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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1页)

“关于我个人的私生活问题:我在参加共产党的斗争以前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死了,第二个还活着。第一个妻子生了一个儿子,但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一九三五年长征时候,我在报上看到我的儿子,那时十八岁,为要保全自己的性命,已逃离他母亲的故乡叙府附近的纳溪。我的第一个妻子是一个师范学校的教员,天足,有赞助革命的进步思想。我们结婚的时候,我二十五岁,她十八岁。我第三个妻子,是一九二八年湘南起义时期内跟我同居的,名叫吴玉兰。她后来被湖南省主席何键捉住,砍了头。现在的妻子康克清是在一九二八年同我结婚的。

“关于我有百万家财的传说,并不确实。我在云南有些财产,但并不多,我的妻子也稍稍有一点。但是我一九二一年被迫逃走时,我的财产全被唐继尧没收了。“

朱德就这样简单地结束了他的自述。但这些朴素的话,是许多年不能想象的最最生动的人生经历的辉煌纪录——这是一个大胆无畏和大公无私的故事,一个无比勇敢和智慧的故事,一个难以相信的苦难的故事,一个为着忠于一个为民族的自由解放而斗争的伟大主义而丢弃个人享受、财富和地位的故事。当这一时期的历史完全被写下的时候,上述这个简单的自传将长上血肉,我们就可以看到这部历史的新页上涌现一个人物——少数真正的时代伟人之一。

朱德的一生经历与中国民众的命运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从他的一生中可以看出红军奋斗的原因。请容许我再引用韦尔斯女士的话:

“红军是一支十分年轻的军队,为旧中国前所未有。对于这支军队来说,朱德是稳定的象征,是同传统和过去历史间的联系,因为他在内地亲身经历了清朝以来整个革命运动的发展最缓慢和最根本的阶段。他曾经生活在中国内地两个最落后的省份——云南和四川。当沿海一事瞬息万变的变化传到这些一潭死水一样的地方的时候,这些变化必须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才能站得住脚。朱德与中国新军的许多领袖人物不同,他不是日、俄、德等国的“留学生”。他的经历是土生土长,扎根于中国的内地,他所以能获得弟兄们的信任和中国旧式将军的敬重,这未始不是重要的原因。他熟悉内地从北到南的绝大部分地势,熟悉当地的民情风俗。

“朱德是在中国第一批新式军校里受到共和派名将蔡锷的训练的。他接着在法属印度支那边界和四川、云南的山间要塞担任卫戍任务时又学得特殊的游击战术,这后来对红军有很大的贡献。在政治上,他首先在一九〇九年以同盟会会员的身分为民主政治而奋斗,接着加入了国民党,最后完全自发地寻找共产党,在一九二二年成为中国共产党最老的党员之一。从朱德远道跋涉,到上海、北京、柏林找寻共产党这件事,可以看出他日后成为三次革命的领袖所具备的自发精神和坚定目标。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进程,如果没有它的两个孪生天才‘朱、毛’,是无法想象的,许多中国人实际上都把他们看作是一个人。毛泽东是这一斗争的冷静的政治头脑,朱德是它的热烈的心,以行动赋予了它的生命。共产党所以能够对红军保持严密的控制,朱德对‘文职’领导的忠诚和服从,是原因之一。从朱毛以下直到各级指挥员和政治委员没有发生军政势力之间的斗争。朱、毛的联合不是互相竞争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朱德没有任何政治野心,他能接受命令,因此也能发布命令——这是革命军队的领导的一个很有价值的因素。

“朱德的那种难得可贵的个性几乎能立刻博得人人的爱戴。看来产生这种个性的由来是他的谦虚,而这种谦虚也许又是渊源于他个人诚实可靠的品质。”

