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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第1页)

“怎么断定就是他呢?”一位阿姨不甘心没有来自美国或台湾的电报。

母亲神色激动地宣布,断什么定?有他的鞋子,有合得上的时间,有当地派出所拍下的照片,还有他的羊毛背心……还有什么屁放吗?他死了!死了!

妈妈的鞋子糊满黄尘,成了个泥壳,右边一只鞋已前头开花,露出了大指头。她用胜利者的眼光扫视那些面孔,看他们如何躲躲闪闪地表示信任,表示理解,表示迟到的同情,看他们等候多时之后沮丧而乏味的支支吾吾。妈妈赢了。

大姐哭起来了。

大哥哭起来了。

妈妈也哭了。我们全家有了理直气壮哭泣的权利。我们哭得如释重负安心落意乃至有些兴高采烈——哭声是确证父亲已经死亡的凯旋与庆祝。

但父亲永远不再有了。他消失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这就是说,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中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完饭洗碗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洗完碗喝茶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边喝茶边谈论天气或谈论邻居或谈论政治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上厕所或去浴室的时候,他不再有了。在我们的一切时刻,他不再有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鼻血(8)

父亲是否真正死了,其实我总是疑惑。

他不再有了,不再在我面前语法严谨地阐述党报社论以及谴责自己的过错,但他就不可能在别的一扇窗子后凝望?或在远方的一条街道上行走吗?不在并不一定是消失。以前他出去讲课,开会,下乡支农,都不在我面前,没有什么奇怪。“不在”为什么就必定是“死去”?一九八八年,我乘船渡海迁居海南岛的时候,一九九一年我乘机飞离国门看窗外大地刷刷刷滑落的时候,还在困惑于这个问题。似乎我在轮船和飞机指向的前方,还可以找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和慌乱,当时我应该跟着母亲和姑姑去河滩上迁坟。那样我可以找到更多的根据,证明陌生河滩上的陌生死者,并非我父亲。

派出所提供的照片,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肉球,光滑闪亮,膨大松泡,除了眼角一条皱纹有点让我眼熟,那肉球与父亲面容并无太多相似,很有假冒之嫌。大姐还告诉我,死者身上的毛线背心也不大像母亲所为。母亲的针线要粗得多,织出的男式背心不应该是那种麻色,应该是一种浅灰色。

是的,我也记得是浅灰色,浅灰色的毛线背心到哪里去了?

我仍能嗅到父亲的气息,是他柔软腹部渗出来的温鲜,是他腋下和胸口汗渍的微酸,还有刮过胡子以后五洲牌药皂的余香——妈妈常要他用这种药皂,防治他的神经性皮炎。这种气息来自那一个晚上,当时我跟着他假期支农后刚刚回家,睡在一只竹床上。我醒了,背上很痒很舒服。我发现他正用蒲扇驱赶蚊子,轻轻抚摸我光溜溜的背脊,小心剔着我背上暴晒后脱落的皮膜,似乎在对妈妈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毛佗真是长大了,十三岁的人就能挑一百二十斤红薯了。一百二十斤红薯,我看了秤,真是一百二十斤……”

我惊异万分,父亲居然能像其他人的父亲一样,对我有如此亲昵的举动。他平时为什么总是端着一脸严肃,总是离我远远的?

他又说:“毛佗也懂礼貌多了。那天吃饭,他在老乡面前还能讲讲客气,说老乡烧菜身手不凡,每一样菜都余味无穷,嘿嘿,余味无穷……”

这是我在农民家吃饭时耍弄初中生的文雅,好容易才憋出来的一句,并无什么幽默和别致。父亲也许觉得儿子的表现未受到旁人的重视,后来转弯抹角一再重提了三次。可惜人们仍没有什么反应,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谷子和天气。他大概一直为此事遗憾。

我仍然闭眼装睡,希望时间慢慢走。我装着不经意地翻身希望时间慢慢地走,我装着睡意正浓连嘴都忘记合上希望时间慢慢地走。我害怕他略略粗糙的指头,停止——在我背上的抚摸。

我忍住了鼻酸。

他是个谨小慎微的人,甚至对自己的子女也软弱。有一次他午睡了,我们几个小把戏愤恨他未能带我们去游泳,悄悄偷走了他的眼镜和香烟,在他头上扎了个冲天小辫,在小辫上挂了些草须。他迷迷糊糊醒来,也没照镜子便出门上班去了。他肯定被同事们哄笑,也忍受着没有眼镜和香烟的苦难,但他回来只是咕哝两句“没名堂”,便算事情了结。我们这才一个个从桌子下或柜子后钻出来。

