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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者,劾”{104}。因此,朱棣一上台,把陈瑛放到这样一个位置上,寄意甚明。陈瑛当然心领神会,于屠戮建文忠臣一事,竭尽所能,大逞其凶。《明史》送给他如下评语:“天性残忍,受帝宠任,益务深刻,专以搏击为能。”{105}把这位大酷吏形成的原因说得很清楚,一是他自己天性残忍,一是“受帝宠任”———由朱棣在背后撑腰、放任,自然,还不乏赞赏。他邀宠的办法是,朱棣让他害一个人,他就添油加醋让十个人倒霉。其实,历来的大酷吏都这么干,认准错杀一千比放过一个好,所以才有无尽的冤案,才有扩大化。建文忠臣,几乎全都死在陈瑛手中,那些动辄成百成百杀人的灭族惨剧,也都是他的杰作。《明史》说:“胡闰之狱,所籍数百家,号冤声彻天。两列御史皆掩泣,瑛亦色惨,谓人曰:‘不以叛逆处此辈,则吾等为无名。’于是诸忠臣无遗种矣。”{106}“色惨”,非谓陈瑛有不忍之意,是杀戮太惨,以致大魔王自己也不禁有些害怕。但他说得很对,只有彻底冷血,他这号人才有安身立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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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29)
陈瑛等于是朱棣树立的一个“先进典型”,有他做出榜样,并备享恩宠,则效尤者竞起。《明史》谈到陈瑛的意义时这样说:“帝以篡得天下,御下多用重典。瑛首承风旨,倾诬排陷者无算。一时臣工多效其所为,如纪纲、马麟、丁珏、秦政学、赵纬、李芳,皆以倾险闻。”{107}这些后起者中间,纪纲“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大有后来居上、掩却陈瑛“锋芒”之势。此人擅长察言观色,最会看人说话,当年主动投效造反的燕王朱棣,初次见面,即博得朱棣“大爱幸”。朱棣登基后,重振锦衣卫,把这重要机关交给了他所视为心腹的纪纲,“擢锦衣卫指挥使,令典亲军,司诏狱”{108}。
这是在锦衣卫领导任上第一位出名的人物,同样,他也让锦衣卫在历史上出了大名,正像希姆莱之于党卫军。纪纲干得很称职,是天生的制造恐怖和掌管恐怖机器的高手。他为锦衣卫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组织,培养了一批得力人才,使之高效率地运转。“广布校尉,日摘臣民阴事【隐私】。”深得朱棣之心,所有“深文诬诋”之事,“悉下纲治【统统交给纪纲处置】”,“帝以为忠,亲之若肺腑”{109}。
他们之间的默契,达到无言而心领神会的地步。
解缙,是朱棣破南京后,主动归附的官员之一,因为才干颇受朱棣青睐,内阁初设,他成为明史上第一届内阁成员之一,后在重修(意在篡改)《太祖实录》和编撰《永乐大典》中总裁其事,可谓永乐的功臣、名臣和重臣。永乐八年,因介入储位之争,被朱棣所忌,由纪纲投入诏狱,“拷掠备至”,一关就是六年。永乐十三年,纪纲照例将羁系狱中的囚犯名录呈交朱棣过目,朱棣看见解缙的名字时,只轻轻说了一句:“缙犹在耶?”这话问得不明不白,可以作忘怀解,可以作念旧解,也可以作诧异、不悦、不耐烦解。但“善钩人意”的纪纲自不会理解错。他从朱棣处退下,回到锦衣卫,“遂醉缙酒,埋积雪中,立死”{110}。把解缙灌醉,埋在雪中,活活冻死。这种处死的方式,是有讲究的。朱棣明知故问,然无一字及于“死”字,是欲避免杀害对己有如此大功之臣而得到寡恩薄情的坏名声。纪纲洞若观火,知道朱棣想要解缙死,却第一不得以他的名义处死之,第二亦不得处以正式的死刑,而要解缙看上去像是自己死掉,类乎“瘐死狱中”———于是纪纲想出了这么个办法:醉死。他的处理,果然极称旨。解缙丢了性命,朱棣那边无声无息,没有任何记载表明他曾就纪纲妄杀大臣而加严谴,哪怕作为工作“失误”装装样子应该给予的处分也没有。
纪纲最后死于谋逆。他帮朱棣干了许多类似上面的那样心腹之事,有恃无恐,自我膨胀得厉害,横行霸道不说,终于发展到对主子意欲取而代之的地步,但他究竟害人太多,仇家遍地都是,结果在尚未准备停当之际,被一个与之有私怨的太监告发,朱棣大怒,用剐刑将这条他昔日的“爱犬”送上西天。早其五年,另一条“爱犬”陈瑛也以得罪而处死。事实上,在走狗与主子之间,很难避免这样的结局。一是走狗咬人咬太多,咬红了眼,最后可能会咬到主子身上。二是主子对这种嗜血成性的走狗,也爱惧交加,一旦有必要,将他们踢出来当替罪羊,是一举两得的佳选。
明代后期,有人痛陈国弊曰:“自锦衣镇抚之官专理诏狱,而法司几成虚设……罗织于告密之门,锻炼于诏狱之手,旨从内降,大臣初不与知,为圣政累非浅。”{111}法律已非公器,政府司法部门和工作人员被撇在一边,皇帝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鼓励告密,纵容刑逼,这样的社会,这样的国家怎能不乱?
