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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严重,越想越觉得害怕,如果老百姓再继续控告下去,马上就会控告到自己头上了。这样一来,朝廷知道了实情,查清了自己在当涂县的胡作非为,自己岂不是要大祸临头!

王鲁想着想着,惊恐的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他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拿笔在案卷上写下了他此刻内心的真实感受:“汝虽打草,吾已惊蛇。”写罢,他手一松,瘫坐在椅子上,笔也掉到地上去了。那些干了坏事的人常常是做贼心虚,在真正的惩罚还未到来之前,只要有一点什么声响,他们也会闻风丧胆。

公元1642年,李自成率部围困开封。崇祯皇帝连忙调集各路兵马,援救开封。李自成已完成了对开封的包围部署。明军二十五万兵马和一万辆炮车增援开封,集中在离开封西南四十五里的朱仙镇。

李自成为了不让援军与开封守敌合为一股,在开封和朱仙镇分别布置了两个包围圈,把明军分割开来。又在南方交通线上挖一条长达百里、宽为一丈六尺的大壕沟,一断明军粮道,二断明军退路。明军各路兵马,貌合神离,心怀鬼胎,互不信任。李自成兵分两路,一路突袭朱仙镇南部的虎大威的部队,制造“打草惊蛇”的效果;一路牵制力量最强的左良玉部队。击溃虎大威部后,左良玉果然因被围困得难以脱身,人马损失过半,拼命往西南突围。李自成故意放开一条路,让败军溃逃。哪知左良玉退了几十里地又遇截击,面临李自成挖好的大壕沟,马过不去,士兵只得弃马渡沟,仓皇逃命。这时伏兵迅速出击,明军人仰马翻,尸填沟堑,全军覆没。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1)

有用者,不可借;不能用者,求借。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释义】

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己用。有些看上去没什么用途的东西,往往我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犹如我欲“还魂”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尸体”的道理。从兵法上说,是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甚至是看上去没什么用处的东西,努力争取主动,壮大自己,及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乃至转败为胜。凡是表面上看上去有用的东西,大家就会加以争夺,往往不容易驾驭而为自己所用。因为会和太多人发生冲突,在争夺中胜出的概率不大。而那些看似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反而要主动加以利用,那些看似已经没有用的人和物会因为受到重视,把主动权交到自己手中。所以你要抬举于他,使得他有求于你,不是你有求于他。

借尸还魂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么作为的势力,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制胜的目的。在军事上,指挥官一定要善于分析战争中各种力量的变化,要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有时我方即使受挫,处于被动局面,但若我方善于利用敌方矛盾,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也能够转被动为主动,改变战争形势,达到取胜的目的。在人类社会中,借他人幌子,达到自己的目的,可谓随处可见。改朝换代之际,一些人拥立亡国国君的后代,并不是真心帮助其恢复故国,而是打着前朝的旗号,利用人们的正统观念,来实现自己的军事与政治愿望。即使在江山稳固的时期,也有一些野心家,以帝王为傀儡,为掌中玩物,操权弄术,把持国政。

秦朝实行暴政,天下百姓“欲为乱者,十室有五”。大家都有反秦的愿望,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就难成大事。秦二世元年(前209),陈胜、吴广被征发到渔阳戍边。当这些戍卒走到大泽乡时,连降大雨,道路被水淹没,眼看无法按时到达渔阳了。秦朝法律规定,凡是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戍卒,一律处斩。陈胜、吴广知道,即使到达渔阳,也会因误期被杀,不如一拼,寻求一条活路。他们知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这种想法,这正是举兵起义的大好时机。

陈胜又想到,自己地位低下,恐怕没有号召力。当时有两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一个是秦始皇的大儿子扶苏,他温良贤明,已被阴险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杀害,老百姓却不知情;另一个是楚将项燕,他功勋卓著,爱护将士,威望极高,在秦灭六国之后不知去向。于是陈胜公开打出他们的旗号,以期能够得到大家拥护。他们还利用当时人们的迷信心理,巧妙地作了其他安排。有一天,士兵做饭时,在鱼腹中发现一块丝帛,上写“陈胜王”,士兵大惊,暗中传开。吴广又趁夜深人静之时,在旷野荒庙中学狐狸叫,士兵们还隐隐约约地听到空中有“大楚兴,陈胜王”的口号。他们以为陈胜不是一般的人,肯定是“天意”让他来领导大家的。陈胜、吴广见时机已到,就率领戍卒杀死朝廷派来的将尉。陈胜登高一呼,揭竿而起。他说:“我们反正活不成了,不如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死,也要死出个样儿来。”于是,陈胜自号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占大泽乡,天下云集响应,节节胜利,所向披靡。后来,部下拥立陈胜为王,国号“张楚”。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2)

借尸还魂,一定要找那些历史形象好、品牌效应大的花架子来利用,否则不能起到对自身品牌的推广作用。在这方面,曹操和刘备围绕所依托的“尸体”进行的合法性争论一生都没有结束,而且是高潮迭起,不断升级。

