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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也不忍心打破孩子一颗顽强的心,又不愿他这么难过,开始转移话题,让孩子讲讲他过去的故事,讲讲他所知道的甘露镇的过往,不让他再一头扎在前面的题目里难受。
谈话间,老爷子注意到孩子虽然长得十分秀气,但脸上还是有风吹日晒的痕迹,脸色也比一般孩子要深一些,脸颊上还有发红的冻伤,而最让人心疼的是那双可以说伤痕累累的小手,自己的手虽说苍老,但手上却没有伤痕,也没有过度劳作的痕迹。这个年纪的孩子的手应该是白白嫩嫩如美玉一般,但这双手上却留下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伤痕。幸运的是孩子还小,只要不再让他受这些不该受的苦,脸上手上的痕迹应该都会慢慢消失,但现在看着还是让人心疼不已。
孩子上了马车就没肯老实正坐着,总是盘着腿活像个修士,老爷子当然也不会去说孩子没个正经坐样。但一来二去终于还是发现了异样,孩子有时盘腿而坐,有时两脚相对,把脚底对贴着脚底,时不时又跪坐着把脚压在屁股下面,但就是不肯把脚伸展开来正常放到地面上。虽然孩子好动这点不奇怪,但不必总是这样选个十分不舒服的坐姿,直到老爷子发现孩子总是把双手捂在脚上,这才明白过来。孩子这身新衣裳是店里伙计帮买的,脚上也是一双新布鞋,但似乎有些单薄。
“你冷吗。”老爷子关心道。
“不冷。”孩子回答。
老爷子自然不信,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老爷子渐渐摸清了孩子的性格,他总是默默忍受着痛苦,如果你去问,你总能收到否定的回答。既然他说了不冷,那大概率就是冷的。
老爷子伸手去抓孩子的手,孩子的手像是被插进了冬天的水里一样冰冷冰冷的。小孩子的体温本身就比成人要高,但摸到这双手的时候,老爷子还是心头一颤:“还说不冷。”
南方的阴冷和北方不同,北方要防风,天寒地冻的时候没人敢在大风中不带防护行动,但只要把风防住,门窗关好,在屋里冷一些也无大碍。南方不同,南方再冷不会像北方这样酷寒,这种情况下只要人一直在动,是没什么太冷的感受的。但只要一静下来,阴冷就像邪祟一样不断侵蚀人体,同样是冬天坐在屋里,南北感受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就如南方人一直不明白北方人如此严寒是怎么生存的,而北方人也不明白南方本来就不该冷,南方人怎么叫苦不迭,矫情得很。
这身行头是伙计给孩子买的,伙计一天都在劳作,穿得多了反倒碍手碍脚,所以不能多怪伙计。只是现在孩子一直坐在马车上动弹不得,本来还算合适的衣裳就十分不合适了。
双脚本就是离身体最远处,手都如此冰冷,更何况脚。老爷子想要把孩子的双脚抱进自己怀里,孩子当然不愿,把腿抽了回去。
“你再不老实,我就把那道题的答案大声说出来。”老爷子威胁到。孩子受了威胁,停止了挣扎,但脸上还是挂满了尴尬。老爷子觉得不够还想多做些什么,看孩子一脸抗拒的样子,轻叹一声,才认识没多久,想让孩子敞开心扉还得慢慢来。
孩子蜷缩身子依靠着马车棚,脚被老爷子紧紧攥在了怀里,身体渐渐的没有这么冷了,眼巴巴的望着车顶,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不知不觉中马车已走了一下午,不知什么时候车前的人唤声,到站了,孩子听闻立马两腿一抽,快速的溜下了马车。老爷子看他那急不可耐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
离了小镇,跟着马车到了城里已是黄昏十分。跟车队在新客栈落脚办了些手续,离饭点还剩一小段时间,老爷子扯着孩子去添点衣物。
老爷子习惯了孩子的不情不愿,不如说是早有预料,在店里试衣的时候孩子就十分抗拒,但现在不是尊重孩子意愿的时候,所以在老爷子极力的坚持下,孩子在原来的衣裳上套了一件马甲,头上多了一顶帽子,然后一条红围巾,一双手套和一双黑色的小靴子。
孩子本来长得秀气,现在看来更加养眼了一些。
刚才在店里还一脸不快,回到客栈的孩子似乎高兴了些,因为孩子发现添了这些衣物真的就感觉不到冷了,这种暖和的感觉在以前的冬天是感受不到的,之前冰冷冰冷快要失去知觉的双脚现在也被厚厚的靴子包起来暖洋洋的。当然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在孩子看来穿着这样黑色靴子的人都是不一般的人物,有县太爷,还有胜文的捕头老爹,也是穿着一身官府提着官刀脚踩着黑色的官靴,时不时还领着一帮捕快招摇过市,样子十分威风。他们有时候会装模做样的追着自己满城跑,孩子想起这些事情不禁觉得有些滑稽,反正穿靴子的人都是高人,那可不是一般人能穿得了的。但突然想到那混蛋老爷和混蛋少爷是能穿着一样的靴子,孩子心里似乎有些不爽,但无伤大雅,应不妨碍他走路时步子都迈得更大了一些。
老爷子在客栈打点完客房和饭菜,转眼发现孩子不知去了哪里,想来孩子一路上颇为老实,应该不会走远,老爷子出了客栈门口却也没看到孩子。
“天龙!天龙!”老爷子唤道,孩子给自己取的名字还是让老爷子感到有些不适应。
“这里!”老爷子循声看去,这才发现孩子就在离自己不远处的石阶上,刚才愣是没注意,看来这家伙很是擅长把自己隐藏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也许是习惯使然吧。
天龙安安静静的坐着,映着夕阳的余晖,静静的看着对面,客栈边上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空地,傍晚无事的孩子喜欢聚在一起嬉戏打闹。
“不去跟他们一起吗?”