但是落入红军之手的人无疑把他认为是凶神化身。阶级战争不知慈悲为何物。关于红军暴行的许多传说现在已证明是不确的,但是,如果认为朱德不会由于“革命需要”而下枪决的命令,那就不免过于天真了。要完成他的任务,他必须完全忠于贫苦无依的人,在这个地位上,他不可能比他要授与权力和服从的群众更加慈悲。因此,除非你认为群众也不能杀人,否则朱德决不是一个手上没有沾血的人,但是,你究竟把这血看作是外科医生的血还是刽子手的血,这就完全要看你本人的世界观、宗教、成见或同情心了。

反正朱德不是圣人,但是在他的自己人中间,在穷人——毕竟他们占中国人民的绝大多数——中间,他是个深受爱戴的人,他在一段的时间内,曾经高举解放的火炬,在那些为中国的人权自由而斗争的人中间,他的名字已经永垂不朽。

第十一篇

回到保安

路上的邂逅

我从宁夏又南下到甘肃。四、五天后我回到了河连湾,又见到了蔡畅和她的丈夫李富春,同他们一起又吃了一顿法国式烹调的饭,遇见了一军团政治委员聂荣臻的年轻漂亮的妻子。她最近从白色世界溜进苏区,刚去看了她的五年不见的丈夫回来。

我在河连湾后勤部呆了三天,后勤部设在原来属于一个回民粮商的大院子里。从建筑上来说,这群房子很有意思,基本上具有中亚细亚的外表:厚厚的平屋顶,深深地嵌在至少有四英尺厚的墙上的阿拉伯式窗户。我牵着马到那个宽敞的马厩里去时,一个高大的白胡子老人,身穿一套褪色的灰布制服,腰上系着一条长可及地的皮围裙,走上前来,举手敬礼,他戴着一顶红星军帽,太阳晒得黧黑的脸,露出了没有牙的笑容。他把马鸿逵——我的马——牵了过去。

我心中纳闷,这个老爷爷怎么闯到我们童子军的营房里来了?我于是停了下来问他,从他嘴里套出一个故事来。他是山西人,在红军东征时参了军。他姓李,六十四岁,自称是年纪最大的一个红军“战士”。他很歉然地解释,他当时不在前线是“因为杨指挥员认为我在这里看马更有用,因此我就留下来了。”

李在参加红军之前在山西省洪洞县卖肉,他痛斥“模范省主席”阎锡山和地方官吏以及他们的苛捐杂税。“你在洪洞没法做买卖,”他说,“他们连你拉的屎也要征税。”老李听说红军来了,就决定参加红军。他妻子已死,两个女儿都已出嫁,他没有儿子,在洪洞县除了课税很重的卖肉生意以外一无牵挂;而且反正洪洞县是个“死人”呆的地方。他想生活得有生气一些,所以这个冒险分子就偷偷地出了城,投到红军这边来了。

“我要求参军时,他们对我说,‘你年岁大了。红军生活很艰苦。’我怎么说?我说,‘不错,我这身子已六十四岁,可是我走路象个二十岁的小伙子。我会开枪。别人能干的我都能干。他们要的是人,我也能当兵。’因此他们说你就来吧,我同红军一起行军过了山西,同红军一起渡了黄河,现在就到了甘肃。”

我微笑着问他,这比卖肉是不是强一些。他喜欢吗?

“哦!卖肉是龟子干的事!这里的工作值得干。穷人的军队在为被压迫者打仗,你说是不是?我当然喜欢。”那老头儿在胸口袋里摸索了一会,掏出来一个脏布包,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来,里面是一个旧笔记本。“你瞧,”他说。“我已经认识了二百多个字。红军每天教我认四个。我在山西活了六十四年,可没有人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你说红军好还是不好?”他很得意地指着他写的歪歪斜斜的字,好象是带着污泥的鸡爪子在干净的地席上留下的脚印,他还期期艾艾地念着刚写上去的几句话。接着,好象戏剧的高潮一样,他拿出一支铅笔头,龙飞凤舞地给我写了他的名字。

“我想你也在考虑再娶媳妇吧,”我对他开玩笑说。他严肃地摇摇头,说他妈的这些马一匹接着一匹,他没有功夫考虑女人问题,说完他就慢慢儿地去照顾他的牲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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