,扔到了校外的田野上。

没过两个礼拜,她就跟另一个男生好上了。

那男生不跟我们一个班,年龄比教我们的有些老师还大,据说他高中毕业回家学会了篾匠,还当了一年村长,突发奇想,又回到学校从高中二年级读起。那家伙的脸上总是泛着能粘住苍蝇的油光,眼睛里偷偷摸摸地活跃着邪恶的欲望。那姑娘仿佛就需要这些,因为她比跟我在一起显得快乐。我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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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豆(3)

人类的爱情早已经终结了,我与那姑娘的故事,印证并巩固了我的信念。越是终结了的东西,越是急于寻找,这与人类寻找恐龙的踪迹、并不无矫情地保护大熊猫如出一辙。

但这并不证明我对一切都灰心丧气。恰恰相反,我的热爱远多于憎恨。爸和村里的许多人,以为我跟广汉结交,就注定是一个不懂得爱的人了,这种看法虽然让我沮丧,但不会左右我的行动。爸现在最大的苦恼,是我还没找到女人。找一个女人并不难,关键是:找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我不会遵从习惯,更不会像成米那样,对此事漫不经心。漫不经心才是真正的冷漠。

一切都可能发生。

小夭(1)

二姐发信来,让我去北京打工。我已说过多遍,我不会去的。一想到北京的地面上全铺着水泥,有的地方还铺上了坚硬的大理石和花岗石,我就憋得慌。我告诉二姐,我已经把房修好了,一辈子也不想离开望古楼,她就嘲笑我,说我修的房连北京的乞丐也看不上。二姐的优越感是怎么来的?她上班的那家电影院,由于没法与专业影院竞争,早已关门,二姐夫是一家企业的小职员,收入也不算高,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二姐还是有那么强烈的优越感。其实二姐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她太希望从整体上融入城市了,所以看不上故乡人的生活。她的优越感是装出来的。她说北京的乞丐也比我过得好,是因为她根本就不了解乞丐的生活,她带我逛街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乞丐,从垃圾桶里找出一只菠萝,菠萝上长满了尖刺,他一点也不在乎,张开大嘴就咬。没有人注意他。我们看到过好几个乞丐,可二姐从没在意,她的眼里进不了那样的人。

没有什么力量能让我离开土地。我的骨头就是从土里生长起来的,并最终回到那里去。今天上午,我锄地的时候,挖出了一小截骨头——我常常从地里挖出一小截骨头,我知道那是祖先的骨头。听说这里来过一个逃犯,来过一对男女,还断断续续地来过许许多多的人,这骨头就是他们的。若干年后,还有人从地里挖出一小截骨头,那是我的骨头。

人就是这样生生不息。

奇怪的是,中午我听成米在念一段书,那书里正是写的一小截骨头,写书的人跟我想得一模一样。成米成天泡在书里,想得比谁都深,可他就是不愿意去田地里验证自己的思想。他好像觉得书里的东西才是真实的,美好的,一走进田野,脱下文字的外衣,一切就变得虚假了,丑陋了。其实,哪里是那么回事呢,我们赞扬一个人俊俏的时候,是说她本人,而不是她穿的衣服。书写得再好,也比不上生活本身。成米那么聪明,为什么就看不到这一点呢?我觉得,他不是看不到,而是不愿意面对。真实的生活,总需要人去处理。这比翻书麻烦。成米最怕麻烦。他和苗青都生活在梦里。一个生活在别人的梦里,一个生活在自己的梦里。我甚至想,连我二姐也生活在梦里:习惯的梦里。他们有很多信念,却没有一个信念真正属于自己。他们表面上很看重自己,事实上,却把最真实的自己完全忽略了。快乐和痛苦都是别人强加的,或者不如说:他们把习惯性的快乐和痛苦强加到自己身上来了。

苗青和成米的梦没有交叉的地方,因此他们常常吵架。吵架也是一种习惯。人就是在苛刻和争斗中毁掉一生的。没有谁是赢家。当年,卫老婆婆跟婆妈吵架,跟朱大娘吵架,婆妈又与朱大娘吵架,她们谁也没赢。朱大娘对人说,婆妈早死了,因此她输了,这话不对,寿命的长短不是主要的,关键是,在这一生中,是否找到了令自己感动的东西。

没有什么能有在土地上劳作更令我感动的了。

那些或硬或软或肥或瘦的土块,总是在亲切地提示我:这就是幸福。

虽然简单,可简单本来就是幸福的原貌。幸福总是朴素的,在平凡的生活中悄悄降临。

当我一站到田野上,就觉得格外安全,泥土不欺骗我,风也不会伤害我,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再不愉快的事情,田野都能帮助我消化。再说,真有那么多不愉快吗?——我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苦难,但是,神都在自己的心中。我就是这么想的……

“有身体真好。”这是娘家的三月说过的话,就因为她说了这句话,使她的名声比她姐姐秀光还糟糕。大河两面的人都说她是荡妇。我还记得三月说这句话时的情景。那正是三月天,春光大好,油菜花遍地金黄,我和三月坐在一棵结出青果的杏树底下,她顺手摘下一只野豌豆荚,剥去绿色的果实,将荚壳放到嘴边去吹。她吹的是《郎骑白马要回城》。吹完了曲,她就唱:“郎骑白马要回城,双手拉住马缰绳,叫妹死来妹就死,叫妹丢绳万不能。”之后,她把豌豆荚揉碎,叹了声:“有身体真好。”

小夭(2)

她吹的曲子和说的话,都被躲在油菜田里的黑娃听到了,黑娃是有名的二流子,他曾经为了摸女人的奶,故意把口水吐到过路女人的前胸上,再慌忙脚手地用手去帮人家擦,边擦边说对不起,女人离去后他就笑得前仰后合,像赚了多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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