“我又不认识他们,谁会和一个贼一起玩。”
“他们也不认识你啊。”老爷子看来看坐在身边的孩子,剪掉了乱蓬蓬的头发,换上了新衣新鞋,稚气的脸上一双眼睛闪闪发光,除了有些瘦弱和有些拒人之外的忧郁神情,没有人会知道这是不久之前的小贼。
“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玩的。”孩子幽幽说道。
孩子在镇上只有一个朋友老爷子是知道的,宋鸿飞儿子宋胜文继承了母亲的聪慧,在学堂的课业可以说出类拔萃,但孩子性子太过于温婉,又由于太过出色总是被先生拿来作为榜样,本来没有太大问题,大多数孩子不觉得有什么,但似乎先生想借此巴结一下宋鸿飞,不仅口头上不吝赞美,还会拿他作对比来批评学生,凡事过犹不及,有一些成绩靠后的孩子对此十分不爽,把不满发泄在了他的头上,便有意无意的联合起来欺侮他。本来寻常状况下,优秀的孩子应该更能抬头做人,更加自信才对,但胜文却在学堂里莫名受到排挤,并且因为性子比较软,不加反抗,却让那些学生变本加厉。
宋鸿飞是镇上的捕头,也是有那么些威望的,自家孩子因为过于软弱被人欺负,宋鸿飞一直觉得很是窝囊。每次孩子被欺负了总是教唆他反击回去,但孩子一直没有按他说的做,宋鸿飞觉得很是恼火,要是不反抗,那就被人欺负一辈子,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宋鸿飞一直都是这句话。
在镇上,决计不会有孩子胆敢欺负小贼,有那也只敢打群架。镇上是有个孩子头头,整天不学无术惹是生非,看到小贼这个特立独行又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十分不爽。但经过一场大战之后,这个就算块头大了小贼许多的孩子,见了他也只敢绕着走。镇上家长当然不会允许自家孩子跟一个小叫花子玩乐,所以小贼一直是孤独一人。直到有一天宋胜文又被那群孩子欺负的时候,小贼挺身而出,两人竟然莫名的结成了好友。宋鸿飞发现自家孩子竟然离经叛道的跟那家伙混在了一起,这突如其来的转变让他惊喜不已,就暗自默许了,即使家里的粮食三天两头的莫名消失。
不远处的空地上充满了孩子的欢声笑语,而此时的天龙却只是孤身一人。老爷子看着孩子有些寂寞的眼神,念道,他也许是想他的伙伴了吧。似乎是读懂了自己的心思,孩子答道:“没事的,平时我也是一个人自己跟自己玩。”
孩子低头看着新买的靴子很是喜欢,靴面上是有些毛绒绒布料,孩子用手指轻轻一划,绒毛跟着手指倒向一边,在阳光下显出一道划痕,孩子在靴子上划了三道横纹,再划了三道竖纹,显出一个田字。只是和横纹相比,三道竖纹显得很不清晰。
“要是每个方向都能看得清就好了,我就能用来写字了。”孩子喃喃自语道,似乎对自己写的字有些笔画看不真切有些不满。
老爷子知道孩子习惯了苦中作乐,拍了拍他的肩膀:“时候不早了,该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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