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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世网》及其作者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上了年纪的时候,自称“一生总的过得不错,比大多数人好。”可是他8岁时母亲死于肺结核,两年后父亲身患癌症,不久去世,幼年时期的道路特别坎坷。1874年元月25日他诞生于巴黎,双亲都是英国人。父亲是英国驻巴黎大使馆的律师,深通世故,喜欢旅游,酷爱读书。他们住在爱丽舍宫田园堡附近,周围的许多博物馆使孩子从小就与艺术结下不解之缘。父亲去世后,毛姆寄养在肯特郡惠斯伯尔村当牧师的伯父家里。尽管毛姆后来承认在《世网》中对伯父的描绘“不那么公正”,但这位牧师确实是自私自利的,对侄子冷漠无情。少年毛姆进坎特伯雷皇家公学求学,这时他的腼腆、羞怯几乎是病态的。由于他严重的口吃,遭到老师、同学的欺侮。毛姆在小说中将这一缺陷改为菲利普的跛足。在阿诺德·贝内特的《无稽之谈》一书的前言中,毛姆联系自己,谈到了贝内特的苦衷,断言“若非口吃迫使贝内特内向,他就永远也不会成为一名作家。”

毛姆认为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18岁。这一年他前往德国海德堡大学旁听哲学、数学等课程,开始写作,并到德国其他地方、意大利和瑞士进行短期旅游,从此对旅游产生了强烈的爱好。

回国后,毛姆一心想当作家,因遭伯父反对,只好学会计。不久,他进圣托马斯医学院念书。病房的工作,以及在兰贝思区当助产士,使他有机会接触贫民窟的生活,于1897年写出第一部反映这种生活的小说《兰贝思的莉莎》。无疑,医学院的生活对毛姆的思想有着深刻的影响。5年后,他取得医生资格,但因小说《兰贝思的丽莎》受到好评,导致他弃医从文,动身赴西班牙,从事职业创作。往后的10年,毛姆手头一直很拮据。1907年以前,他写作的年均收入仅100英镑。1903年毛姆在巴黎住了两年,与英国画家凯利合住一套公寓,这一经历为《世网》提供了大量素材。

出于对对话感兴趣,毛姆很早就转入剧本创作了。1907年他写出《弗雷德里克夫人》剧本,首次获得巨大成功。一年内,毛姆已有4个剧本在繁华的伦敦戏剧区上演。他变得富裕、闻名了。1911年他在伦敦西区买了别墅。然而,少年时代不幸的回忆不断地萦绕着他,于是他毅然放弃剧本创作,花两年时间写出自传体小说《世网》。接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他先在比利时救护队工作,后又在瑞士当情报员。他将这段经历写进小说《阿申登》(1928)。1917年他被派往俄国,试图说服俄国继续对德作战。同年,他与西里亚结婚,生有一女,取名丽莎。10年后他与妻子离婚。

第一次世界大战临近结束时,他的肺结核又发作了。他住进苏格兰疗养院,两年中博览群书,写出小说《月亮和六便士》(1919),后来不断地作全球性的旅游,尤其是远东旅游。20年代,他写了《圈》《坚贞的妻子》《养家活口的人》等著名剧本。1921年,他出版了短篇小说集《叶之颤抖》,故事多半以远东为背景。这时期是他创作生涯的黄金时代,有小说《彩色的面纱》(1925)、《寻欢作乐》(1930)、游记《中国见闻录》(1922)、《费尔南多先生》(1925)以及文艺创作回顾《总结》(1938)等。

1928年他暂停旅游,在法国里维埃拉购买了一幢别墅,一面写作,一面结交邻近的大人物。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搅乱了他平静的生活。他1940年逃离法国,赴美执行亲善使命,大部分时间住在南卡罗莱纳出版商的种植园里,写了小说《刀锋》(1944)。1946年他回法国,又继续旅行。73岁(即从事创作50周年)时,他完成最后一部小说《卡塔琳娜》(1948)。75岁起,他基本上停止职业创作,但仍在写评论。他毕生的创作包括120个短篇故事、26个剧本、20部小说,还有大量的游记、创作选集、论文集及《作家笔记》等。他的著作在全世界销售8000万册,收入超过500万美元。

毛姆晚年声誉卓著,退居法国别墅,著名的前英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就是他的同龄邻居。他阅读,玩桥牌,旅游。1965年12月16日,他溘然长逝,终年91岁。

