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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个时候,孔雀已经攒够了勇气,开始在一种摇摆颠簸的运动中,从客厅向餐厅这边慢慢靠过来。它头挺到一定的角度,用红眼睛盯着我们。头顶上的枝状羽冠有几英寸高,尾巴上的大羽叶伸展开了。这家伙在离桌子几英尺的地方停了下来,审视着我们。
“他们叫它天堂鸟也不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巴德说。
弗兰没有抬头看,她全部注意力都在孩子身上。她开始和小孩玩拍手游戏,婴儿好像挺喜欢。这家伙不再闹腾了。她把他抱起来,轻轻地和他耳语。 txt小说上传分享
羽 毛(10)
“好,”她说,“不许告诉任何人我刚才说的话啊。”
小孩用自己的凸眼泡注视着她,然后伸手抓住了一把弗兰的金发。孔雀又向着桌子靠近了一点。大家谁都没说话。我们只是平静地坐着。婴儿海拉德看见鸟,松开了弗兰的头发,在她大腿上站了起来,跳上跳下,用自己的胖手指指着鸟,嘴里发出各种声音。
孔雀快速地绕着桌子跑向小孩,它的长脖子伸到小孩的腿之间,嘴巴钻进小孩的睡衣里,僵硬的脑袋前后颤动。小孩笑着小脚乱踹,靠背部的移动,费力但迅速地从弗兰的膝盖滑到了地上。孔雀推搡着孩子,好像在和孩子玩什么游戏。弗兰把小孩拉回到自己的腿边,孩子却使劲地挣脱,还想向孔雀爬去。
“我简直不能相信。”弗兰说。
“这只孔雀疯了,就是这么回事!”巴德说,“该死的鸟不知道自己只是一只鸟,这就是它主要的毛病”
奥拉咧着嘴笑,又展示了一次自己的牙齿。她看着巴德。巴德冲她点点头,把自己的椅子从桌子边拉开。
这真的是个难看的小孩。但,就我所知,这对巴德奥拉来说无关紧要。即使和他们有关系,他们可能也只是想,好,孩子是难看点儿,怎么了?他还是我们的宝贝。当然,现在孩子还小,这只是一个阶段。不久,就会有另一个阶段。有这个阶段,还会有下一个阶段。等所有的阶段都经历过后,最后就会没问题了。他们说不定就是这样想的。
巴德接过孩子,把他荡过自己的头顶,直到小孩尖叫起来。孔雀竖起羽毛,注视着一切。
弗兰又摇了摇头,衣服上有婴儿刚才弄皱的地方,她把它重新展平。奥拉拿起叉子,吃着盘子里的青豆。
巴德把小孩转移到自己的胯部,冲我们说:“还有馅饼和咖啡呢”。
在巴德和奥拉家的那晚很特别,我知道那是特殊的一晚。那天晚上,我几乎为自己生命里拥有的一切都感到高兴。我真的等不及想和弗兰单独待在一起,好早告诉她我的感受。那晚,我又许了个愿。坐在桌子旁,我闭上眼,使劲地想。我许的愿是我能永远不忘了那个晚上。在我的愿望里,这一点是实现了的。对我来说,这个愿望的实现是我的不幸。不过那时我当然不会明白到这点。
“你在想什么呢,杰克?”巴德问我。
“随便乱想。”我说着,冲巴德笑了笑。
“发呆呢?”奥拉说。
我只是又笑了笑,摇了摇头。
那晚,从巴德和奥拉那儿回到家,躺在被窝里,弗兰说:“亲爱的,用你的种子填满我吧!”她说这话时,我全身都听到了,从头到脚,我大叫着释放出来。
后来,当我们的情况变了,有了孩子,等等等等,弗兰总会想起在巴德家的那个晚上,觉得那是一切改变的开始。但她错了。改变是在那之后来的──而当改变真正出现的时候,那改变却好像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而不是什么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事似的。
“操,那些人,还有那个难看的小孩!”有时我们深夜看电视的时候,无缘无故地,弗兰就会突然这样说。“还有那只臭烘烘的孔雀,基督耶稣啊,要它做什么啊?”虽然自那次以后她再也没见过巴德和奥拉,她还是经常说一堆这样的话。
弗兰现在已经不在奶品厂工作了,而且很久前就剪了头发。她长胖了。不过我们不谈这个问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倒是还会在单位里看见巴德。我们一起工作,一起打开我们午饭的饭盒。如果我问起,他会和我聊奥拉和海拉德。乔伊的情况就不清楚了。有一晚,它飞进了巴德院里的那些树里,就不见了,再没有下来。老死了吧,巴德说。后来那些树被猫头鹰接管了。巴德耸了耸肩。他边吃三明治边对我说,将来有一天海拉德会成为一名橄榄球后卫。“你真应该去看看那孩子。”巴德说。我点点头。我们还是朋友,这一点一直都没变。不过我和他说话时变得小心了起来。我知道他感觉得出来,他希望不是这样。其实,我也希望不是这样。
只有很偶然的时候,他才会问起我的家庭。当他问起的时候,我会告诉他大家都挺好。“大家都好!”我说。我会合上饭盒,掏出香烟。巴德会点点头,抿几口咖啡。
事实上,我的孩子身上有种喜欢拐弯抹角欺骗的天性。但我不说这个。甚至和孩子他妈我都不谈论这些,连提都不能提。我们之间的谈话越来越少了。谈的话也几乎都是关于电视。但我还记得那晚。我回想起那只孔雀迈开灰色的爪子,绕着桌子缓慢移动的样子。还有我朋友和他老婆站在门廊上和我们说再见的情景。奥拉送给弗兰几根孔雀的羽毛带回家。我记得我们都握着手,拥抱着对方,说这说那。在车里,回家的路上,弗兰紧贴着我坐,手一直放在我的腿上。我们就这样一路从我朋友巴德那儿开回了家。