我还记得,有一天他骑车回家时摔了一跤,右脚被一块破瓷片划了道大口子,血涌如注。路上围了一圈闲人观看。他躺在地上,看见我哥哥挎着书包放学回家,也挤进人群看了看。不知为什么,哥哥没有任何表情和举动,又退出人群自个儿走了。父亲被别人搀着回家,后来向妈妈偷偷说起这事,显得十分伤心。“没名堂,这没天良的,他就自己走了。”但他仍对我哥宠爱有加,尤其对大儿子的作文十分得意。与客人谈话,总是处心积虑地要把话题绕到作文这方面来,然后极为谦虚地提到儿子的作文获奖,说这小家伙生性愚鲁承蒙错爱枉担虚名等等。那时候他满面红光,大呼大唤地要喝酒。 txt小说上传分享

鼻血(9)

全国闹饥荒的那些年,他患水肿病,双脚肿得又白又大,经常气喘吁吁,一坐下去就怎么也站不起来。但他把单位照顾他的一点黄豆和白面,全让给孩子们吃。假期他还抢先报名,去农村参加劳动,然后带着阳光烧烤出来的一身黑皮,带着手上和腿上很多虫咬草割的血痕,疲惫不堪地回家。家里一大堆南瓜和冬瓜,或者红薯和土豆,通常是支农者的收获。在这个时候,他躺在一边喘息,微笑着享受儿女们回家时的欢呼雀跃。

他常常有些头晕,身体不大好。妈妈便给他买了一个很大的牛肉罐头,但他舍不得吃,说过节时大家一起吃。他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了一座菩萨,让我们充满幻想和兴奋地把它景仰了两个月。其实,这个罐头谁也没吃上。有一个贼来到家里,把罐头拿走了。妈妈气得火冒三丈,骂过了贼就骂他,骂到恼恨处,连他哪次掉了几块钱,哪次让邻居占了我家的便宜,连同他出身地主以至祸及子孙等等我们还不太懂的事,也一股脑骂将过去。

他坐在门外,默不吭声。

他没有吃饭,走了。后来那半个月里他一下班就深入街头巷尾,想找回牛肉罐头。也真是巧,他居然找到了贼,是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小偷在另一次作案时被发现,由别人扭送到派出所。

当然,罐头早被吃掉,连罐头盒也无影无踪。父亲不但没有要求赔偿,连骂都没有骂一句,看到盗贼不过是一个无衣无食的穷人,还往对方手里塞了点钱。

他从没在家里说过这件事。我是后来从邻家孩子那里知道的。

也许,那个夏夜里的父亲预感到厄运来临,预感到自己将要去理发,将要朝着阳光迎面闯过去,才给我留下了史无前例的抚摸。他照例不会说什么。这已经足够。这短短的一刻的抚摸已足使我记住他的气息,足使我凭借这种气息去寻找浅灰色毛线背心。他知道他的毛佗能挑一百二十斤重的红薯了,他看过秤的。他知道我是他的儿子,如今已经长大成人。即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忘却了他,儿子还是能找到他。他对此完全胸有成竹。

我找出各种借口出门去,比方去看*什么的。我狗一般地四处乱窜,有时在某条街上接连着来回一二十趟,却不知道应该干什么。据实而言,我怕见到同学,怕见到邻居以及任何熟人,只能专走偏僻的小街小巷。有时候从热闹的大街一拐进偏僻小巷,就如笼鸟归山心花怒放,有一种脱离危险地区的放松。因为在这种小巷里,人们不大可能认识我,不大可能辨认出我满脸的耻辱。他们更不会像学校里的那些红卫兵,贴出“老子反动儿混蛋”一类标语,把住教室的大门,只容革命家庭的子弟通过,让我们这些所谓狗崽子跳窗子或钻墙洞,在他们的哄笑中滚他妈的蛋。

我到处寻找,追上每一个形似父亲的背影,看他们的面孔是不是能让我惊喜。我去过父亲经常出入的书店、剧院、图书馆、邮电局以及西餐厅,看熙熙攘攘的人流里,是否有什么奇迹发生。我还去过郊区,想找到父亲说过的一个小屋。他说那小屋依山傍水,门前有两棵高大的梧桐树,还有一个葡萄架,有葡萄架下竹制的桌椅。还记得他说过,小屋的主人姓王,用石头垒墙,用石板铺地,家具都是用粗大的原木随意打成,几橱好书涉及古今中外,一个装酒的葫芦和一个大嘴的陶质猪娃,给他印象特别深刻。他说他走遍大江南北,就发现了那个神仙的去处,真想自己一辈子都住在那里。 。。

鼻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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