1915年《世网》刚问世,美国作家西奥多·德莱塞就在《新共和》杂志上发表题为《如一个现实主义者所看到的》的评论,称它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我们看到的是一块编织着生活的苦与乐的地毯。”德莱塞早就看出了这部小说的真正价值。评论家格伦威·韦斯科特预见“没有一个20世纪的小说家能像毛姆那样在21世纪赢得那么多的读者。”

《世网》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描述痛苦与不幸的磨难如何使主人公日臻成熟。阿诺德·贝内特的《泥水匠》、塞缪尔·勃特勒的《众生之路》、查尔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戴·赫·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等皆属此类小说。

《世网》表现了两个突出的主题,一是幻想与情欲对人生的束缚:一是人生无常。然而它却编织成一幅瑰丽的图案。小说的前半部着重于“真与美”的主题,后半部则着重于“善”的主题。主人公菲利普不断地摆脱谎言、空想的羁绊;要求上帝治好残疾的祷告毫无结果;牧师教导他以虚伪的虔诚;在伦敦未能实现的宏愿;巴黎的生活及自己艺术才能的彻底幻灭;与威尔金森小姐,尤其是与米尔德里德的感情纠葛显示出理想与现实的天渊之别等等,都是幻想与情欲对人生的束缚。“机会是盲目的,人生无常”,这又是小说表现的另一主题,那块波斯地毯则是这一主题的主要象征。然而,像波斯地毯一样,人生也编织成一幅图案,而且常常是幅漂亮的图案。菲利普最后完成医学学业,准备与萨利结婚,正是完成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图案。

郑朝宗

于厦门大学中文系

这是一部长篇小说。如果再加个序,就更长了,我确实难为情。对一个作家来说,最感棘手的,莫过于评论自己的作品,关于这一点,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杰·马丁·杜·加德叙述过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普劳斯特要求法国某家杂志发表一篇对自己的大部头小说加以评论的重要文章。他想,评论作品,除了作者自己,别人难写得出色。于是,他便决定亲自动笔,请一位年轻的文人朋友署名,然后寄给编辑。青年人照此办理了。几天之后,编辑把青年人找去,对他说:“我必须谢绝您的文章,假如我发表了一篇对马塞尔·普劳斯特的作品如此粗糙而又冷漠的评论,他将永远不会饶恕我。”尽管作家对自己的作品是敏感的,对不当之评论也易于被激怒,但毕竟还不至于自我陶醉。他们知道,纵然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写出的作品也往往与原先的意图差之千里。一旦深思熟虑之后,他们那种因不能完整地表达原意所引起的烦恼,就远远地超过对某些自鸣得意的章节所表露的喜悦。作家总企求于艺术表现的娴熟。结果他们发现这一目的并没有达到。

关于这部书本身,我一概不说。但我乐于告诉读者的是:一部不朽的小说,如同其他小说一样,到底是如何写成的。如果读者对此不感兴趣,只好祈求原谅了。我23岁那年完成了这部书的初稿。那时,我在圣托马斯医学院已经5年了。取得了医学学位后,我到塞维尔,决心靠写作谋生。当时虽然手稿尚存,但自原稿校正以后,我一直未再过目。无疑,那是很不成熟的。我把它寄给费希尔·昂温,他出版过我的处女作(还是个医科学生时,就出版过一部名为《兰贝思的莉莎》的小说,颇为成功)。由于我要索取100磅的稿酬,他拒绝了。我只好提交给别的出版社。结果呢,哪怕我的索价再低,也没有一家出版社愿意接受。为此,我曾一度很消沉。岂知现在“塞翁失马安知非福”。当时若它们中的一家出版社首肯(书名《斯蒂芬·凯里的艺术气质》),那么,将由于我的年轻幼稚而失去一个未能充分利用的题材;我离上述“充分利用”的事件的距离并不太远,然而,我缺少后来用以充实此书的种种经历。我甚至不明白,写自己所熟悉的比自己不熟悉的来得容易。譬如,我写主人公到里昂学法文(他是我偶然遇到的不速之客)而不是到海德堡去学德文(我自己曾到过那里)。

