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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剑,我心里的疙瘩还不只如此。那是在“阿不驴儿”事件之后不久,家父参加了“国防部”本部每年都会举办一次的“参谋旅行”。依照往例,这种四天三夜的旅游活动是不允许携眷的。仿佛总是如此:活动结束之后不知多少时日,忽然有那么一天,家父从办公室带回一叠黑白风景相片,他会一张一张解说给家母和我听——这是澄清湖、这是日月潭、这是阿里山神木、这是苏花公路清水断崖……那年头儿相机算奢侈品,我家是买不起的,且家父脸皮薄,不太愿意央请人替他留影;从而那些相片大都是将就人家有相机的同事拍来玩赏的空景、顺便加洗给我们看看,聊充神游之资的;所以我几乎没见家父出现在任何一方风景之中——只有一次例外。
那年参谋旅行结束,家父带回来一叠溪头和杉林溪的相片。其中就有一张(应该是出自本部里某位业余摄影艺术家),拍的是一片帘子也似的瀑布,可又不像寻常可见的瀑布那样自山头垂覆涌落,倒像有那么一大片怎么擦也擦不干净的花白玻璃上扭着、舞着一条条抹捋不直的乱丝线。家父端详着这张相片出了好半天的神,问我:“你说这儿好看不好看?”我摇摇头:“不好看。”“为什么不好看?”“看不清楚。”家父手持相片再细细观看了一阵,才道:“是我没同你说清楚。这张相片的好处不在风景好看不好看,也不在人家拍得技术好不好;却是在拍的人取了个非常之奇的角度来看这风景——他是站在瀑布的‘里面’朝外拍成的;我问你好不好看的意思是:站在瀑布里边儿朝外看,是不是挺有一番趣味呢?”这我才注意到:相片的左右两侧上方各有一小块近似三角形的黑影,应该就是瀑布里侧的岩洞拱壁了。家父说得不错,拍照的人的确是跑到了瀑布后方的一个大山洞里向外取景而拍成的。如此看去,整个画面就有了另一种意思:那一大片花白玻璃般的水帘上的线条便不只是线条而已了,它们逐渐浮现出可解的形象——是瀑布“外面”一群鱼贯而行的人(也许就是和家父同行的参谋们,也许是当时也在那瀑布游玩的旅客),他们大都像走在钢索上的特技表演者那样向两侧伸展着手臂,似乎很艰难地维持着身体的平衡。家父随即指了指相片正中间的一个人影,道:“这个就是我。我走在陈文英叔叔的后头,看见了不?”陈文英叔叔向来留着顶漂亮的中分头,那发式恰恰从水帘的缝隙处露了出来。这一下我算是看清楚了,笑着点了点头。一次多么奇妙的观看经验——只消从全然无法理解的图像之中辨识出一个非常微小的细节,整个世界便豁然呈现、且无比真实起来。我贴近那张相片,尽可能地把黑白画面上的每一处细节还原成一个遥远但实存的世界——“你们要去哪里?”我问。
家父随即伸出食指,往相片偏近下方的位置点了点:“我们正在过一条独木桥,过了桥再右转,沿着小路走几步就绕到瀑布后面来了——拍照的这位卢让泉卢伯伯打头里先找着这么个地方,叫大伙儿过去的时候,才拍出这么一张来的。”
“我也要去这里。”我说。想来一定说了不只几十次,记忆中我甚至闹得哭了一阵。
以当年我家的经济状况来说,一趟前往杉林溪的旅游的确不是轻易合宜之事。家父搔抓了半天脑袋,叹了好几口大气儿,终于答应了我的要求,然而冷不防他提出了一个条件:“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往后自凡你老大哥身上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宝贝、什么破烂——你一概不许碰!”说到这个节骨眼儿上,家父抬手用食指和中指推了推他的眼镜框子,这是个充满威吓意味的动作。然而这也是试探出他容忍底线的绝佳时机;我仔细想了想,低声问道:“那老大哥的胡子可不可以碰?”家父沉吟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我接着问:“那老大哥的手可不可以碰?”、“那老大哥的老桑鞋可不可以碰?”……最后绕回了宝剑,我还特意在前面加上了“玩具”二字——“那老大哥的玩具宝剑可不可以——”
一个“碰”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家父的一只又大又厚的巴掌猛可掼下来,落在书桌上,震得木纹裂开、漆屑碎散,应声斥道:“别跟我闹俚戏!你知道我说的是啥!”