曹操的争霸是在挟持汉献帝之后发生根本转变的:在此之前,曹操虽然也是贵族出身,但是在汉末的天下大乱中,曹操一直只能算作地方小诸侯之一。在他之上有勇猛的国家功臣吕布,他的同窗袁绍更是意气风发实力庞大,其余像刘表、张鲁一类的地方诸侯林林总总不计其数,曹操在其中并不引人关注。就在这个时候,已经安稳度过四百年太平光景的汉朝天下大乱,汉献帝被一群乱臣贼子赶来赶去,几乎没有容身之地,更为悲惨的是天子经常会吃不饱穿不暖。就在这个时候曹操最重要的合作伙伴荀彧坐不住了,他对曹操说:“当年晋文公接纳周襄王,诸侯因此服从他;汉高祖为义帝发丧,而天下百姓都认为高祖仁义。现在天子蒙尘,您应该首先举起保护天子的义旗,尊奉天子以满足天下百姓对安宁的需要,这是建立不世功勋的战略,要及早实施,如果动手晚了,就会有人抢在我们前面。”

曹操如梦初醒,立刻从叛军的手中抢到了汉献帝这个宝贝。从此曹操的争霸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在官渡之战之前,曹操以鞭指袁绍说:“我在天子之前,保奏你为大将军,你何故谋反?”袁绍怒说:“你托名汉相,实为汉贼!罪恶弥天,甚于王莽、董卓,诬人造反!”曹操说:“我今奉诏讨你!”袁绍回敬说:“我奉衣带诏讨贼!”

曹操自从手中有了汉献帝这张王牌,就借机拿皇帝的命令说事。一旦想要讨伐谁,就说谁是叛逆,因为自己有皇帝的诏书,这就是著名的挟天子以令诸侯。数十年来,曹操正是因为手中有了“正义性”三个大字,才能不断地消灭群雄。“曹丞相”三个字的威力绝不可以忽视,试想连兵强马壮的东吴在曹操八十三万大军压境的情况下,诸文臣都还口称曹丞相有德有仁。所以一般对手在他的攻心战之下往往都底气不足,被曹操消灭的地方势力或主动投降的敌人都很多。

但是曹操在借尸还魂的路上还是遇到了一生的对手,那就是刘备。关于刘备的身世,《三国志》上说他是“汉景帝子中山靖王胜之后也”,看来刘备的出身还是很高贵的。但是到了刘备这一代汉室大乱,刘备只是一个不得志的没落贵族。然而就在曹操专权窃国的时候,刘备决定拉起“大汉皇叔”的大旗,接过汉朝的正统性和曹操对抗。这个正统性是了不得的东西,是借尸还魂所要追求的最高目标。有了这块招牌,刘备在和曹操的对战中就占据了道义上的优势。

在《三国演义》第七十二回中,曹操扬鞭大骂刘备说:“刘备忘恩负义,反叛朝廷之贼!”刘备回敬说:“我是大汉宗亲,奉诏讨贼。”曹操最具威力的撒手锏也失效了。刘备把“大汉皇叔”这个个人品牌经营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妇孺皆知。《三国演义》第三十六回中,徐庶之母和曹操围绕着刘备进行了一番对话,徐母说:“刘备是什么样的人?”曹操不屑地说:“沛郡小辈,妄称‘皇叔’,全无信义,所谓外君子而内小人者也。”徐母厉声说:“你不要以为我好欺骗!我久闻玄德乃中山靖王之后,孝景皇帝膝下玄孙,屈身下士,恭己待人,十分仁义。世上的老人、小孩、牧人、樵夫皆知其名,真当世之英雄也。你虽托名汉相,实为汉贼,反倒说刘备为逆臣,欲使吾儿背明投暗,岂不自耻乎!”说完,取石砚便打曹操,曹操的借尸还魂在刘备面前全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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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计  调虎离山

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连。

【释义】

天,指自然的各种条件或情况。此句意为在战场上待天然的条件或情况对敌人不利时,我再去围困他。用人为的假象去诱惑他(敌人),使他向我就范。战场上若遇强敌,要善用谋,用假象使敌人离开驻地,诱他就我之范,丧失他的优势,使他处处皆难,寸步难行,由主动变被动,而我则出其不意而制胜。

调虎离山在军事上是一种调动敌人的谋略。它的核心在一“调”字。虎,指敌方;山,指敌方占据的有利地势。如果敌方占据了有利地势,并且兵力众多,防范严密,此时,我方不可硬攻。正确的方法是设计相诱,把敌人引出坚固的据点,或者把敌人诱入对我军有利的地区,这样做才可以取胜。不顾条件地硬攻城池是下等策略,是会失败的。敌人既然已占据了有利地势,又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就不能去与他争地。应该巧妙地用小利去引诱敌人,把敌人诱离坚固的防地,引诱到对我军有利的战区,我方就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然后利用天时、地利和人和为条件,一定可以击败敌人。汉末虞诩智骗羌人的故事就是个好例证:他故意说等待援兵,松懈了敌人的斗志,分散了敌人的兵力;他日夜兼程行军,充分利用了时间;他还增加灶的数量,让敌人误以为援军已到,不敢轻举妄动。这样就扰乱了敌人的意图,同时又充分发挥了己方的主动性,牵住了敌方的牛鼻子,以己方的意图随意调动了敌方,终于取得了平羌的胜利。

