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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很甜,是吗?”看到路易点头同意,艾萨克也在自己的杯子里面啜饮了一小口,享受的眯了眯眼睛——这种葡萄真的很适合榨汁啊。
艾萨克又喝了一口,这才继续说道:“吸血鬼的某些特性让人觉得不自在,比如说我们总觉得只有鲜血才是美味的东西,似乎其他人类的食物变得在不能对我们产生丝毫的吸引了,而实际上这个结论并不正确。”
他放下手中的杯子,绿色的眼睛直视着对面的同类,缓缓的说道:“您是否也有这种感觉?变成吸血鬼之后,我们能在黑暗中清晰的看到事物的细节,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到微小的声音,嗅觉也比从前灵敏许多?”
路易刚刚成为吸血鬼没几年,对这种变化记忆犹新。他点了点头,说道:“是的,确实是这样。”
艾萨克笑了笑,说道:“实际上我们的五感都被放大了,既然视觉、听觉、嗅觉都是这样,那为什么味觉反而会退化?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我想问一问,自从你变为吸血鬼之后,有多久没有再接触人类的食物了?”
路易几乎想也没想的回答道:“恩,我想是自从变成吸血鬼之后的第二天,我发觉牛排已经不再美味以后。”
“但是你现在觉得葡萄汁很好喝是吗?”艾萨克了然的微笑,“所以你看,味觉的麻痹也只有在我们刚变成吸血鬼的那一段时间而已。那段时间是吸血鬼很虚弱的时候,当然会遵循本性的只喜欢鲜血了。然而经过了这个时期之后,味觉就会渐渐恢复;而在这之后你就会发现,原来平平无奇的食物也会变得异常美味的。”
艾萨克真诚的看着面前有些呆滞的吸血鬼,轻声说道:“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们并不是一定要杀人的,造成你痛苦的根源其实有更好的办法解决。”
“我的痛苦根源……”路易追问道,“可是,即使我们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是你刚才也说了,我们不可能光靠食物充饥,到最后还是要喝血的……这难道还不是要杀人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伪更呦,我又大幅度修改了本章,于是请重新看一遍。这段谈话好长,一章竟然放不下,于是明天继续……
① 电灯发明于19世纪,大众普遍认为发明者是爱迪生。实际上在爱迪生之前,世界上还有很多人造出了可使用的灯泡;只是爱迪生的发明更加耐用,并且稳定。1854年亨利·戈培尔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他的发明今天看来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他当时试验的灯泡已可维持400小时,但是并没有及时申请设计专利。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他们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氦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是他们无足够财力继发展这发明,于是在1875年把专利卖给爱迪生。爱迪生购下专利后,尝试改良使用的灯丝。1879年他改以碳丝造灯泡,成功维持13个小时。到了1880年,他造出的炭化竹丝灯泡曾成功在实验室维持1200小时。
② 芬兰阿旺特:阿旺特家具公司旨在制造源于自然的、美感功能卓越的巧妙运用人体工程学原理的家具,座椅。阿旺特产品的不断发展源于对上述功能的追求、发展和不断完善。在设计上,结予了人体生理特点及人体工程学原理周密细致的分析。具体体现在尺寸、承重、品质、使用寿命、舒适的面料和填料等。这样,办公及其它场所家具的性能指标就会在此基础上得到不断的提高。
没变成吸血鬼之前的路易,扮演者布拉德皮特。说实话我觉得他旁边那个女的比他还像鬼呢……而且变成吸血鬼之后,他好像更难看了?
探讨自身的奥妙
说实话,听到这个吸血鬼问他的话,艾萨克突然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小品,忍不住的还是有一种想要大笑的冲动——羊毛出在羊身上,可是谁让你按着同一只羊不停揪毛了?