这是一场不欢而散而且不公平的谈判,家父从来没有履行过那个带我去杉林溪一游的诺言;至于宝剑,则变成一个始终压抑在我心底的、具有惩戒性质的秘密渴望。我不可能知道:像这样的压抑对我的人格有多么深刻或重大的影响。即使在高中时代我半生不熟地读了些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禁制、症候、焦虑》之类的时髦书,发现握剑的冲动很可能只是想打管的冲动、或者是把根鸡巴放到女体里去搅和搅和的冲动——弗洛伊德甚至还想尽办法暗示你:你最想把鸡巴放进去搅和搅和的女体居然是你老娘的。这种书读过之后非但不会将原先的压抑解除,反而让那压抑有了更恐怖也更诡谑难忘的解释——有好一阵子,也就是我高中混毕了业、滚进大学里熬日子的那段时间,我会怀疑年近六旬的家母不时做些看似无意的小动作(比方说穿着宽松领口的夏布衫蹲在我面前抹地板)是潜意识地想要激发我弑父娶母的潜意识。这话说来似乎拗口,意思再简单不过:没有人懂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只有弗洛伊德知道所有的人想干的是什么。弗洛伊德在日后救过我一条小命的事现在还不到说的时候,可他对于我如何通过一把宝剑来解释自己生命的处境则极有贡献。我是在读了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一个案例之后才觉悟出:我之所以深深相信剑这种武器不够完美其实和它的造型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也和我据以引申出“完美并不存在”的鸵鸟式结论无涉;我的焦虑纯粹来自于我对自己的不满。
那个案例是:一个十三岁、名唤阿伯特的少年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次从睡眠惊醒的经验。醒来时还能清楚地记得梦中的情景。他总会梦见恶魔向他大喊:“啊!我们抓到你了!啊!我们抓到你了!”然后就有一种沥青和硫黄的气味弥漫,阿伯特的皮肤也“受到火焰的烧伤”。将醒未醒之际,他叫不出声,当声音逐渐恢复的时候,他开始“记得”先前自己曾清楚地喊道:“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或者是:“请不要这样!我不会再做了!”或者有时也会这样说:“阿伯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弗洛伊德的推论似乎得来全不费工夫——阿伯特年轻的时候曾经手淫过,他或许想否认,要不就是为了这个“坏习惯”而给自己严厉的惩罚。
后来阿伯特是不是经过治疗而痊愈?我已不复记忆''。我只知道每当自己在阒暗的被窝里打完手枪的那一刻,懊恼和惊恐也同时汩汩涌出,这些情绪每一次都把我刺进更深更深的夜里,无法动弹分毫。我从来没有嗅到什么沥青和硫黄(日后我才从书上得知那是西方人想像的地狱的气味),但是我绝对相信阿伯特所谓“受到火焰的烧伤”的形容,因为我也有同样的体会——就在我湿黏的指掌之间,分不清是握着的还是被握着的——灼烫之感像燎烧的林木一样迅速蔓延;而且我非常清楚:早在我也许只有孙子来发那么大小的时节,就已经不知如何学会了从自己胯下的这支宝剑上得着相同的快感,也得着相同的懊恼和惊恐。自幼及长,我一次又一次地打手枪,比伟大的民族救星写他的日记还要勤奋,也从而能够将那灼人的懊恼和惊恐赋予一个抽象性的解释——那是原发自人类内在的一种羞赧。
