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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爱看人生。可惜平时所见多欠精彩,即使精彩又未必方便,所以才来看戏。为了便于观看,这一段精彩的人生要在舞台上——也就是一个狭小而固定的空间里——表演。电影打破了舞台限制,但仍然要接受另一种狭小的空间,即银幕。就善于接受空间限制而论,舞台剧的成就最为突出。在那么大的一块地方上,观众清清楚楚看见了一生浮沉,几代恩怨,多重内幕,看后完全相信,衷心感动,这件事很不简单。怎么会有那么多精彩的事件,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凑巧发生在那么小的一块地方?这些事件的背后又怎么凑巧含有很大的意义?你得佩服编剧家,他把人生集中、横断、压缩,加以编织。剧本是“编”成的,许多线头交互穿插,正好装满那空间,既不显得拥挤,也没有浪费空白。舞台那么小,你却能从舞台上看出世界那么大,人类的心灵那么阔那么深。
回顾前文,可知编剧家所受限制之多,为一般散文作家难以想像。这些限制由于满足观众而生,例如,为了集中观众注意力,剧情需要高潮;为了观众的注意力不能在某一点上胶着过久,需要一个高潮连接一个高潮;观众看戏的时间愈久,支付精力愈多,愈需要更大的刺激,使观众的注意力不致涣散,所以要高潮愈来愈高,冲突一次比一次激烈。演员要当着观众表演人生,意味着观众也是戏剧的一个要素,没有观众,不能表演,即使表演,也只能算是排练,戏剧仍在创作之中,而作品尚未完成。观众既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一出戏在构想之中不但要想好谁来演,也要想好谁来看,怎样使他们爱看。诗人和散文作家何尝考虑这些?至少,他们无人公然宣称创作时要处处讨读者喜欢,他们可能以“迎合大众”为耻。这种想法与戏剧家异趣,大部分的诗人相信,如果大众不读他的诗,那是因为他的诗写得太好,但大部分编导相信,如果大家不来看他的戏,那是因为他的戏失败了。
剧 本(4)
许多人说过好来坞的出品太商业化了,我们可以从这些“太商业化”的影片里去看观众的分量。观众有好奇心,因此影片有曲折的情节;观众有同情心,因此片中有受苦的弱者;观众有时幸灾乐祸,因此片中有残忍暴行;观众有时党同伐异,因此片中有群众对抗;观众好声色之娱,因此片中有华丽歌舞。在战争片里,将军多半庸愚,军曹多半忠勇,为什么?因为在观众席上做过将军的人毕竟是少数。以医院为背景的片子里往往批评医生,为什么?因为观众席上究竟做医生的人少,做过病人者居多。美国社会崇拜金钱,可是美国电影往往鄙薄富翁,美化穷人,因为制片人想过,一国之中有几个富翁?他们能买几张票?
这是不是迎合观众?这样岂不是要产生没有价值的东西?答案是也许,未必尽然。戏剧在表现手法上力求适应观众,表现手法是中性的,它本身不发生道德问题。戏剧在题材上力求观众乐于接受,任何题材都可能作成有价值的作品,看由谁来作,怎么作法。得人,卑无高论的题材可以拍出高水准的影片;失人,陈义甚高的题材也可能拍出低水准的影片。文艺作品都是向人性取材去打动人性,戏剧尤然,人性的要求复杂,戏剧题材乃斑驳不纯,但题材毕竟是“表”。我知道,有人可以举出许多例子来说明戏剧为了票房收入产生多少害处,我们可以把他的话打个折扣。世上毕竟还有那么多好的戏使人净化,引人向上,当然,这种戏的数量可能比那些引人争议的戏要少。我们得承认,戏剧有它的性格,它的性格就是如此,不许孤芳自赏,不许寂寞千秋,不能藏诸名山。除非我们完全不要戏剧,否则,只好承认它,并且努力做它的主人。
诗(1)
如果散文是谈天,诗就是唱歌。唱歌是使用语言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很特殊,音乐加进来强化语言,有时也代替语言。语言在经过省略和强化以后,与音乐融合为一,如精兵猛将,当十当千。诗差不多就是这么一种东西。
作为文学作品的诗当然是没有曲谱的,它的音乐性藏在语言本身里,诗人的专长是把语言的音乐性加以发扬利用,使文字效果和音乐效果相加或相乘。作诗叫“吟诗”,诗的定义有一条是“文之成音者也”。都指出了诗这种体裁的特性。语言,在未有文字之先,固然是用听觉来接受的,即使有了文字以后,听的机会也比看的机会多,何况还有不识字的人。经过那么长的时间,由那么多的人使用,在使用中不断调整修改,它已经针对人们的耳朵发展出规律来。诗人掌握了这套规律,讲求作品的节奏和音韵。散文可以不故意讲求这些,诗则必须讲求;散文作家如注重语文的音乐性也是浅尝即止,诗人对诗的音乐性则要求达到一定的标准。
