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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智勇心地长叹一声,自己的弟弟没有任何的机会,公主的心思全在云烨身上,一旦与云烨交锋,冯智慧没有半丝的胜算,父亲是指望不上的,儿子太多,他对每个儿子都是毫不在意,任由自己的儿子相互厮杀交锋,他才会看中其中最优秀者,想到这里,冯智勇只觉得嘴里的苦涩的厉害,或许,智慧进入山中找金子未尝不是一个躲灾的好事情。
只是父亲你用养蛊的方式养儿子,就不怕又一天自啮己身吗?
(未完待续)
第二十七节 幸福的回忆
送走了冯智勇,李安澜觉得自己的腿都在发软,原来云烨不是不在乎他们母子,而是亲自不远万里跑到岭南来看自己和孩子,虽然她觉得云烨看孩子的可能性要比看自己的可能性大千百倍,她就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固执的认为云烨是来看自己的。
她即使再醉心权利和自由,依然改变不了她是一个女人的特性,想到那次在皇城甬道里的往事,她就羞红了脸,在那些该死的老太监,老宫女的诱骗下做出了那样荒唐的事情,她却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在云烨侵入她身体的那一刻甚至有些兴奋。
如今他就要来了,不远万里的来看我了,我要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他?冷艳一些,还是温柔一些?不知道他晚上会不会留宿?
红色的裙子不好,他喜欢穿天青色,一定不喜欢鲜艳的颜色,玄色?我又不是真的寡妇,紫色?太贵气,他不喜欢,白色?孝服的颜色,穿上像鬼……铃铛瞪大了眼睛看着公主翻箱倒柜的找衣服,地上全是散乱的衣裙,公主只穿着亵衣,光着两条腿,东试一件,西试一件,直到一大柜子的衣服都试完了,也没有找出来一件合适的,颓然的坐在衣服堆里,满眼都是花花绿绿的衣衫,却不知那一件合适。
“公主,你在找衣服?”铃铛站在那里问李安澜,公主从来不在意自己穿些什么,有时候连男人衣服都穿,梳个马尾辫就可以晃荡一天,今日是怎么了?脸泛桃花,春情荡漾,上回自己在船舱里想念云烨的时候公主就是这么说的,现在她自己还不是这样。
李安澜一把抱住铃铛,丰满的乳房顶在铃铛的胸口上,看得铃铛面红耳赤,鼻子里闻着淡淡的乳香,不好意思的想要挣开。
“傻丫头,还不好意思,知不知道,那个负心人就要来了,这回算他有良心,知道来看我们。““谁?谁会来看我们?我们没有朋友。“铃铛很希望是云烨,可是一想到他的身份知道他没有四处乱跑的权利,至于其他人,她斯毫不关心,谁来都不关她的事。
“傻丫头,我们就一个朋友,或许算得上情人,我和他连孩子都倒霉出来了,他来看看我们有什么不行的,是谁站在船边大声喊来着?云大哥,叫的我心都酸了。是谁在做梦的时候都说,云大哥不要,不要的,你告诉我,他在梦里把你怎么了?”
铃铛活不成了,脸红的要滴出血来,再被李安澜在耳垂上亲了一下,浑身就发软,李安澜放肆的笑着松开烂泥一样的铃铛,这孩子就是这么敏感,还害羞?