大教堂(1)
这个正赶过来到我家过夜的盲人,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他的妻子已经死了,这次来康涅狄格州,是看他死去妻子的亲戚。在亲戚的家里,他给我妻子打了一个电话,商量好了这次来访。他坐火车来,五个小时的车程,我爱人会去车站接他。十年前,她曾经在西雅图为这个盲人工作过一个夏天,打那以后,她再没见过他。不过,他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他们录录音带,来回寄来寄去。对于他的来访,我没什么热情,我又不认识他。而且他是盲人这点,也挺招我烦的。我对失明的印象都来自于电影。在那些影片里,瞎子们行动缓慢,永远板着脸。有时还得靠导盲犬引路。我可不想让家里来个什么盲人。
在西雅图的那个夏天,她身无分文,急于找个工作。夏末她要嫁给的那个男人,正在军官培训学校里上学,也是一分钱都没有。不过,那时她爱他,他也爱她,如此等等。她在报纸看到了这条广告:招工──给盲人读材料,后面有个电话号码。她打了电话,过去了一趟,当场就被录用了。整个夏天,她都为这个盲人干活儿,给他读案例研究、报告之类的东西。盲人在县社会公益服务部里有个小办公室,她也帮着收拾整理。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是怎么知道这些事儿的?她自己告诉我的。而且她还告诉我了一些别的事情。
她聘期的最后一天,在办公室里,那个盲人问,他能不能摸摸她的脸。她同意了。她告诉我,他的手指触摸到了她脸颊上的每一个角落,她的鼻子,甚至她的脖子!她永远也忘不了。她甚至曾经为他的指触写过一首诗呢。她总是想写诗。每年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发生之后,她都会写上一两首。
我们刚开始约会的时候,她曾给我看过那首诗。在诗里,她回味他的手指是怎样滑过她的脸颊。在诗里,她讲了她当时的感触,讲了一个盲人触摸她的鼻子和嘴唇时,她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我还记得,那时我觉得诗写得不怎么样。我当然没跟她说了。也可能是我不懂诗。我承认,要是我想读什么东西的话,诗歌可不会是首选。
不管怎么样吧,当初她最先喜欢的那个人,那个未来的军官,是她小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所以,好了,我是在讲,那个夏末,她让一只盲人的手摸了自己的脸,然后说了声再见,就嫁给她的青梅竹马了,那个人现在已经是个二等中尉了。
那之后,她离开了西雅图,但她和那个盲人一直保持着联系。过了差不多一年,她主动联系了那个盲人。是一天的晚上,从阿拉巴马州的一个空军基地,她打通了盲人的电话。她想聊聊。他们就聊了。他请她给他寄一盒磁带,告诉他她日子过得怎么样。她照着做了,把自己的话录进磁带里,寄给了他。在磁带里,她跟那个盲人讲了自己的丈夫,还有他们一起在军营里的生活。她告诉盲人,她爱她的丈夫,但不喜欢他们住的地方,也不喜欢他丈夫成了整个军工业的一部分。她告诉那个盲人,她正在写一首诗,他丈夫也在其中,是一首关于作空军军官妻子是什么样的诗。诗还没写完,她正在写。那个盲人也录了一盒磁带,寄给了她。她再录一盒。就这样坚持了好多年。
我老婆的军官先生去了一个又一个基地。她从穆迪空军基地 寄过磁带,也从麦克吉尔基地 和麦克康奈尔基地 寄过。最后是在特拉维斯,萨克拉门托附近,那晚她开始感到了孤独,她感到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她被隔离开,与人失去了联系。她开始感到,这样的日子她一步也走不下去了。她进屋,把药箱里的所有药片胶囊都吞进嘴里,就着一个瓶杜松子酒把它们都冲进肚子里。她去洗了一个热水澡,就不省人事了。
大教堂(2)
但她没死,她只是恶心得吐了一地。她的军官──他为什么要有名字呢?他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他还想要什么?──从外面回到家,发现了她,叫来救护车。后来,她把这一切都录在磁带里,寄给了那个盲人。这些年来,她把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录在磁带里,然后马不停蹄地寄出去。除了每年写一首诗,我想这项活动就是她主要的消遣娱乐了。在一盘磁带里,她告诉盲人说,她决定离开军官,自己生活一段日子。在另一盘里,她告诉他,她离婚了。当然,关于我和她开始一起双宿双飞,她也告诉了那个盲人。反正在我看来,她没有什么不告诉他的。有一次她问我想不想听听那个盲人刚寄来的磁带。那还是一年以前的事儿。她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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