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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塔楼顶直摔了下去。
身躯越过塔楼的窗户,继续往下摔落,终于跌在石头走道上。我的每块骨头与超自然肌肤,全摔成小小碎片。
足足过了两年,我 勉强可以坐船到纽奥去。我仍然跛脚,仍然一身是疤;然而我不得不离开欧洲。在欧洲,我听不到有关卡布瑞的任何讯息;也听不到伟大有力的马瑞斯只字片语;无疑的,他已经对我作出判决。
我必须回家,而家是在纽奥良。那儿四季如春,那儿花开不谢;在那儿,透过从未中断王国之富的提供,我仍拥有上打的古老大楼;大楼里有腐朽的白色大圆柱,有倾圮的大走廊,足以令我漫步徘徊。
在十九世纪的最后年头,在拉发叶特公墓附近的老花园区,我住在自己所拥有的最好一幢大楼里,高大老橡树下,是我歇息安睡的好地方。
我点着蜡烛或油灯,阅读任何可以寻得的书籍。就像卡布瑞当年被陷在古堡的卧室,无处遁逃一般;只不过,这里没有家具,当看完的书从地上堆满到天花板后,我就换一个房间,如此房间一个换一个。偶尔,我鼓起余力,找到图书馆或一家古老书店,去寻探新的出版品;但是,我出门的时间越来越少,放弃了许多定期刊物,却储存了蜡烛,瓶瓶罐罐,还有煤油锡罐。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二十世纪,只觉得每样东西都越来越丑陋越黑暗,我所熟知十八世纪的古老美好,似乎只不过是某种空幻的概念而已;中产阶级以沈闷乏味的理念,在经管着世界,对古老统治下偏爱的声色之娱与奢靡之乐,全嗤之以鼻。
我的视野乃至我的思潮,渐趋模糊阴沈,我不再猎杀人类,而一个吸血鬼没有人类的血,没有人类的死亡,是不可能繁茂茁壮的。我仅靠邻近出没的花园动物为生,肥胖的猫猫狗狗乃我的粮食;当猫狗也不易取得时,哎,总还有害虫害鸟可以呼唤引来,正像童话中的吹笛人,可以吹出肥大灰老鼠跟在身后!
有一个晚上,我强迫自己走比较长的路,穿过安静小街,来到滨水贫民区附近的一家剧场;剧场小又破烂,名叫快乐时光,我想去看看新问世的默片。我以大外套裹住自己。以长围巾把憔悴的脸遮住,又戴着手套,把骷髅似的手也藏起来。即使在尚未完美的影片里,看见白天的天空在银幕显现,仍然使我大惊失色;不过,银幕上那种黑色的阴沈调子,倒对暗淡无色年华的我,挺合适的。
我没去想其他的不死幽灵,不过偶尔有吸血鬼会出现,一些小孤魂野鬼,在我巢穴附近蹒跚而行;或者有流浪汉来寻找传奇英雄黎斯特,恳求传授秘法及法力。这些闯入者可憎极了。
某些超自然声音的音色,也会令我心惊胆跳,把我赶到角落躲起来。但是,不管多么痛苦,我仍扫瞄每一位新闯入者的心灵,渴望寻获卡布瑞的任何消息,可是总一无所获。
这些困扰很快就过去,害怕,抱怨,大声咒骂过后,闯入者逃之夭夭,我又恢复宁谧了。从此,我更与世隔绝,只是静静躺在黑暗中。
书我也少看了,偶尔 翻一翻,选读的大多是《黑面具》杂志,读那些二十世纪虚无主义丑恶之徒的故事,灰衣骗徒啦,银行抢匪啦,还有侦探啦等等的故事。我试着记住这些内容,但是我太衰弱又太疲倦,总是随读随忘。
有一个傍晚,阿曼德来了。
一开始我以为只是恍惚间的妄想,他静静站在倾圮的客厅,剪成二十世纪的短头发,穿着贴身的黑色西装,看起来更加年轻。
这一定只是我的幻觉。我躺在破损的法国式大窗边的地板,藉着月光正在看孙贝特侦探的故事;这个身影走进客厅,静静俯视着我。这不是幻影是什么?只不过,我再怎么念咒施魔法招来想像访客,我也绝不会找阿曼德来 对。