千挑万选之后,终于找到一件满意的衣服,刚穿上,就愣住了,云烨现在还没来,如果刘进宝他们知道的话,就该是接到信了,从长安到岭南需要走三个月,他一时还来不了。
伤感的看着正在描眉毛的铃铛,心里发酸,傻丫头,不会描眉毛,越描越丑,现在像两只爬在脸上的虫子。
给铃铛搽掉重新画,上回,云烨也给自己擦掉了猴屁股一样的妆容,自己现在可是下了苦功的,没两下就给铃铛画好了眉毛,从梳妆盒里挑出一个火焰纹的花钿,细心地给她贴好,搂着铃铛轻声说:“傻丫头,他要来也是三个月以后的事情,我们高兴的太早了。”
兴奋地铃铛立刻就停了下来,垂下头落泪,“公主,我真的好想云大哥,这个世界上只有他对我最好,我偷吃了他的鸡腿,他不但不生气,还给我打掩护,我偷吃了太子的饭食,他说是他吃的,小狗狗卡在树丛里,也是让人救出来的,他还站在河岸边上送我们,还让进宝来保护我们,还替我们杀了那个土王,要不然我一定活不成的,看到云大哥一个人站在石头上的样子,我当时好想跳下去,游到他身边,可是我不会游水,如果淹死了,云大哥就更加的伤心了,公主,我好想他,呜呜,”
李安澜怔住了,原来云烨已经替自己做了这么多的事情,还有好多铃铛不知道的,如果要她来数,会说出更多,自己现在能自由自在的享受自己的生命,都是拜那个男人所赐,而自己对他,只有伤害和欺骗,有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背后保护自己,李安澜就觉得自己强大无比,没有什么东西再能够遮住她的眼睛,怪不得辛月拼了命也要保住自己的男人,他和所有人都不同,和所有的大唐男人都不一样,温情,耐心,多才多艺,连一般人认为下贱的厨艺都精通到了大师级的地步,有这样的男人保护,李安澜头一回感觉到上苍似乎对自己很公平,没有抛弃自己,是自己抛弃了上苍。
两个女人相互拥抱着说着话,从认识云烨的那一天说起,李安澜说起自己把云烨打成熊猫眼,就乐不可支,说到云烨在先生面前陷害她,就咬牙切齿,而铃铛只记得云烨做了无数好吃的,自己的那段时间似乎就在天堂。
刘进宝抱着小少爷来到最里面的一间屋子,云烨了立刻就把儿子接了过来,小家伙还不会说话,看到那个身上很好闻的人又来抱自己,就欢快的在云烨怀里蹦了起来,一窜一窜的,活泼的像只小老虎。
云烨看到这孩子的第一眼就确定,这是云家的骨血无疑,和自己小时候的长得太像了,和自己的后世的儿子长得太像了,他甚至能描绘出这孩子一岁到十五岁的样子无他,手机里有照片而已。
看到这个孩子,他就感觉自己的生活又在延续,以前只不过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现在随着孩子的跳腾,那些模糊的情绪终于从他的脑海里被清除干净。
刘进宝抹了一把眼泪就拉开门走了出去,他不敢想像侯爷在丛林里到底吃了多少苦,明明可以少受点罪的,偏偏选择来到岭南,那个废人说的话,恐怕就是侯爷的亲身经历吧?
如今父子团圆,也算是上苍对侯爷的一种补偿,来到马厩,肥肥的旺财已经变得精神矍铄,身上一块块的肌肉棱角分明,站起来比其他的战马高了一头,可它就喜欢躺着,四个碗大的蹄子不时地踢腾两下,除了一身的肥肉不见了,旺财还是那副德行,见到刘进宝进来,发现他没有端醪糟盆子,又把头放在干草上,蹭蹭,这里的潮湿天气让它很不习惯。
旺财现在连以前从来不吃的桂花糕都吃的香甜,可见他遭受了多大的罪,侯爷总是说自己没遭罪,可是手上的茧子瞒不了人,何家大娘子伺候侯爷洗澡的时候,特意看了全身,没有伤痕,就是脚上也起了好厚的一层茧子,也不知道是走了多少路,才走成这样子的。
小少爷被何家大娘子接走了,看到侯爷依依不舍得样子,刘进宝就怒火万丈,外面那些狗日的,害的侯爷现在想和自己的孩儿多待一刻都不行,不如老子今晚就出去把那些混蛋全部砍光。
“进宝,把你的杀气收拢一点,不许出去找那些人的麻烦,明天一定会更加热闹,好好看戏吧,咱家的人要是光知道砍砍杀杀,那就那就太让我失望了。”
“侯爷,咱家的人已经全部抽回来了,洪城老大也就要回来了,您在顾忌什么,砍了他们,就不相信有谁敢来找咱家的晦气,这片土地是少爷的土地,让这些杂碎到处祸害,小的看得心疼。这地方和咱家庄子有什么区别。”
“叫你多读些书,你总是不听,要是杀戮能解决问题还用你说,我不想给这片土地上的人留后患,从蒙家寨子的人身上就知道,他们都是好人,没有坏道不可救药的人,最多是一些想要自己寨子吃饱饭的强人而已,他们没有系统的国家观念,也没有标准的为谁效命的观念,他们都是些崇尚自由,喜欢欢乐的人,这样的人其实已经不能称之为野人,他们已经具备融进大唐这个大家庭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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