“我们每天只要吸够了一定数量的鲜血就可以了,但是为什么要从一个人身上摄取呢?”艾萨克愉快的眯着眼睛,笑意更深了,“我每天要吸大概十个人的血,只要在每个人的身上吸几口就够了,那些人最多只会感到有些头晕,但是缺了一点点血并不会让他们丧命不是吗?根本没有必要杀人,那样只会引起恐慌。”
“这个说法说不通!”路易激动地站了起来,有些愤愤的看着艾萨克说道,“你认为我没有想过这个方法吗?我当然知道人类失去少量的血并不会丧命,可是伤口呢?那些伤口要愈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被吸过血的人发现了自己的伤口怎么办?我们不是很快就暴露了吗?你这样做,不是更会引起恐慌吗?”
这回轮到艾萨克吃惊了,他还以为是路易没想到这个办法呢,却不知道原来他早就考虑过了。可是不对啊,艾萨克不可置信的瞪着路易,惊讶的问道:“难道你……你不知道咬痕是可以快速消除的吗?只要舔一舔就能消去了啊!”
另个人同样大张着眼睛瞪着对方,都对另一个人透露出的信息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路易完全懵了,喃喃道:“这……这难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他不告诉我?”
不过他来没来得及仔细的询问,正好有仆人上来敲门,于是两人只能暂时停止了对话。
艾萨克看到仆人按他的吩咐都准备好了,站起身来示意路易穿上外套:“我已经让他们刷洗了您的外套,来吧我的朋友,我们出去吃饭。虽然说我的厨子做的菜不错,不过我恐怕您可能会不适应我的菜单;好在我知道城中有一家法国餐馆很不错,他家的小牛排是一绝,您一定要尝尝。”
路易迟疑的接过自己的外套,眼睛依然盯着艾萨克;艾萨克从容的穿好了黑色马甲和小燕尾服,一边将自己穿戴整齐一边对路易笑道:“您总要吃点东西的,而且我们可以在路上说。”
看到路易终于开始打理自己,艾萨克也不再去管他。他的动作很快,又接过仆从手上的手杖和礼帽,看上去又和昨天遇见路易的时候一摸一样了。
艾萨克拉着心事重重的路易来到了大门口,那里早有一辆马车等着他们。车夫为他们关好了车门就跳到了马车前面的座位上去赶车,此时车厢中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
两人面对面的坐在车厢里,艾萨克发现路易还是有些心不在焉。他不会还在纠结吧?是在怀疑那方法的真假,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我的朋友,”艾萨克开口说道,“我看到你心中有疑问,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人了,有问题的话请别顾忌。”
他对面的路易在座位上蹭动了一下,迟疑的问道:“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这、这是你发现的吗?因为创造出我的那个人并没有告诉过我这件事……”
“要说是谁发现的……姑且就算是我自己发现的吧。”艾萨克笑了笑,“其实我真的不知道其他的吸血鬼在此事上的空白,我并没接触过很多吸血鬼,所以您问的问题我真的回答不了。”
路易点了点头,咬着嘴唇想了一下,接着问道:“我想,我还是怀疑……舔一舔就能消除伤口,这听上去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也许只有您能使用这种能力也说不定呢?”
艾萨克有些为难,说到不可思议,他倒是觉得世界上真的有吸血鬼这个物种这件事更不可思议;不过他也真的对吸血鬼们并不知道这个方法感到奇怪——难道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其实这倒是艾萨克想当然了,这个时候的吸血鬼还真的不知道有这么个方法;而他自己,因为托了前世的福,倒是想也没想就用上了舔掉伤口的办法。
实际上自从安妮·赖斯写出了吸血鬼系列小说,尤其是当年相当轰动的《夜访吸血鬼》拍成电影之后,在人们的印象中,吸血鬼不再是可怕丑陋的怪物——不,也许吸血鬼还是可怕的,但是同时他们也是美丽的;而且与人类一样,他们也有人类的感情,会哭会笑,有仇恨也有爱情。于是有更多人喜欢上了这种虚构出来的种族,有关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和电影也就越来越多了。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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