什么是语言的节奏?语言,当它是声音的时候,那声音里有长短、高低、轻重、快慢和停顿。以“快慢”一项来说,如果每分钟吐出一百八十个字,并不是非常平均的每秒三个字,而是可能前一秒吐出四个字,后一秒吐出两个字,这就形成了快慢。从语言的形式上分析,如果一句话里有十个字,这十个字必定被声音分成几个小节,某几个字的声音结成一组,和别的字稍稍保持一点距离。每一“小节”的字数并不相等,这就形成了“长短”。
《儒林外史》有云:
“从——浦口——山上——发脉——,一个墩——,一个炮———,一个墩——,一个炮——,一个墩——,骨骨碌碌——几十个炮——赶了来——,结成——一个——穴——,这个穴——叫——荷花出水。”
共有十九个小节,各节最少一个字,最多四个字,这是长短。其中“一个墩,一个炮”重复了三次,第一次出现时应该慢读,以后两次重复应该快读,既是重复,快了也能听得明白,只有快读,才显得出千里发脉的气势。无妨一直到“结成一个穴”再慢下来,到“荷花出水”最慢,一则这是个重要而生疏的名词,希望听的人能听清楚,二则意思告一段落,语气也便于收煞。这是快慢。
再谈轻重:
“一天——结束了——,而结束——如此之——美——,死亡——如此之——美——,毁灭——如此之——美——。”
“了”字本是轻声,“而”字“之”字都是虚字,声音也要轻些。“如此之”三个字连续既轻且快,这个小节跟“一个墩,一个炮”不同,“一个墩”虽然读得很快,“墩”字却要读得很重,“一个炮”亦然,因为“墩”和“炮”的声响都不是轻滑流利一类,“墩”和“炮”也都是庞然大物。“死亡如此之美”句中,于音于义应该加重的是“死亡”和“美”,“如此之”轻轻带过算了。下句中的“毁灭”和“美”亦同。
所谓节奏,就是由声音的长短、高低、轻重、快慢和顿挫形成的秩序,长短、高低、轻重、快慢和顿挫,相互间错综配合,连绵不断,可能产生的变化几乎是无限的。在音乐里面,长短、轻重、高低、快慢都是抽象的音符,在诗里面却是有意义的字句。诗人不但追求节奏,也追求节奏和诗中的意义融合为一,相得益彰。由不认识节奏到认识节奏,需要培养“节奏感”,培养节奏感最简易的方法是多听音乐。在音乐里面,节奏的变化丰富,相形之下,语言的节奏到底简单,认识了大巫,对小巫就不会陌生了。
关于音韵,我们都知道国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有齿音唇音喉音,有开口撮口合口,有轻声变调儿化韵,字音有响哑清浊,在什么情形之下用哪种声音或不用哪种声音,使用语言的人应该有考虑。我常举广播界名人翁公正的名字作为字音组合不善的例子,翁先生有雅量,不以为忤。宋代大诗人辛弃疾三个字就不响亮,后人宁愿叫他辛稼轩。我服务过的中国台湾广播公司,这个名称看在眼里很漂亮,读在口中一个字比一个低哑,到“公”字几乎模糊难辨,幸而最后有个“司”字声势一振。无独有偶,台北还有一个“公共工程局”。多年前有一本文学杂志,名叫《读物》,内容很好,但是办了几期就停刊了,原因之一是:你到书店里去买《读物》,没有一个店员能听清楚你要买什么。
诗(2)
余光中教授在他的《诗与散文》里,举梁实秋先生《雅舍小品》中一段文字,说明散文中也有音韵问题。雅舍小品的一段文字是:
“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
余氏称道这一段文字:虽不刻意安排平仄,但字音入耳却错落有致,只要听每句收尾的字音(正、谨、外、放、柴、骨、猪、油),在国语中四声交错,便很好听。句末的“油”字衬着前面的“猪”字,阳平承着阴平,颇为悦耳。如果末句改成“其人之近五百斤油也可知”,句法不坏,但“知”、“猪”同声,就单调刺耳了。
我有一段文字是:
“在几秒钟之内,人人雕成塑成一般固定在那儿,甚至风息、蝉哑、鸟坠、云凝。”
“风息”当初本来是“风定”。但是前句已有“固定”,两个“定”字重复,而重复在这里毫无必要。如果把“固定”取消,改成“人人变成木雕泥塑”,语气骤然急促,非我所愿。那篇作品我一路写来以节奏舒缓的长句支撑大局,就是“甚至风息、蝉哑、鸟坠、云凝”,我也把它当作一个长句看,只是句中包含三个短顿罢了。现在想想,当初推敲不够仔细,“风息”仍然应该以“风定”代替,至于前一句,仍然有办法把“固定”去掉而保持节奏的舒缓。“风定”的好处是:其一,“定”字音节沉重,前可以与“木雕泥塑”描写相呼应,后可以与“鸟坠”相呼应。“定”的音节可以增加“坠”字的真实感。其二,“风息”是风不见了,“风定”是风在那儿不动,好像风是一个实体。这可以与后面的“云凝”相呼应,增加“凝”字的真实感。