这批评的确击中要害。不过,又好像是在跟窃贼讲“不告而取不对”的道理。
如果朱棣尊重法律,那么他不单不该搞东厂、锦衣卫、诏狱,不该设诽谤罪、捕风捉影,不该倚任陈瑛、纪纲等大大小小的酷吏———他索性就不该登上那个皇位!一个从根子上就践踏法律的人,如何可能崇隆法律?他要的就是乱,乱中取胜,乱中得利。制度清明有序,搞不成国家恐怖主义;要搞国家恐怖主义,一定要不讲秩序,一定要抛弃法律,然后可以随意抓人、随意用刑、随意杀人。
伪君子朱棣(30)
厂卫相倚,织成一张恐怖统治的大网。到处是特务、密探,缇骑四出;逮捕、刑讯、处决概不经司法部门,法律成为虚设,此皆朱棣始作俑,是他留给自己子孙最大的政治遗产。明亡国之后,有遗民恺切总结说:“明不亡于流寇,而亡于厂卫。”{112}这个认识很深刻,因为“厂卫”象征着什么?象征着国家基础完全建立在污泥浊水之上。
功欤?过欤?
朱棣这个人,很幸运。一生颇多倒行逆施,也足够残暴,但留下来的声誉,却似乎不曾坏到那个地步,甚至一般国人提起永乐皇帝,印象非但谈不上坏,甚至还引起一点“光荣与梦想”的情愫。
在我个人眼中,在中国历来的暴君中他至少应该排在秦始皇前头。秦始皇干过什么?最坏的事情,莫过于“焚书”和“坑儒”。“坑儒”是秦始皇最有名的劣迹,却只杀掉了四百多个知识分子,比之于朱棣,小巫见大巫。杀了四百人的秦始皇恶名远播,人们至今切齿,杀人比他多几倍、十几倍的朱棣,事情却几乎被淡忘。秦始皇真正严重的罪行,是“焚书”,险些断送中华文明的根脉,这一点,不可饶恕。其他如修长城、造阿房宫,劳民伤财,天下苦之,无疑是罪恶。但一方面,其中的长城究非无用之物,在冷兵器时代,它对中国的屏障作用还是明显的,直到明代,抵挡塞外游虏的侵扰,仍采取老办法,重修长城;另一方面,就祸害民众论,修长城、造阿房宫这两件事,比之朱棣一生好大喜功的种种“壮举”,远远愧而不如。
然而,人人知道秦始皇是暴君,很少知道永乐帝是暴君,相反,现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的朱棣,还是“有为的君主”。为什么?首先的原因是民众一般少有自己直接去读史的,如果读一读《明史》,这层误会当不会发生。但我们很难也不应该指望普通民众,都有暇抱着厚厚的史书来读。所以,更为实际的原因是对这段历史的转述(或曰宣传)有问题,而问题的产生自然与朱棣一生几件“惊天动地”的“功绩”有关。一是修《永乐大典》,二是郑和下西洋,三是移都北京,四是对外用兵。古时做皇帝的,倘不甘平庸,都想在“文治武功”上有所作为。朱棣以篡得位,更急于有所表现,装点门面。他做这几件事虽然各有具体目的,但从根子上说,最终都是为了改变形象,为自己树碑立传。而后世的看法,居然很遂他这心愿。比方有一种流行的评价,认为虽然明代诸帝大多不成样子,如扶不起来的阿斗,但“二祖”却在例外。“二祖”,即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那么,朱棣究竟是靠什么被抬到这样一个可与朱元璋比肩的位置呢?细数之,无非上述四件事。
其实,关于这几件事,如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我们的评价不难避免片面性,可以比较符合历史实际,而不是一味的功利主义。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有两点,一是历史唯物主义,二是辩证唯物主义。就此,恩格斯有一句话很能帮助我们取得对历史较周全的认识:
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113}
今人称颂的“四大功绩”,是因这些事有个共同特点———都以宏大的特性表述了中国历史的某种“光荣”:《永乐大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类书;郑和下西洋被视为睥睨哥伦布的壮举;迁都北京以及紫禁城的营造,催生了世界上最大的宫殿;而南定交阯、北出塞外,似乎一扫盛唐以降中国始终被动挨打的颓势,颇能重振华夏雄风。
这当中潜藏的宏伟话语因素,很堪为迫切希望找回历史荣誉感的民族心态所利用,于是很自然的,朱棣和他的时代就被当做称颂对象。然而,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对历史永远不可以只站在今天的或我们自己的角度,脱离历史实际,人为地夸大或拔高历史现象与历史事件的意义,尤其是无视当时人们从切身遭际中得到的感受来评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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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31)
《永乐大典》
四件“大功”中,编修《永乐大典》一事,先前简略谈过。现在不妨再把我们对此事的观点明确一下:第一,《永乐大典》编成之后,唯手抄一部,秘存大内,罕为人见,未能流播宇内而对华夏文化发展有实际推动作用;至嘉靖年间方复誊第二份,同样秘存大内,直至散佚。第二,编这套巨书的起因,虽然纯属朱棣为刻意表现其“文治”而搞的形象工程,但对古代文籍究竟有保存之功,倘传之今日,无疑是瑰宝———但可惜没有。总体来说,《永乐大典》声名虽赫,但实际于我们近乎只有“传说”的意义,当时、后来以及现在,很少有人享受到它的好处。这固然当问外寇抢掠之罪,然而造此物者本无意使之发挥任何现实作用,这一点我们亦绝不应为之饰言。当时若果有此心,以明代印刷技术的成熟和发达,以朱棣一贯大手大脚花钱的风格,非不能将其变成出版物,供人阅读,而必深锁其于禁中,至终不见天日。{114}今天的人们都很明白“知识共享”的意义,只有进入共享领域,知识才能发挥其效用,这是从公共图书馆到互联网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方向;反之,垄断起来,再好的知识也毫无价值。