是的,羞赧。除了纯粹来自肉体的欢愉之外,没有原因、没有目的、没有解释、也没有道理的羞赧。它不能容忍纯粹来自肉体的欢愉——尤其当这欢愉不假外求、完全可以自主为己而产生的时候——用更接近反基督信仰的人的说法则是:上帝嫉妒人在自己的身上建筑乐园,于是发明了羞赧作为惩戒或报复。它是人体内部一个神秘的装置,欢愉一旦启动,羞赧便如影随形地彰显。
紧紧握着那橄榄枝的儿子的手也即将在不数年后的某个晴朗的春日午后、或者冬夜温暖的被窝里发现这一切罢?这一切与性全然无关,只是人类凭靠自己的能力创造不完美的欢愉的一个开始。至少在我这里,成长岁月中不断发生的许多事情逐渐拥有了清晰无比的意义,且时时刻刻融入我的写作,它们所带来的是一种挥之不去、萦绕不绝的主题——人总在创造不完美的欢愉,也藉之奋力抵拒着与生俱来的羞赧。令我始料未及的是:天行者陆客、大麻安迪、我老大哥、雷不怕、士林那老寡妇和孙子来发、卢让泉伯伯、陈文英叔叔、大鹏剧校里串演过孙悟空的那位小伶工,甚至那个名闻全世界的德国手淫少年阿伯特·沃夫罕·汉斯,以及连人带鬼还有差不多凑得成一百之数的男女老少,日后都有如一张忽然显影的相片那样填充起一幅又一幅我生命里最真实的景观。当我试着从许许多多的巧合际遇里寻找出它们之所以出现原因之时,却只能想到一个拙劣的答案;仿佛这些人都是因为各自背负了过于沉重的羞赧而躲进了我的人生里来。在这个尽可以用“光天化日”一词形容的明亮世界,这群人的手中只有盈盈一握的力量、勇气、希望和秘密,倘或摊开来,便一无所有。
我是一个以说故事维持生计的人,和我的妻小暂时僻居在这群人所提供的一幢乡间房舍里。多年前我曾经在此完成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一部自编自撰、自引自注的硕士论文——之后我因为某种险恶势力迫在眉睫之故而逃离了一段相当长的岁月,其间我从来没有料想过会有重返旧居之一日。然而造化弄人,我毕竟还是在另一个险恶势力的逼促之下又回来了。如今在我面前,有几十竿绿意盎然的竹子,一株刚褪尽胭红、窜发新叶的山樱,一丛油光勃亮的茉莉和一地黑白交错的鹅卵石。我身后这原本已经算得上危楼的两迭式透天建筑也早在不知何年何月经匠手修缮成一座外观还十分雅致的三层楼宇;屋后当年荟萃成丛的姑婆芋也给有心人刻意保留下来几茎,夹杂在满地黑白相间的卵石之中,不特别挑剔地看去,还真有些京都古寺枯山水的况味。这狭仄的庭院自然无法真正阻绝我所意图逃避的一切;不过此地确乎适于作为一个回首省视的起点,在陪着孩子玩耍的片刻,我知道正有某些酝酿已久的记忆汹涌跌宕着,它们是我和这个世界之间悄然祟动的种种轇轕,我从未忍心揭其披覆、窥其就里——仿佛如此便会让我们这一群羞赧之人无所遁形于光天化日之下——可是我能逃避的是什么呢?我能拥有的是什么呢?我能掩藏的是什么呢?或者该说:我真正恐惧的又是什么呢?
