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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第1页)

!”第二首里又赞:“三村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他是曹雪芹的同代人,他知道《红楼梦》是曹雪芹写的,如果他认为曹雪芹只是一个编辑者、抄写者,他会这么写诗,称曹雪芹为“曹侯”,赞扬他的文笔吗?好,不多罗列材料了,其他各种关于《红楼梦》是这个那个写的主张,都拿不出一条如此过硬的佐证来。

其实关于出现在楔子(这部分文字在甲戌本《红楼梦》里才有)里的“石兄”,他不可能是《石头记》的作者,而且曹雪芹也不可能只是披阅增删的编辑者,脂砚斋在批语里有非常明确的申述:“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狯已甚。后文如此妙处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括弧里的字是原抄形误,经红学专家校正的,为避免琐碎,以后不再加这样的说明。)

我说《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但是它的文本并不是用一个人讲述自己的经历那样的口气来写的。我们现在写白话文,讲究叙述人称,一般用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用第二人称的比较少,也有两种或三种人称混用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还没有关于叙述人称的这些个文学理论,但他的叙述文本却非常高妙。我认为,他设定一个天界的石头,说它到人间经历一番以后,又回到天界,回去后石头上出现了洋洋大文,这样一来,既避免了一般以“我”的口气讲述的主观局限性,又避免了一般以“他”的口气讲述的客观局限性,使得整个文本呈现出梦境般的诗意。

那么,既然贾宝玉并非石头下凡,他怎么又自称跟林黛玉的缘分是“木石前盟”呢?贾宝玉在天界——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不同的一处空间,西方灵河岸三生石畔——住在赤瑕宫里。赤瑕,我在讲妙玉的时候其实已经顺便讲到了,你还记得吗?就是有红色疵斑的玉石。脂砚斋批注指出,这是病玉。贾宝玉在天上就不是什么无瑕美玉,曹雪芹这样设计,是有深刻意蕴的,跟后来贾雨村说贾宝玉也属于正邪二气搏击掀发后形成的那种秉性是相通的。贾宝玉在天界是神瑛侍者——瑛,你去查词典吧,什么意思呢?不是无瑕美玉的意思,瑛是“似玉的美石”,本质是石头,只不过像玉罢了。所以,虽然家长们认为贾宝玉他如宝似玉,他自己却知道自己更接近石头,就算是玉也是块病玉,所以他把自己跟绛珠仙草的姻缘,说成“木石姻缘”,这是非常合理的。当然,女娲补天剩余石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一起来到人间的,这说明早在天界,他就注定要侍奉“神瑛”,也就是这块特别的石头。神瑛侍者的名称应该也可以做这样的理解。

周汝昌先生最近写出一系列文章,提出他的独特见解,认为“木石前盟”“木石姻缘”里面的“木”都是指史湘云,连“金玉姻缘”里的“金”也是指史湘云,因为史湘云佩戴着金麒麟。他认为贾宝玉对林黛玉是怜多于爱,林黛玉向贾宝玉还泪,是认错了人,其实神瑛侍者是甄宝玉,贾宝玉才是青埂峰下的那块大石头……周先生是我秦学研究始终如一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我是他的私淑弟子,我对他的钦佩感激难用语言表达。而且不少听我讲座看我红学论著的人指出,我的总体思路,许多观点,是追随周先生之后的。当然,有的是不谋而合,有的是我先提出来得到他肯定的,比如对太虚幻境四仙姑的诠释,月喻太子,认为贾珍是贾氏家族最具阳刚气的男子,为他说“好话”,等等。因为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甚多,以致有的听众读者怀疑我是否剽窃了周先生的学术成果。在这里我顺便说明一下,凡我讲述行文中与周先生观点重合处,其使用宣扬,都是得到周先生允许的。说实在的,我的这个讲座,从自我动机上说,就有替周先生弘扬他的观点,使之更加普及流布的意思,只是我不便一再点明,这样的观点是周汝昌前辈最早提出,并曾予以强有力论证的罢了。但是,毕竟我的研究心得,也有与周先生不同甚至抵牾之处——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那么说到这里,我就要跟大家说明,我是不同意周老关于石头、神瑛侍者、木石前盟、金玉姻缘(他认为薛宝钗的金锁是“假金”,史湘云的金麒麟才是“真金”)、贾宝玉对林黛玉并不存在爱情、林黛玉错把贾宝玉当甄宝玉爱了,以及史湘云才是《红楼梦》第一女主角等观点的。我的观点,上面已经讲了不少,下面我接着来阐述。

我进行的是原型研究,前面已经指出过,我认为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本人,所以我认为《红楼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特点。但说书里艺术形象有原型,并不是说二者就划了等号,也不是说作为艺术形象的原型一定是一对一的,有的就是两个人合并成的。比如我前面就给你很详尽地分析过,北静王的原型就是生活里的祖孙两辈,是两个人,曹雪芹经过综合想像,把他们合并为了一个青年郡王的飘逸形象。