韵音涉及字音的长短轻重,和节奏有密切关系,因此两者常常合称“音节”。诗人对音节特别敏感,特别有控制其规律加以变化运用的才能。通常,诗人在要写一首诗之前,对音节有整个的规划,即所谓韵律,一如对内容有完整的构想。中国的旧诗历史悠久,名家辈出,又经批评家不断解释阐发,诗人在韵律方面的苦心相当明显,新诗则在这方面没有多少资料。大概新诗的兴起以文学革命的旗帜为号召,要打倒格律摆脱束缚,至今耻言韵律。也许有少数优秀的诗人已能掌握语言的音节,尚无批评家整理推荐。谈音节者往往举旧诗为例。李白的《蜀道难》,句法大起大落,一句之中有多次顿挫,在音节上表示了山势的险恶,而且诗开头的句子较短,越写越长,再以短句相间,也足以表示山路越走越崎岖。杜甫“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沉变古今”,其中锦春叠韵,浮古叠韵,沉今叠韵,据说锦江、古今本来是双声,句中音节相应若有共鸣。“但觉高歌感鬼神,焉知饿死填沟壑。”高歌感鬼一连四个字双声,罕见的音节产生很大的撞击力,增加了无穷回味。吴梅村的“人生千里与万里,黯然消魂别而已”,于急促的音节中见情感的激动。李清照的“谁伴明窗独坐?我共影儿两个”,全首音节不失轻快,好像在孤独中尚能保持潇洒,“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则全首音节走向低哑短促,好像用生命中最后的气力述说痛苦,再无逃避的余地。
语文、音节、形象三者本合为一。音节不仅仅在字音里,也在诗的情感里,诗的意象进入读者内心,把情感传染给读者,读者再以他有情的耳朵来听诗,享受音节带来的微妙经验。时钟的滴答声本来是没有轻重变化的,但若一个人知道十分钟后有重大困难发生,时间的压力越来越大,滴答之声对他也越来越沉重。“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雁飞回。”风,天,雁都在高处,猿啸的声音也很高昂,渚清沙白也像是高空俯瞰所见,意象如此,所以音节也越听越高亢。当你觉得“千里江陵一日还”节奏很快的时候无法不想到船走得快,当你觉得“朝见黄牛,暮见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节奏很慢时无法不想到走得太慢。“早行石上水”,道路难行,才体会出“石上水”音节之窄急,“暮宿天边烟”,住宿的地方似乎还安适,才见出“天边烟”三个字平声叠韵的音节悠长。诸如此类。
诗(3)
作者在经营意象时同时经营音节的说法向来有人反对。“三百篇中有出于小妇人者”,她们何尝知道诗的格律?格律是近体诗的规范,古时又何尝有格律?就算唐宋以下,好诗也都是自然浑成,作者何尝勉强迁就格律?诗是“性情至而格律备”,是“满心而发,肆口而成”。这种说法有它的道理,但是,我们怎样解释“一诗千改心始安”呢?怎样解释“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呢?怎样解释“所有伟大的作品都不是初版的样子”呢?哭声的音节和笑声的音节天然不同,不待人为,可以用“性情至而格律备”来解释,但作诗并非如此简单,诗并非是“纯粹的呜咽”,内容可以决定形式,但并不等于形式。古代没有成文的诗的格律,但是有不成文的语言的韵律,三百篇中的小妇人或古诗十九首的作者可能训练有素,能够掌握这种韵律,他们的作品“成似容易却艰辛”,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创作的过程;也许他们运气好,“肆口而成”与韵律暗合,但是这样的人终生只能有一两首作品,好运气往往只来一次,他们没有能力继续不断地创作,不能成为诗人。
我们今天反对旧诗的格律,是因为“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反对语言的韵律,掌握语言的音节而变化运用之,乃是诗人的天职。有人说,拿一首好诗来,把格律音韵去掉,把它的内容写下来,它仍然是好诗。这是革命家的过激言论。把诗的格律音韵去掉,把内容写下来,恐怕只是一篇散文。如果取来的样品是杜甫的《无家别》还能得到很好的散文,如果取来的样品是李商隐的《锦瑟》,结果就很难说。旧诗的格律之应当废弃,是因为它是语言韵律的一种设计,应该还有别的设计;也因为它已沿用千余年,今天需要推陈出新。旧诗的格律好比一双鞋子,今天的诗人穿着不合脚,但诗人不能赤脚走路,得另外有新的鞋子。有人说,我们不要别人做鞋,我们不要制服,我们自己做鞋自己穿,那当然也好。
诗人既然要对诗中的韵律作一全盘设计,诗篇越长则设计越难,于是诗多半很短。有人甚至反对长诗,说“长诗是说故事的韵文”。“诗”因此可以作“短小”的明喻。有人比较各种体裁,指出诗是“寸有所长”,小说是“尺有所短”。诗既然篇短字少,势必求精,以质量的优势弥补数量的劣势,要求一首五绝的二十个字是二十个圣贤,没有一个市侩。因此“诗”得一引申义,意味着精美贵重。有人比较各种体裁,说诗是文学中的珍珠,长篇小说是文学中的金字塔。诗既然短而能精,必不放弃“有余不尽”的效果,讲求言外之意,弦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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