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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鲁滨逊飘流记》里鲁滨逊的仆人。
到游乐场去的那一天,奥斯本中尉到了勒塞尔广场,就对太太小姐们说:“赛特笠太太,我希望您这儿有空位子。我请了我们的都宾来吃晚饭,然后一块儿上游乐场。他跟乔斯差不多一样怕羞。”
胖子得意洋洋的对利蓓加小姐看了一眼说道:“怕羞!得了吧!”
奥斯本笑道:“他真的怕羞。当然你风度翩翩,跟他不能比,赛特笠。我去找你的时候在贝德福碰见他,就告诉他说爱米丽亚小姐已经回家,咱们大家今儿晚上都准备出去乐一宵。还有,我说他小时候在这儿作客,打破五味酒碗的事,赛特笠太太也不计较了。太太,这件倒楣的事儿已经过去七年了呢,您还记得吗?”
好性子的赛特笠太太答道:“五味酒全洒在弗拉明哥太太的红绸袍子上。他这人真是拙手笨脚。他的妹妹们也不见得文雅多少。都宾爵士夫人昨儿晚上带了三个女儿也在海贝莱。
唉,她们的腰身好难看哪!”
奥斯本顽皮地说道:“副市长有钱得很呢,是不是?我娶了他的女儿倒挺上算的,你说怎么样,太太?”
“你这傻东西!瞧你的黄脸皮,谁肯要你?”
“我的脸皮黄吗?您先看看都宾的脸再说,他生了三回黄热病,在那索生过两回,在圣·葛脱生过一回。”
赛特笠太太说:“得了。我们瞧着你的脸已经够黄的了。爱米,你说对不对?”爱米丽亚小姐红了脸一笑。她看着乔治·奥斯本先生苍白动人的脸儿,和他本人最得意的、发亮卷曲的黑胡子,心里觉得在全国的军队里,在全世界上,也找不出这么一个脸庞儿,这么一个英雄好汉。她说:“我倒不在乎都宾上尉的脸色和他笨手笨脚的样子。反正我总会喜欢他的。”她的理由很简单。因为都宾是乔治的朋友,处处护着他。
奥斯本说道:“军队里谁也比不上他的为人。他做军官的本事也比人强。当然啰,他不是阿多尼斯①。”他很天真的在镜子里对自己端详着,恰巧碰上夏泼小姐尖利的眼光盯住他看,不禁脸红了一下。利蓓加暗暗想道:“哈,我的漂亮少年,你是块什么材料可给我捉摸出来了。”这小姑娘真是个诡计多端的狐媚子。
①希腊神话里的美少年,爱情女神维纳斯的情人。
那天傍晚,爱米丽亚打扮好了准备上游乐场去颠倒众生。她穿了白纱长袍,像一朵娇艳的玫瑰花,百灵鸟似的唱着歌,跳跳跃跃的走到客厅里,就见一个笨头笨脑的高个子迎着她鞠了一躬。这人粗手大脚大耳朵,一头剪得很短的黑头发,穿一身其丑无比的军服,上面钉着长方大扣子,头上戴一顶当时流行的硬边三角帽。他鞠躬的姿势,难看得谁也比不上。
这就是步兵第——联队的威廉·都宾上尉。当时他好多勇敢的伙伴都在半岛上立功①,而他的联队偏偏被派到西印度群岛去服务。后来他生黄热病,便回到家里来。
①英国联合了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开战。战场就在伊比利亚半岛,西、葡两国的本土。
他来的时候,小心翼翼的敲门,声音很轻,楼上的太太小姐都没有听见,要不然爱米丽亚怎么会不怕羞,一路唱着进去呢?她的甜美的声音直闯进上尉的心里,就在那儿蜷伏下了。爱米丽亚向上尉伸出手来,他跟她拉手之前,先顿了一顿,心里想道:“怎么的?不久以前我看见的那个穿粉红衣服的小姑娘难道就是你吗?那时候我刚刚正式发表入队,晚上我还倒翻了你们的五味酒碗。乔治·奥斯本将来要娶的原来就是你。好个花朵儿似的女孩子!乔治这家伙倒有福气。”他还没有跟她拉手,硬边帽子已经掉在地上,那时候他心里就这么盘算着。
