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洪承似乎也感到自己的身体虽然如像被焚烧着一样剧痛,但自己依然还能保持着神志的清醒,再听轩辕凤如此一说,心里倒也有点放心下来,被轩辕凤如此四肢交缠着一弄,不受控制似的按她说的活动起来。
呵呵,洪承现在还真的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
其实轩辕凤说得有点对,洪承若得到了她体内的那种沸腾的血气还真的是好处多多,只不过,轩辕凤她自己也不太明白是什么会事罢了。
首先,为什么轩辕凤体内的血气会跑到洪承的身上去的?
那是因为她和洪承和合着,以及她们都泡在灵丹玉液里。洪承的锻魂诀里也有说到嘛,灵为媒,符为体。
灵气本身就是一个媒介,可传导世间一切东西,灵气可以把人的灵魂都传导到符纸上,那么血气也是一样的道理。轩辕凤体内的血气,它可通过灵气,传导到洪承的身上。
像洪承和轩辕凤,这已经不只是血气那么简单了,因为白玉药鼎内的灵丹玉液的关系,甚至连轩辕凤下体所流出来的处子之血都已经传导到了洪承的身上,血液和血液的融汇,自然让洪承有浑身都在焚烧着的痛感,只要洪承自身的血液和轩辕凤的血液能够融汇共存,那么洪承的体质的确可以得到一种脱变,变得更加的强劲。
呵呵,轩辕凤可是上古蛇妖的后人,她的血,其实就是妖血、兽血,这还是那无上神通女娲娘娘大神的上古妖血血统。洪承现在得到这种血统,这已经是洪承无比福厚的机缘了。
这还不是因祸得福还是什么?
PS:紧急求收藏!
………【第五十八章 妖血练体】………
得到了女娲大神的血统代表了什么?
这就等于洪承得到了女祸大神血统传承中的那种潜在的神秘力量,这种妖血附体,就如像人体本身的修仙灵根属性一样,使得洪承多出一种只有妖兽才会有的先天属性,得到了妖血内的那种潜在的神秘属性。(手机阅读本章节请登6)当然,如果洪承还不知道这妖血有何好处,想知道到底有什么的好处,还得他以后自己去掘。
现在,通过轩辕凤的解释,洪承就只知这种妖血可以让他洗髓伐骨,脱胎换骨,身体强度增强。只要激了妖血的神秘属性,就可以让他拥有力大无穷的特性。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洪承现在也是茫茫然,一点都不知道。
呵呵,他和轩辕凤在鼎内和合,泡浸着灵丹玉液。此时,洪承就等于正在经受着整个白玉药鼎的妖兽之血的练制,相当于让他受到了一次血气肌肉的淬练。
洪承不是一直都在想办法练制自己的身体,想让他的身体可以像符纸那般刻画灵符的么?现在,洪承在因祸得福,机缘巧合之下,已经基本具备了在他的身体上刻画灵符的最基本条件。
不管是练制法器、练制飞剑,或是练制储物袋及符纸,其中也包括了练制道符的一切道具物品,如符笔、画符朱砂水墨、符纸等等,都必须要有妖、兽之血来练制过才有可能练制成功,成为真正的符笔、符纸。
妖、兽之血,天生带有一种神秘的法力元素,适合用来练制任何东西,当然,妖、兽之血也有高低等级分别的,比如龙血要比一般的兽血要高级得多。洪承所得到的上古蛇妖之血,几乎是最顶级的妖兽之血了。
不管是练制法器或飞剑,都要用妖、兽之血一起祭练才有可能让法器或飞剑产生灵性,要不然,无论是法器还是飞剑,都只是一种死物,根本就算不上是法器、飞剑。同理,练制别的器具也一样,必须要有一种妖兽之血才有可能练制成功。
洪承现在,自身有了上古蛇妖的血液,本身就具备了妖兽的那种神秘法力元素,或者说,洪承经过白玉药鼎内的灵丹药液的泡浸,经过蛇妖之血的沸腾焚烧,洪承自身就等于是一个受过练制的法器。而洪承本身的意志控制自身的血液和那入侵体内的妖血对抗,这就等于是一个人在练化某件法器一样,在练化着自己的身体。