当开始想起这一切的刹那,我只能痴心妄想还有足够的时间回溯自己掌中曾经紧紧把握的一点什么——它的确与一把宝剑有关。
上卷
楔子
或许是出于一种隐秘的逃脱意识,我在念大学的时代每逢寒暑假都不爱回家,总混在一些有家归不得的侨生里面向舍监申请留宿。条件之一当然是要缴交足额的宿舍费,之二是得迁出原先的房间,去和几个越南或缅甸来的外系同学挤。我对侨生没意见,可是我一旦搬进去,便形成一种侵犯他们那个小社会的力量。于是其中一个负责夜间门禁管理的缅甸学生后来跟我打商量:如果我答应不搬过去,他可以通融在晚上特别为我住的那间(其实是我们角落里那四间)寝室打开电源。这么一来,我甚至可以根本不必提出正式的留宿申请,不必缴交任何费用。我只消在学期结束前另外打一副钥匙,便可以于假期间随时进出宿舍。唯一不方便的地方是我必须在房门上方的气窗和面向网球场的推窗内侧贴一层黑纸,以免室内灯光外泄;而我也只能在桌角和床板之间架一盏六十瓦的小灯,并尽量在夜间活动——不发出任何声音地活动。换言之:像只老鼠一样地活动。
我正式当上老鼠是在大二上下学期之间的寒假,很觉得之前两次假期所缴交的留宿钱简直是虚掷浪费,且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些侨生们不喜欢我闯入他们生活的真正原因是他们嫌我的脚丫子气味不佳——关于这一点,其实无须辩解,因为没有人会觉得别人的脚丫子气味如何如何之佳的。总之,过着老鼠一般的生活的那个假期虽然只有一个月,于我却有无比深远的影响。回想起来,它好像不只一个月、不只一个严寒的深冬;它仿佛总括了我的大学生活、少年终页、黄金岁月。也是我此生第一次开始进入一种真正的、彻底的、离群索居的日子。比老鼠还老鼠——起码老鼠还不必在同类出现的时候躲躲藏藏,而像贼一样住在一所以讲究德育驰名的天主教大学里,我最好是不要和任何人接触,因为一旦接触了,势必会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状态;一个非法的存在。你绝对可以想像那情景:走在清冷的校园里的某一刻,有人喊着:“张大春,你怎么会在这里?没回家吗?有什么事吗?”或者:“你还住在宿舍里吗?”那样我就必须撒谎。随便说什么都是撒谎。
是的,我还住在宿舍里。每一天,只在黄昏之际、下午六点钟到来的那个刹那,缅甸侨生替我打开电源的一瞬间,整个世界和我有一点联系。也只在那一瞬间,我感觉有人还知道并且认同我的存在。除此之外,那样的生活甚至在描述它的时候都令人乏味;我每天清晨大约六点起床,蹑脚走出宿舍,从校园东侧的小门出去,走十七分钟到一家叫满园春的面包店买半条吐司面包、三盒牛奶、一百公克火腿片,回程时一家专门供应附近自助餐厅趸售熟食的小店刚拉开铁卷门,在那里可以买到滚烫的卤蛋和高丽菜,老板娘心情好的话还会舀一勺辣椒小黄瓜搁在塑胶袋里。这些是我一天的伙食——星期日除外,这一天没有熟食,因为自助餐厅不开张的缘故。我通常在星期日这天上午搭一个半小时的客运车回家,吃午饭、拿零用钱和六天份的水果,然后去逛书店,把没缴出去的宿舍费和省下来的伙食钱全花在那里。
我的确读了不少书,这是先前我说过的像老鼠一样独居“于我却有无比深远的影响”中的一个影响。但是我比谁都清楚:那样读书既不是为学业成绩有所表现,也不是为追求知识与探索真理,而只是我提及的那种逃脱意识的延伸。现在回想起来,的确没有别的动机或目的;纯粹只是逃脱而已。我每天捧着一堆食物,悄悄溜进宿舍,把网球场那边推窗内侧的黑纸揭开,让天光透进来(因为早上七点过后,缅甸侨生就把电源切断了),然后我就钻回被窝,随手拾起一本散落在床上的书来看。肚子饿了,我可以不必起身,因为食物以及一大壶夜里用电烧开的水就搁在反手够得着的桌面上。除了刷牙和上厕所,我几乎不离开被窝,我甚至可以一整个月不洗澡。有那么一个深夜,当我蹲在一间厕所的马桶上拉屎的时候,听见缅甸侨生和他一个同乡一面小便一面说:“那个张大春刚才一定来过。”“你怎么知道?”“暑假他和我们挤一间,他身上有怪味。”“真的?”“真的。所以他到哪里我都知道。”于是他们一同笑起来。之后我躲回寝室,把柜里的衣服、床上的枕头,还有高高隆起、已经发硬而大体上仍维持着中空形态的棉被嗅了个遍,除了袜子的气味不佳之外,其余并无任何特殊之处。这一点令我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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