曹雪芹究竟生于哪一年?红学界有很多种说法,我个人是膺服周汝昌先生的考证。他指出,《红楼梦》文本里写贾宝玉生日,没有明点是几月几日,但曹雪芹第二十七回写四月二十六日交芒种节,大观园女儿们饯花神,探春还特别跟宝玉讲到为他做鞋的事,那其实就是为哥哥准备的生日礼物;紧接着又写冯紫英请宝玉赴宴,跟去的小厮里忽然出现双瑞双寿,这两个名字之前没有之后也再没出现;又写清虚观张道士在四月二十六日为“遮天大王”的圣诞做法事,宝玉本是应该去的;他还在宝玉住进大观园后,点出外面人们都知道荣国府里这位十二三岁的公子诗写得好书法也不错;又写在宝玉和凤姐被魇得生命垂危时,仙僧忽然出现,拿着通灵宝玉持诵,对那通灵宝玉说:青埂峰一别,展眼已过十三载矣!通灵宝玉并不是贾宝玉,但那“蠢物”却是夹带在贾宝玉嘴里,跟他一起来到人间的,他们在人间的岁数当然相同,可见书里所写的那一年,主人公贾宝玉十三岁。查万年历,雍正二年,即公元一七二四年,这一年闰四月,二十六日恰是芒种,从那一年算到书里所写的乾隆元年——我在前面已经详细论证了上面那些情节的真实历史背景是乾隆元年,这里不再重复——恰是十三年,生活真实与艺术描写是对榫的。曹雪芹确是以他本人为基础,作为原型的核心,来塑造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那曹雪芹为什么不在书里明说贾宝玉的生日呢?他写别的很多人物的生日,都很明确地写出日期,比如贾元春是正月初一,薛宝钗是正月二十一,林黛玉是二月十二,探春是三月初三,巧姐是七月七,贾母是八月初三,王熙凤是九月初二,等等。既然笔下都写出四月二十六了,怎么就不肯明说那天就是宝玉的生日呢?我认为,第一,他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贾宝玉的形象,但他的生日是在一个闰月里,闰月不是每年都有的,如实交代很麻烦,另去虚构一个日子又不愿意,而这样含蓄地写,也很有味道。第二,这是最主要的原因,他实际把贾宝玉从外貌到精神都理想化了,已经很难说是他自己的自画像;他固然是原型,但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也吸收了真实生活中一些他所熟悉的人物的因素,他笔下的贾宝玉,最后已经成为一个谁也无法取代的独立的生命,这也正是他艺术上的绝大成功。

裕瑞,这个人我一开讲就提到过,他大约出生在曹雪芹去世八年以后,不是一个时代上离曹雪芹很远的人。他的长辈,跟曹雪芹同时代,有的是认识曹雪芹,与之有过交往的。他在《枣窗闲笔》里有这样的记载:“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景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这记载应该是可靠的。

有的红迷朋友见我引出这么一条资料,对其中所说的关于曹雪芹的性格、才能、生活与创作状况的说法,可能会全盘接受,但是对其中有关曹雪芹外貌的描述——虽然裕瑞是根据亲身与曹雪芹交往过的前辈姻戚对曹雪芹外貌的形容所写的——就可能难以接受。大家可能会问,怎么会是这样的呀?生活原型居然是这么一种模样,跟书里贾宝玉的面貌,简直是完全相反啊!

我却觉得,事实可能恰恰就是这样的。曹雪芹著书时,本人就是“身胖头广而色黑”,他撰《石头记》,对与之交往的一些朋友也是不保密的。他的好友敦诚寄怀他的诗里有“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的句子,他去世后另一好友张宜泉伤悼他的诗里也有“北风图冷魂难返,白雪歌残梦正长”的说法,可见他们都知道曹雪芹是在村居写书,而写的就是《红楼梦》;八十回后虽然也写了,但还来不及修理毛刺,统理全稿,后面的就迷失了,可惜不完整,本应是一个长梦,却残了。

从生活的真实到艺术的创造,作者有非常宏阔的想像空间。曹雪芹少年时代可能不胖,头也不显得过大,皮肤也不是黝黑的,但也未必有书里贾宝玉的那种容貌风度。第三回里通过写林黛玉初见贾宝玉,形容他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第二十三回写贾政一举目,看见宝玉神彩飘逸,秀色夺人,再看贾环呢,人物委琐,举止荒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他还让赵姨娘说出这样的话,她说贾宝玉长得得人意儿,贾母、王夫人等偏疼他些也还罢了——连赵姨娘也承认他形象好;到了第七十八回,那时候已经抄检过大观园,晴雯已经夭亡了,宝玉身心都遭受了重大打击,但是曹雪芹还写了那么一笔,你有印象吗?秋纹拉了麝月一把,指着宝玉赞美,说那血红点般大红裤子,配着松花色袄儿,石青靴子,越显出这靛青的头、雪白的脸来了。曹雪芹就是这样来描写贾宝玉的外貌风度的,这应该是一种对原型生命的二度创造,结果塑造出了一个独特的艺术形象,比生活本身的那个存在更真实,更鲜明,更富诗意,具有了不朽的生命力。