郑和下西洋
郑和七下西洋,显示了当时中国造船及航海技术在世界上的优越,这没有问题。郑和本人,尤其船队中的船工,堪称当时举世最好的航海家,他们的经历极富传奇性,这也没有问题。
除了以上两点不可动摇的事实,自郑和七下西洋六百年来,围绕着这一历史事件的,更多的是叙事话语的变化。
《明史·郑和传》体现的是世界全球化体系到来之前,中国以自己的眼光对此事的认识和评价。《郑和传》凡九百五十四字,兹略去有关具体经历的叙述,撮其议论部分如下:
郑和,云南人,世所谓三保太监者也。初事燕王于藩邸,从起兵有功。累擢太监。成祖疑惠帝【朱允炆】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长,不服则以武慑之。
自宣德以还,远方时有至者,要不如永乐时,而【郑】和亦老且死。自和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
当成祖时,锐意通四夷,奉使多用中贵【宦官】。西洋则和、景弘,西域则李达,迤北则海童,而西番则率使侯显。{115}
里面讲得很清楚,朱棣派遣郑和船队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寻找建文帝朱允炆的下落,二是“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而其结果,第一个目的没有达到,建文帝下落仍然不明,第二个目的则取得奇效,终永乐之朝,“外番”前来上表进贡者络绎不绝,成为“明初盛事”,持续到宣德时,热潮方渐退,但以后余威犹存,明王朝在跟海外诸国打交道时(“凡将命海表者”),总要提起郑和之事以自我夸耀和慑服“外番”。此外,《明史》中这段话还有一点很重要,即郑和下西洋并非朱棣对于中国之海上发展有专门的认识和单独的设想,而只是“锐意通四夷”———全面威服四方———海陆并举,在郑和被派往西洋的同时,另外几个太监则从陆路被派往西北、西南和北方执行相同使命。因此,就其本意来说,郑和下西洋实际上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种传统的中华帝权中心主义的延伸或翻版,所不同者,无非过去发生在陆上,而郑和事件则发生在海域而已。
历史本身也印证着《明史》的这种解读。郑和事件是孤立的,也是特定的。过去未曾有过,此后也不再发生,它既未激起连锁反应,而且基本也仅见于朱棣时代(七次下西洋,有六次在永乐年间,只最后一次在宣德初年)———总的来说,它只跟两个人有关,一是朱棣,二是郑和,彼二人谢世之后,此类事件便无影无踪。因此,《明史》中有关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跟近代以来渐渐形成的另一种叙事话语有很大差别,除了这件事本身的直接起因与动机外,它没有额外强调和挖掘更多的含义。而且,从郑和事件发生到清代初年修撰《明史》以及鸦片战争之前,没有别的叙事话语,对此事意义的认识一直仅限于《明史·郑和传》所代表的那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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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君子朱棣(32)
对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的变化,发生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东渐之后。全球化趋势的到来、全球化意识的形成以及在此人文背景下中国民族意识的觉醒,使郑和事件突然被“发现”或被赋予近代意义,并用近代话语做了新的解读。首先是“新民论”的发轫者梁启超撰出《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以全新视角重估郑和事件的意义;继之,民族复兴的象征和领袖孙中山也在《建国方略》中以相近的观点伸扬郑和精神,将郑和下西洋称做“中国超前轶后之奇举”。以后,郑和事件不断被置于种种“现代性”叙事话语之下重新观照:郑和开始成为中国远洋外交的先驱,郑和下西洋被视为与闭关锁国态度相对立、一种体现“开放”精神的历史资源(这观点已成为中学历史课的内容),近年更有诸多文章把郑和事件与由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等完成的欧洲地理大发现相提并论。
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历史学的本质其实是解释学。若就此言,围绕郑和事件的叙事话语的变化,也无足怪。当然还可以有另外的态度。对历史采取比较朴实的态度,这更多的是一种学术性的态度———在这种态度下,会倾向于原原本本地看郑和下西洋这件事。
郑和下西洋直接或初始的起因,是“踪迹建文”,亦即查缉失踪的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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