自从都宾出了学校到咱们重新跟他碰头,这一段历史,我还没有细细儿说给大家听,可是聪明的读者看了前两页上面的对话,一定猜得出来。给人瞧不起的杂货铺老板成了副市长。他又是伦敦城市轻骑兵的上校。当年法国兵向英国进犯,他一腔热血,准备全力抵抗。奥斯本的爸爸在他联队里只是个毫不出色的警卫而已。他统带的士兵曾经受过英王和约克公爵检阅,他自己不但当了上校,做了副市长,还有爵士的封号。他的儿子加入了军队,小奥斯本跟他在同一个联队。他们两个相继在西印度群岛和加拿大服务。眼前军队内调,才回到家里来。都宾仍旧热心爱护奥斯本,对他非常慷慨,和他们同学的时候一样。
过了一会儿,这群了不起的人坐下来吃晚饭。他们谈到打仗立功,拿破仑小子和威灵顿公爵①,还谈到最近政府公报里的消息。当年正是英国历史上光辉的时代,每一期战报都登载着胜利的消息。两个年轻的勇士巴不得自己的名字也在光荣名单里出现,怨叹时运不济,偏偏所属的联队调在外面,没有机会立功。夏泼小姐听了这样叫人振奋的话,不由得眉飞色舞,赛特笠小姐却怕得直发抖。乔斯先生讲了几个猎虎的故事,又把格脱勒小姐和兰斯医生的一段姻缘也说完了。他把桌子上每一盘菜都送到利蓓加面前请她尝,自己也不停的大吃大喝。
①威灵顿(Wellington,1769—1852),英国大将,滑铁卢之战,拿破仑就败在他手里。
饭后小姐们走出饭间的时候,他跳起来替她们开门,风度的潇洒真有勾魂摄魄的力量。然后他回到饭桌上,慌慌张张的一连喝了几大杯红酒。
奥斯本轻轻对都宾说道:“他在壮自己的胆气呢。”出发的钟点到了,马车等在门口送他们上游乐场。
第六章 游乐场
我很明白我说的故事平淡无奇,不过后面就有几章惊天动地的书跟着来了。求各位好性子的读者别忘记,现在我只讲勒塞尔广场一个交易所经纪人家里的事。这家的人和普通人一样的散步、吃中饭、吃晚饭、说话、谈情。而且在他们的恋爱过程中也没有什么新奇和热情的事件。眼前的情形是这样的:奥斯本正在和爱米丽亚恋爱;他请了他的老朋友来吃晚饭,然后去逛游乐场。乔斯·赛特笠爱上了利蓓加。他到底娶她不娶呢?这就是当前最要紧的问题。
这题材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手法来处理。文章的风格可以典雅,可以诙谐,也可以带些浪漫的色彩。譬如说,如果我把背景移到格罗芙纳广场,①虽然还是本来的故事,准能够吸引好些读者。我可以谈到乔瑟夫·赛特笠勋爵怎么陷入情网,奥斯本侯爵怎么倾心于公爵的女儿爱米丽亚小姐,而且她尊贵的爸爸已经完全同意。或者我不描写贵族,只写社会底层的生活,把赛特笠先生厨房里的形形色色搬些出来,形容黑听差三菩爱上了厨娘(这倒是事实),为着她跟马车夫打架;管刀叉的小打杂偷了一只冷羊腿,给人当场捉出来;赛特笠小姐新用的贴身丫头不拿蜡烛不肯去睡觉等等。这些情节能够逗人发笑,显得是现实生活的片断。再不然,我们挑选绝端相反的道路,利用恐怖的气氛,②把那贴身女佣人的相好写成一个偷盗为生的恶人,领着党羽冲到屋子里,把黑三菩杀死在他主人面前,又把穿了睡衣的爱米丽亚抢去,直到第三卷才还她自由。这样,小说便容易写的入神,能叫读者把一章章惊心动魄的故事一口气读下去,紧张得气也透不过来。我的读者可不能指望看到这么离奇的情节,因为我的书里面只有家常的琐碎。请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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