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说的是叱咤风云的巨龙,出了深潭大渊便无法施展本领,连虾蟹都斗不过;而威震山林的百兽之王,离了大山森林,便威风尽失,连犬羊之类的小家伙也奈何不得。反过来,虾蟹入龙潭斗龙,犬羊入虎穴擒虎,纵使攻得进去,也只是白白送死。

军事较量、政治斗争以及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情形不也是十分惊人的相似吗?军事上,敌人势力强大,又占据坚固阵地和天然屏障,犹如龙在潭虎在穴,硬攻只是白费精力。所以,孙子以为攻打这类坚固城池是下等战策。上策是引龙离潭,调虎出山,然后消灭它们。虞诩以小计引诱羌敌离陈仓崤谷,予以全歼;赤风子反复挑衅,激原伯贯带兵出城,然后生擒;郑庄公诱共叔段出京城,然后克之等,都是高招。

历史上各种势力集团,无不在巩固地盘或势力范围,并且倚仗地盘进行较量与争斗。而调虎离山,一直是一个集团消灭或兼并另一个集团最常用的手法。它的应用,方式也很多,或将最关键、最重要或最危险的敌手引出他的地盘,使他失去反抗的屏障。

东汉末年,军阀并起,各霸一方。孙坚之子孙策,年仅十七岁,年少有为,继承父志,势力逐渐强大。公元199年,孙策欲向北推进,准备夺取江北卢江郡。卢江郡南有长江之险,北有淮水阻隔,易守难攻。

占据卢江的军阀刘勋势力强大,野心勃勃。孙策知道,如果硬攻,取胜的机会很小。他和众将商议,定出了一条调虎离山的妙计。针对军阀刘勋极其贪财的弱点,孙策派人给刘勋送去一份厚礼,并在信中把刘勋大肆吹捧一番。他说刘勋功名远播,令人仰慕,并表示要与刘勋交好。孙策还以弱者的身份向刘勋求救。他说,上缭经常派兵侵扰我们,我们力弱,不能远征,请求将军发兵降伏上缭,我们感激不尽。刘勋见孙策极力讨好他,万分得意。上缭一带十分富庶,刘勋早想夺取,今见孙策软弱无能,也就免去了后顾之忧,决定发兵上缭。部将刘晔极力劝阻,刘勋哪里听得进去?他已经被孙策的厚礼、甜言迷惑住了。

孙策时刻监视刘勋的行动,见刘勋亲自率领几万兵马去攻上缭,城内空虚,心中大喜,说:“老虎已被我调出山了,我们赶快去占据它的老窝吧!”于是立即率领人马水陆并进,袭击卢江,几乎没遇到顽强的抵抗,就十分顺利地控制了卢江。刘勋猛攻上缭,一直不能取胜。突然得报孙策已取卢江,方知中计,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只得灰溜溜地投奔曹操。

在现代商战中,调虎离山也为常用之计。为了获取商业上的利益,通过制造各种假象,让竞争对手产生错觉,然后因势利导去牵着竞争对手走,或是故意泄露一些假情报来调动竞争对手朝着错误方向发展,以达到削弱竞争对手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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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计  欲擒故纵

逼则反兵;走则减势。紧随勿迫。累其气力,消其斗志,散而后擒,兵不血刃。需,有孚,光。

【释义】

走,跑。逼迫敌人太紧,他可能因此拼死反扑;若让他逃跑则可减削他的气势。血刃,血染刀刃。意为兵器上不沾血。要善于等待,要有诚心,才会有大吉大利。如果逼得敌方太紧,敌方就会拼命反扑,让对手逃跑可以削弱他的气势。总之,不要紧逼敌人,并让其相信这一点,就能赢得光明的战争结局。

人们常常希望事情能办得干脆迅速,然而欲速则不达。人们在接受一些崭新的事物时,都需要一段适应的时间。谈生意也是这样,双方在开始的时候,往往都会怀着一些不大实际的想法,抱着各种固有的己见,却希望顺利地达到自己的目标。可是,磋商的过程常常会使双方突然地醒悟过来。买方所希望的价格竟然成了不可能的事,卖方所期待的迅速成交也成了泡影。事实证明,买方与卖方都不可能马上适应这些新发生的且不为他们所理解的现实。

一般来说,买卖双方在谈判过程中,买方总是需要充分的时间来考虑是否接受出乎意料的高价;而卖方在交易刚开始的时候,也从不准备降低预定的价格。这就需要足够的时间使双方适应,才能最终达成协议。因此,买卖双方都要多为对方设身处地想一想,不要急于迫使对方让步。

中国历史中,欲擒故纵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诸葛亮七擒孟获,尽管这并未见于《三国志》,但是自从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以来,却在民间广为流传。《三国演义》第八十七回叙述说:建兴三年,蛮王孟获大起蛮兵十万犯境侵略。孟获的反叛,极大地冲击了诸葛亮立足西蜀、侵略中原的计划。孟获在西蜀的后方,诸葛亮想要安心北伐,后院自然不能起火。但是边疆的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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