我瞄了他一眼,颇觉自惭行秽,我这么丑,只不过一具骷髅,拥有一双凸起的眼睛罢了;于是,我仍回到书上,眼睛看着孙贝特的对话,嘴 也跟着轻动轻念。
当我再抬头时,阿曼德仍然还在,可能是同一晚,也可能是第二晚吧,我弄不清楚了。
他在谈着关于路易斯的事,他好像已谈了有一段时间。
我这 察觉在巴黎时,他说路易斯已毁了是瞒天大谎。这些年来,路易斯一直跟阿曼德在一起,路易斯曾经来找我,路易斯曾来到我们住了很久的老房子找我;后来,还来到我现在住的地方,从窗子外面注视我。
我试着想像这一切。路易斯活着,路易斯在这里;这么贴近,我竟然一无所知一无所感。
我猜自己笑了一下,我的心智似仍不澄明,记不起路易斯并未被烧死的事。不过,路易斯还活得好好的,实在太棒了,他帅气的脸容,强烈辛辣的言词,温柔和轻微恳求的语调,都还好好在世,实在太棒了。我俊美的路易斯竟然逃过劫难,他不像尼克和克劳蒂亚已撒手人寰,这实在太棒了。
然而他也可能已经魂归离恨天。为什么我要相信阿曼德呢?我依然回到月光照耀下的书,希望外面的花园,不是这么慌草没胫。我好像告诉阿曼德,他最好出去外头,他反正那么强壮有力,何不去拔除纠缠的藤蔓?牵牛花和紫藤花的茎蔓纠缠杂生,从楼上的阳台蔓延下来,把月光全挡住了;再说那里还有比屋龄更老,与沼泽同时存在的许多老橡树,也是遮光的祸首呀!
我大概不至于真正建议阿曼德这么做吧!
我只模糊记得阿曼德让我知道,路易斯已离他而去,他已不想再苟延残喘。阿曼德话听来空洞而乾涩;然而,站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身上,他的语调仍一如往昔,一种苍凉悲痛之感如余音绕梁,回旋不去。
可怜的阿曼德,而你竟告诉我路易斯已经逝去。去吧,去一街之遥的拉法叶特公墓,自掘一掊黄土吧!
没有话语出之于口,没有笑声形之于口,我只是默默的暗自好笑。我清楚记得他站在肮脏的空房子里,望着四周墙上的书籍;雨从屋顶的裂缝漏下来,把书籍早淋透得变成混凝纸的砖块。当我看到他站在那里留心注视时,我这 注意到满墙的书都已是混凝砖头,我也知道所有屋内房间的书都是一个样子。哎!我待在这样的房间有多少年头了。
后来,好像阿曼德又来过几次。
我没有真正看到他,却可以听到他在花园外面徘徊,用他的心意,像探照光似的搜探我。
路易斯已经到西部去了。
有一回,我躺在屋基底下的砥石,阿曼德来到栏杆外,向屋里的我凝视着。我看到他了,他毒信嘶嘶地叫我是抓鼠之辈。
你已疯了,你,你无所不知,你嘲弄我们!你疯了,你以鼠为生。你知道的,在往昔的法国,他们称呼你们这些乡巴佬是什么?他们叫你们是抓兔之辈呐!因为你们只猎杀野兔为生。如今你呢?你是一个褴褛的鬼魂,一个抓鼠之辈,你就像那些家伙一般,全成了老疯癫,满嘴胡说八道,对着风呢呢喃喃。你猎杀老鼠就好像天生注定!
我笑了又笑,笑个不止。回想起当年的屠狼,我更是捧腹不已。
“你总是让我失笑——”我告诉他:“在巴黎的公墓下,我已经几乎对你忍俊不住,只不过那显得太失礼,我只好忍住;即使你咒骂我,责怪我的一切,你也好笑极了,如果你不是把我扔下塔楼,我一定早已当面狂笑啦!你——小里小气却要装得大模大样,鬼头鬼脑却要装成道貌岸然,实在太好笑了!”我们之间的旧恨新仇,太香浓可口了,此刻他还能让我当面表示轻蔑嘲弄,更让我过瘾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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