由于遭到拒绝,我把手稿搁在一边。改写其他小说——它们出版了。于是我又写剧本。这时,我竟成了很有成就的剧作家。我决心将余生贡献给戏剧事业,相信没有任何力量能使我的决心动摇。我很幸运、顺利,也很繁忙。我想要写的剧本充溢着我的脑海。令我费解的是,到底是因为成功没有给我带来我所期望的一切呢,或者这是对成功的自然反应。总之,正当我成了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时,我又开始被过去生活中那些丰富的回忆萦绕了。它们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睡梦里,出现在我散步时、排演中和宴会上,以至成了我很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认为摆脱它们的唯一办法,是把它们统统写进一部小说里。在应戏剧之急写了几年剧本之后,我又把热切的期望寄于小说这一广阔、自由的领域。我知道心目中的这部小说篇幅很长。为了不受干扰,我谢绝出版界经理们纷至沓来的约稿,并暂时退出了戏剧艺术界。这时,我已经37岁了。

在成了职业作家后的漫长岁月里,我下功夫学习写作,接受无聊的训练,力求改变文章的风格,直到剧本问世了,我才中断这些努力。这时再次动笔,目的自然就不同了。我已不再追求华丽的词藻和优美的结构,以免像过去那样,浪费大量劳动,结果事倍功半。我力求明了与扼要,因为在有限的篇幅里,有那么多要说的话,我只能尽量避免浪费笔墨,以表达清晰为原则。剧院的经验,使我懂得了简明的可贵和旁敲侧击、拐弯抹角的危险。这样,我不懈地工作了两年,终于把小说写成。何以命名呢?我四处搜索,偶然发现艾赛亚的一句引语——“灰烬中之美”为本书的命名颇为贴切,可惜这一标题近来已被人采用了,我只好另辟蹊径,最后,借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著作中的一本书名,称为《世网》,我感到我没有采用首次想到的书名,又是一次幸运。

本书不是一部自传,而是自传体的小说。事实与虚构紧密交织。感情是自己的,发生的事件却未必事事与我相关。其中有的并不是我的生活经历,而是综合了周围人们的生活,然后集中在主人公身上。这部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当它问世时(世界正陷入战争的苦难之中,人们太关注自己的遭遇及战争的恐惧了,以至顾不上关心小说人物的历险记),我发现自己已经永远摆脱了一度折磨过我的痛苦和不幸的回忆。这部书受到了好评。西奥多·德莱塞给《新共和》写了一篇评论,他还不曾写过像这样充满智慧和同情的评论。但它会不会昙花一现,几个月后便被人永远遗忘,像许多小说所经历的那种厄运呢?事有凑巧。几个年头过去了,出于偶然的机缘,这部小说竟引起了许多美国著名的作家的关注。他们在报上经常提到它,渐渐地又引起公众的注意。多亏这些作家使这部书得以新生。同时我必须为这部小说获得的与日俱增的成功而感谢他们。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拂晓,天阴沉沉的,乌云密布,阴冷的空气预示着一场大雪即将来临。女佣人走进屋里,一个小孩正在里头酣睡。她拉开窗帘,机械地望了一眼对面的房子——一幢有门廊的灰泥房子,然后走到小孩床边。

“菲利普,醒醒。”她说。

她掀开被窝,把他抱起来,带他下楼。孩子依然睡眼惺忪。

“你母亲找你。”她说。

她打开楼下一个房间的门,把小孩带到一张床上,床上正躺着个妇人。她就是孩子的母亲。她伸开双臂,小孩紧紧地依偎在她身边。他没有问为什么被喊醒。妇人吻着他的眼睛,用一双瘦削、纤细的手隔着他那件白法兰绒睡衣抚摸着他温暖的身躯,将他搂得更紧了。

“宝宝,你还困吗?”她说。

她的声音很弱,好像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似的。小孩没有回答,但惬意地笑了。在这又大又暖和的床上,还有柔软的双臂抱着他,他感到很高兴。他蜷着身子,紧贴着母亲,想把自己缩得更小一点,并且睡意矇眬地吻了她一下。不一会儿,他合上眼,又睡着了。大夫走过来,站在床边。

“嗳,请先不要把他抱走。”她呻吟道。

医生严肃地看着她,没有答话。妇人知道孩子不允许在这儿久待,就又吻了他一下,她的手顺着他的身躯抚摸下来,一直摸到他的脚;她把他的右脚握在手里,抚弄着那五个小脚趾;然后,又慢慢地把手伸到左脚上。她呜咽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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