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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对面的男生,一刻也舍不得移开目光。
他不是我男朋友,他是我哥。
因为大病初愈而慢悠悠地举起勺子喝粥,粥烫到嘴不高兴地皱眉,察觉被人偷看后,勺子偏移路线磕在了嘴边糊上一层米粥的迷糊样子,都被我看在眼里。说实话,他的百态,不管美丑,我照单全收,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可爱。
我赶紧把托腮的肉麻动作撤回,抽了几张纸巾,左手捏着他左腮的软肉和下颚骨,右手将米粥轻轻拭去。像母亲照顾小孩子似的。
哥不知道我会亲自帮他擦拭,愣了几秒想要偏头躲开,我已经把纸团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坐回座位继续托腮看着他。
哥拿着勺子吃也是,不吃也是,问我,高虹,你受什么刺激了,正常点行不行?又一口闷了那碗小米粥,递给我,帮我洗一下,不用谢。
说罢去了他自己的卧室。
我进到厨房,背对门口,像往常那样将沾有些许米粥的瓷勺含入嘴里即使上面有哥的口水也没什么不同,无色无味,我却全身颤栗,心窝再次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请别怀疑我是一个喜欢偷吃别人唾液的变态,这种痴汉行为我仅仅针对我哥而已。
追溯根源,我和他从小就泾渭分明,一个万年学渣,一个万年学霸,当然,学渣注定非我莫属。
毕竟妈的紧箍咒式唠叨令我发自灵魂地害怕,所以每次考试前我都要拿着习题装模作样问一下哥,问问题为次要,主要还是对着哥顶礼膜拜一番,以满足中二少女信仰神明诚意供奉的念想,接着他会好气又好笑地站在原地瞧我双手合十对他躬身礼拜,说,与其对着我拜,还不如好好复习来的实在,你看你哪次拜拜我就考及格了,妈跟你说了好多次
我便不耐烦地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谁叫我都养成习惯了呢哎哥你有没有不穿的外套借我一件呗,我的都洗掉了
于是用冠冕堂皇的借口转移话题,厚着脸皮顺走了哥的一件灰色外套和T恤假若遇到意外情况拜不了本人,我还可以沾点学神之气。
我觉得我看哥的眼神差不多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的。
以前从没发现哥身上有股淡淡的清香,直到某天穿着哥的外套去上学,一整日里衣服上那股香味像钩子一样,时不时就会勾引我的鼻子一下,朝我心口挠痒。
明明是很正常的洗衣粉味,却混着不知是香水味还是哥的体香,两种味道相互交缠,突然就摄人心魂了起来,比迷魂香还迷魂,总让我沉溺其中,情不自禁想这件外套的主人。
哦,妹妹胡思乱想,想到哥哥本来没什么奇怪的,而且哥还只是我万千思绪里的一小部分。
记忆中我五六七八岁前只知道哥叫哥,五六七八岁后哥突然有了名字叫高瓒,念起来好听写出来好看为哥自豪一小会儿;其二,哥一直帅得鹤立鸡群(呸)继续为哥自豪;其三,哥在学习与兴趣爱好方面双管齐下,搞得都很好该羡慕嫉妒恨了
最后总结一下,作为他妹,哥对我和对其他人理应不同,比如会更耐心地跟我说话讲题,吃饭写作业时不需要避嫌就可以和我坐得很近,他的同学们能接触到在学校里穿校服的他,却接触不到在家里穿睡衣的他想到这些,我的心就跟气球似的膨胀上了天随后迅速瘪掉。
谁叫我是高瓒他妹,妹妹的身份带来无限可能,也杜绝了无限可能。
话又说回来,其实起初我并非如此痴汉,但自从被哥衣服上的清香吸引后,我愿意再靠近他一点本来想问问他是不是用了什么香水,后来老是忘记,才惊觉我仅仅是单纯地想要离哥更近点而已。
出现这种奇特现象时,我和哥恰恰步入了青春期,而哥大我一岁。
周围的同龄人开始春心萌动,尝试着谈恋爱。他们除了下课形影不离之外,放学也暗戳戳地牵手同行,一起回家。
我和哥也一起回家,但我明白我和哥并没有谈恋爱,更不可能像其他小情侣一样与哥十指相扣,顶多在过马路时,哥会拉着我的手腕,两人保持在半米的距离内,聊起天来他会拍拍我的头或者手搭在我肩上罢了。
唯一值得高兴的是,如果小情侣们结伴回家遇到某一方搞突袭的父母,只能鸟作兽状狼狈逃跑。我和哥则可以一直光明正大地走到家门口。
我认为小情侣肯定会很羡慕我们兄妹俩,我却反过来羡慕他们。羡慕他们能躲在校园的小树林里接吻。
兄妹十指相扣都有点不对劲,何况接吻。故每次哥低头帮我系红领巾,我想抬头亲亲他的嘴巴,都以不符合道德伦常而忍住了。
十二三岁的年纪,一方愿望在现实里得不到纾解,我便将我的无限哀愁寄托给了言情小说。沉迷小说的我总算知道接吻有很多种方式类别,什么蜻蜓点水啦、法式舌吻啦最适合我这种心思隐晦的当属间接接吻无需当事人知晓就能满足我的变态心愿。
后来网上流行一句话傻逼都喜欢在死亡边缘反复横跳,大概说的就是我了吧。总在自以为暧昧的边缘反复试探的傻逼。
有了方向指引,实施起来并不困难,困难的只有横在我眼前的巨大心理障碍。毕竟谁会闲着无事去舔别人用过的水杯杯沿啊?好在我没有完全对某些神奇小说偏听偏信,只是在哥喝过水后趁他不注意,用他嘴接触过的地方接着喝一口水,仅此而已。
伟大的网友再次预言,有些事,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旦我突破了零的防线和心理障碍,贪得无厌与乐此不疲就会永远伴在我身边。
前几日哥发高烧,我的间接kiss计划被搁置了,心想病患的口水可不能乱吃,把自己赔进去了得不偿失,况且我非常享受照顾哥的过程,若我也病倒了,爸妈都忙着上班,谁给他配药吃啊?
画面回到最开始,我将沾有哥口水的瓷勺含入嘴里饮鸩止渴,打算洗掉碗就去小眯一会儿。结果瓷勺摔在地上四分五裂,哥闻声赶来,无奈叹气,高虹,你怎么这么笨啊!
别用手捡。他递给我扫帚,揉了揉我的头,笨蛋高虹,下次注意点,家里还有四把勺子,你摔完四次以后就别想用勺喝汤了。
哦哦哦知道了,你好烦啊!我拿下他的手,借机感受了一下他手上的温度,是正常人的体温,挺暖和的,我摸着他皮肤的时间就长了一点,又咋咋呼呼装模作样地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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