正像我上面一再强调的,曹雪芹写《红楼梦》,目的并不是要写一部政治书。他有政治倾向,他把大的政治格局作为全书的背景,但他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要超越政治,写出更高层次的东西,表达出比政见更具永恒性的思想。他塑造贾宝玉这么一个形象,就是奔这个更高的层次去的。

书里面的贾宝玉,跟书里那些“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政治,也就是最高权力之争,是有纠葛的。他跟冯紫英这些政治性很强的人物过从甚密,甚至由于跟蒋玉菡交好,还被卷入了忠顺王和北静王之间的蒋玉菡争夺战,为此被父亲贾政打了个皮开肉绽,而且之后他也并没有悔改。他也经常表达一些政治性的观点——凡读书上进的人,他就给人家起个名字叫“禄蠹”;又毁僧谤道——在那个时代,皇权是和神权结合在一起的,僧道都是皇帝所笃信的,雍正在这方面尤其重视,他登基前,他那个雍王府就已经整个儿是座喇嘛庙的气象了,现在给我们留下了一处北京的名胜雍和宫;贾宝玉还有过对“文死谏,武死战”的讥讽性抨击;他对当时政治的理论基础孔孟之道大放厥词,说除“明明德”外无书;与对现实政治的厌恶相匹配,他在行为方式上则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甚至于仅仅因为薛宝钗劝了他两句读书上进的话,他就愤愤地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儿,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这些,大家都是熟悉的,过去红学界分析贾宝玉,必定要提到,而且会据之得出他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思想的结论,说他是那个时代里的新人形象,有的还更具体地论证出,贾宝玉是当时新兴市民阶层的典型形象。

从贾宝玉这个艺术形象里提炼出上述因素,加上他跟林黛玉如痴如醉地偷读《西厢记》,大胆相爱,愿结连理,向往婚姻自主,由此做出他具有反封建、争取个性解放的思想的正面评价,我是赞同的。但是,我觉得这样理解贾宝玉,还是比较皮毛的。其实,曹雪芹塑造这个人物,并不是着重去表现他对不好的政治的反对,以及他身上如何具有好的政治思想的苗头。我个人的理解,曹雪芹想通过贾宝玉表现的,是对政治功利的超越。

曹雪芹写《红楼梦》,他的创作心理中是有政治因素的,写这样一部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性质的小说,他无法绕开他的家族在康、雍、乾三朝里所经历的政治风暴,无法绕开政治风暴中他的家族的浮沉毁灭,他无法不写秦可卿、贾元春那样的与政治直接挂钩的人物,特别是秦可卿,这个角色的所谓神秘之处,就是政治的隐秘面、狰狞面被掩盖上一层美丽的纱绫。但是现在我要告诉你,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他有一个自我控制,这一点从古本《石头记》里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他原来曾经想把关于秦可卿的故事写得更多,“家住江南姓本秦”,大概想把秦可卿的家庭背景虚构到江南去。当然,究竟他原来设计的,是哪条江的南边——也不一定是长江的南边——现在无从测定。我上几讲讲妙玉,说在第十七、十八回里,有个仆人向王夫人汇报妙玉的情况,有的红迷朋友听了就来问我,你为什么不说那个仆人是谁呢?不就是荣国府大管家林之孝吗?——我是故意不说林之孝这个名字,因为讲妙玉的时候我不能伸出这个枝杈来。现在,终于到了必须枝杈出去的时候了。那么,我告诉你,在几个主要的古本《石头记》里,第十七、十八回向王夫人汇报情况的那个仆人,写的并不是林之孝,而是秦之孝!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几个古本的文字状态完全一样,显然不是抄写者抄错了,而是曹雪芹最初就是那么设计的,他设计荣国府的大管家跟秦可卿一个姓!一般来说,跟女主人汇报,应该是由女管家出面,应该是秦之孝家的,而不是秦之孝,除非这个姓秦的仆人身份十分特殊,而所要汇报的事情又实在机密,但几个古本也写得完全一样,就是秦之孝,而不是秦之孝家的。这部书在流传的过程里,由于后面写到荣国府管家时,都写的是林之孝夫妇,他们还有一个女儿林红玉,也就是小红,因此,后来的抄写印行者就把前面的秦之孝先改成了林之孝,又改成了林之孝家的,当然,这样就前后一致了,由女仆向女主人汇报,也顺理成章了。

我的判断,就是曹雪芹最早写第十七、十八回(两回还没有分开)的时候,他根据生活原型构思人物和情节时,还想糅进更多的政治内容。

那个时代,在真实的生活里,贵族家庭的仆人是其动产,跟房屋等不动产一样,可以被主人随意支配,比如赠予亲朋好友什么的。曹寅在世时,与两立两废的太子胤关系非常密切,双方礼尚往来,互赠仆人是完全可能的。到了小说里,曹雪芹把来自胤家的女儿设计为姓秦,也让她养父姓秦,很可能,他还设计了几个属于同一系统的角色,全设计成秦姓。那么,秦之孝,在真实的生活里,可能就是从胤家来的,到小说里,他就跟秦可卿同姓。我推敲,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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