几乎每一个修仙者都知道,如果想拥有某件法器,那么就要先给法器滴入一滴自己的血液,然后再和那件法器本身的灵性作斗争,用自己的灵力、法力、意志力去控制它、去练化他,直到最后使它完全和自己融为一体,如此,才算真正拥有了那件法器。而滴入自己的血液在法器上是练化法器的第一步,因为,滴入的血液就等于是激活了法器的灵性,让它和自己产生了联系,通过自身血液在法器上和法器自身的灵性的进行灵力、法力、意志力的抗争,最终使得法器服输认主。
洪承的情况就是这样,轩辕凤体下流出的血液,通过灵丹玉液的导引,浸入了洪承的身体皮肤,直接和洪承的血液接触,此就如洪承滴了血一样。然后,洪承一直都能够保持着自身的意志清醒,把这些入侵的血液驱除进体外,但由于妖血已经和洪承本身的血液交汇后,已经驱除不了,这就造成了那股妖血和洪承的血液融成了一体的情况。妖血的沸腾,让洪承的肌肉皮肤都受到了淬练,使得洪承在不明不白之间,整个身体都成了一具如像被练化了的法器一样。
简单点说,是妖血把洪承的身体变成了一件人体法器,而因为洪承用自身的意志力控制融洽了那股妖血血气,也就等于洪承控制了这件法器。而这件法器,其本身就是洪承的身体,所以洪承始终都是洪承,没有变,变的只是让洪承的身体多了一些功能能力罢了。
反之,如果洪承不能用意志控制融洽那股妖血血气,那么洪承就有可能变成蛇妖,成为一个受那股妖血气的本能本性控制的妖物。
这和一般练化法器是一样的道理的,如果要练化某件法器时,如果不能练化它,本身就会反受法器的控制,轻则自身受重创,重则死于非命。这也是洪承在仙药园里没有尝试去练化那百草金鼎的主要原因,以洪承的法力修为,是不可能练化一只具有强大灵性灵力的法器的,弄不好,被那百草金鼎的灵力一个反噬,洪承就烟飞灰灭了。
总的来说,洪承现在因缘际会之下,已经具备了他自己所想象中的把身体练制成为一个符体的基本条件。当然,若想成为真正的符体,还得看洪承的领悟能力,现在他都还没有修练成法术,连一个最低级的火球术都没能真正的施放出来,暂时他是不可能想得到这些的。
此时,洪承身体内的焚烧感已经渐渐消退,不再是那么的灼痛难安了,也感觉到那奇人和合散的药力差不多已经散尽。不过,他自己的原始**却被引出来了。
不得不说,轩辕凤的确是一个天生尤物,肌肤胜雪,柔韧充满弹性,加上她那接近完美的身材,让洪承真的情不自禁就有点迷迹上了她。还有,她那天生媚惑的绝美脸容及妩媚入骨的呻吟声,让洪承不觉就把她推到一旁,自己采取主动,让她双手撑着白玉药鼎的边缘,自己从后长根而入,疯狂的活动起来。
洪承体内融汇了的妖血,其实一直都在激活当中,从轩辕凤的体内就已经在沸腾着的,进入了洪承的体内,也一样在沸腾着。如此,相当于让洪承在此时也拥有着一股神秘的力量,让洪承有一种力大无穷的感觉。
可怜的轩辕凤,她此时真有点自作自受了,现在的洪承,几乎拥有了和她一样大的妖力,在她被洪承那长物弄得浑身栈酥痒,全身无力的情况下,根本就无力反抗洪承的化被动为主动,被洪承弄得似是只有气出没有气入的样子,只一会之间,她就有如被洪承推上了云端,飘飘欲死,情不自禁的娇喘着大气,出高亢荡人心魄的娇呼……
良久之后,洪承才精华尽出,把已经像垂死一般无力的轩辕凤推倒在白玉药鼎之内。
然后在轩辕凤似还没有回过气来的时候,匆忙穿回自己的衣服,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一连扔出了十多张道符,把整间宫殿似的洞室轰毁,自己夺路而逃。
这个时候还不逃,难道还真的想一直做轩辕凤的修仙炉鼎?
………【第五十九章 冤家别逃!】………
轩辕凤整个人都酥软得软倒在白玉药鼎内,全身都还在轻微的颤抖着,身上的每一寸雪肌都像开了花一样,那么的爽快欢愉,无比的畅快。
这种叫人垂死欲仙,让人欲摆不能,仿若腾云驾雾一般的**快意,轩辕凤还真的从来没有感受过,她从来就没有想过一个人的身体怎么会如此舒服的。这都活了一百八十多岁的岁月里,她竟然有一种自己白活了的念头,她现在对这种可以让身心都舒畅无比的感觉迷恋起来,回味无穷。
洞室轰然倒塌,让正在回味的轩辕凤终回过神来。发现已经不见了洪承的踪影,她的心里竟然一慌。她不是怕洞室崩塌会对她造成伤害,而是怕不见了洪承,没有了洪承,她就不能再享受这种让人心花荡漾的美妙感觉了。
她在电光火石之间,急忙招手吸来了自己的衣裙,迅快的穿好,同时也念动了一个法诀,把那白玉药鼎收了起来,接着一纵身,硬生生的撞破了洞室顶部,直飞上半空之中。
无相.陌尘传 国子监小厨娘 重生之盗帅 宋之枭雄卢俊义 掌门系统 萧脉天狼 娘子站住:皇后要逃婚 紫府迷踪之奔雷小剑 至尊道 废柴魔妃很疯狂 [快穿]我帮你减肥 七情破 碧血溅京华 娘子进错房 天璨 在萌兽世界的日子 王者黑魂 异界大科学家 一寸山河 武林高手系统
药不成丹只是毒,人不成神终成灰。天道有缺,人间不平,红尘世外,魍魉横行哀尔良善,怒尔不争规则之外,吾来执行。布武天下,屠尽不平手中有刀,心中有情怀中美人,刀下奸雄冷眼红尘,无憾今生。惊天智谋,踏破国仇家恨铁骨柔肠,演绎爱恨情仇绝世神功,屠尽人间不平丹心碧血,谱写兄弟千秋!...
元祖破天战诸界,青血染天万古流帝钟敲日震寰宇,一肩担尽古今愁!一个地球小子,得无上传承,他踏遍诸天万界,他会尽亿万天骄!他一点点的寻找地球先辈的足迹,焱灭鸿蒙界,炎帝已成了亘古传说,极道星辰界,秦蒙二字已成了禁忌,九源浑天界,罗城主已化为了不朽雕塑,荒古断天界,荒天帝已消失在万古时空中作者自定义标签豪门位面嚣张重生...
在这个世界,有狐仙河神水怪大妖,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修行者们,开法眼,可看妖魔鬼怪。炼一口飞剑,可千里杀敌。千里眼顺风耳,更可探查四方。秦府二公子‘秦云’,便是一位修行者...
现代第一特工穿越倚天神雕天龙,坐拥花丛的传奇故事!宁可错杀三千也不放过一个!‘穿越’,你绝对没听错。倚天神雕,美女无数,一个个冰清玉洁的清纯玉女,如何‘穿越’,还等什么?赶快点击吧!...
一种能帮忙泡妞的异能会给主角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奇遇?很简单,进来一看便知!...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刚刚毕业的萧奇博士,从美国穿越回了八年前的中国,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重生之后,萧奇紧接着要做的,就是要帮忙性格淡然又才华出众的父亲,至少从副科级小官连升七级,青云直上,坐到副省级高官的位置,才不枉费了父亲一辈子的正直和善良。对于前世辜负和错过的女孩子,萧奇也下了决心,一定要努力给予她们幸福,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