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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第1页)

欢纽约,那里才是花花世界。我不想在新英格兰住,爱丽丝又吵着要读书,不在我那里。我真的寂寞死了。我也记得那条路,在格林威治村里面,一条小马路,十字路口有一个石头的喷泉,流水日夜不停,两面都是红房子,绿藤。离地铁站不远。”

爷爷说:“那是spring street站。那个地方方便极了。范妮将来到上城去,回家的时候也要在那里下车。”

范妮点点头,她脑子里能想起来的,都是欧。亨利小说里描绘的下城格林威治村,在爬满了藤叶的老房子里,住着一个穷画家,病了,躺在床上望窗外的藤叶。现在她多知道了一点,那房子是红砖的,大概从外面看,就象红房子西餐馆一样。她租的房间附近的地铁站,叫spring street。可是,她还是不能相信,自己有一天能走到少年时代读过的美国小说里面去。

“听上去,范妮象要走到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里去了一样。”维尼叔叔也说。

“我也觉得这是假的一样。”范妮说。

“因为想得太久了,来了,反而不象是真的了。”爸爸隔着桌子对范妮说,“我和妈妈在火车上,常常要拿出来你们拍来的电报看,也是心里不敢相信。想想1960年的时候,姆妈叫郎尼先办出去,郎尼也是开始办申请了,天天到魏先生家去补习英文,还不是突然出事情。”爸爸说着看看郎尼叔叔,他正坐在桌角,默默吃自己那份盛在高脚玻璃碗里的虾仁杯。他的手象农民那么粗大,那么结实,与吃虾仁杯的小勺子一点也不般配。他的头发已经开始稀疏,用发蜡梳起来以后,能看到一点头皮了。

听爸爸说到自己,郎尼叔叔探了探眼睛,可什么也没说,也不接腔。他的眼睛四周有深深的黑眼圈。他高中毕业时,因为出身问题,所以虽然参加了高考,但还没有发录取通知单,校长就找出身有问题的高三学生开会,讲“一颗红心,两种准备”的问题了。果然,第一批不录取通知单里,就有朗尼的。朗尼帮过的同学,倒都考上了大学。痛心的爷爷,这时决定先以送朗尼到香港治病的借口,将朗尼送到香港去继续高中。爷爷找到自己的朋友魏先生,他从前是《字林西报》的英文编辑,报纸关门以后,他被遣散回家,自己在家教授英文。爷爷送郎尼叔叔去魏先生家补英文,准备到香港就直接进英文高中上课。可是,突然,公安局到家里来找郎尼叔叔问话,说他在魏先生那里上课的时候,说了什么反动言论。郎尼叔叔什么也想不起来,可公安局的人在他面前,当场画出一张当时的地形图,魏先生家的小客厅里,门在哪里,沙发在哪里,那天上课时候,谁靠窗坐,谁靠桌子坐,还有谁在场。这张一清二楚的地形图把郎尼叔叔吓呆了。很快,郎尼叔叔被判了两年劳动教养,送到大丰农场劳动。到了大丰农场,朗尼才知道那一年整个上海都在清理社会上的英文补习班,去补习的人,都被认为与社会主义思想格格不入的阶级异己分子。朗尼在劳动教养结束后,仍被留在农场里,不许将户口迁回上海,就这样,他在大丰农场一直呆了二十五年,到1987年,才终于回到上海。郎尼叔叔十九岁离开上海,四十三岁回到上海,他从一个每天在头发上抹凡士林发蜡,梳派克头,到英文老师家去补课的少年,变成了一个满脸晦气的老光棍。

郎尼叔叔从来不和家里的人凑趣,就是开口说话,也好象别人都欠了他一样。维尼叔叔和范妮都知道他从来不怕败大家的兴,他就是有办法直望着你,不接你的腔。所以他们都轻易不去和郎尼叔叔搭讪,开始他们不愿意去刺激他,后来他们是不给他机会让大家都不高兴。要是不理郎尼叔叔,他也从不多事。而爸爸得意忘形。

“所以,你要想到,你的快乐是建筑在我的痛苦上面啊。”郎尼叔叔慢慢地开了口。

爸爸还是不知道收声,辩解说:“你怎么这么想,那你还是回到了上海,我真的要留在新疆一辈子呢。我也没说你的快乐是建筑在我的痛苦上面。”

“我来给你画一个地图,要是这些年美国没什么变化,就可以方便找到。”爷爷突然放下叉,对范妮说。

他找出纸和笔,开始在纸上画,曼哈顿象一个香蕉,下城象香蕉的一头,两边都是哈德森河,爷爷在上面画了一些曲线,当成哈德森河上的波浪。华尔街,南码头,格林威治村,小意大利,唐人街,下东村,象香蕉上的黑色芝麻斑一样。桌子上的人都凑过来看,爸爸和郎尼叔叔也都不说什么了。。

“You got it?”爷爷突然用英文轻轻问,他吓了范妮一跳,爷爷本来从来不说英文的。然后,爷爷换了一张纸,画了一条竖的街,“春街,”爷爷说,再画了几条横着的小街,然后又画了一条细细的竖着的街,“就是这里,维尔芬街,我刚到纽约住的NYU学生宿舍,世上的事情就有这么巧。也是你要去住的地方。”爷爷在小小的十字路口上画了一个小圆圈,表示那里就是叔公提到过的石头喷泉,日夜都不停地喷着水,“夏天的晚上,纽约也有很热的时候,开着窗子睡觉,老远的,总是听到那个喷泉在响,不习惯的时候,我一直以为是下雨的声音。”然后,爷爷画了一个大大的圆,“这是华盛顿广场,学生最喜欢去的地方。秋天的时候,有小贩在那里烤栗子卖,香气传得老远。”

范妮又想起欧。亨利小说里写到的故事,他也写到过纽约秋天卖烤栗子的小贩。自己看过的那本欧。亨利的小说,是一本十分破旧的小说,不知道经过多少人手里翻过,才传到了范妮手里,封面早已掉了,第一页到第七页也掉了,整个书都软搭搭的,回潮的雨天里,它散发着旧东西复杂的气味。她是闻着那气味,记住了纽约的秋天沿街会有小贩烤栗子的。后来,范妮肯定又在别的美国小说里读过过这样的细节,但是在杰克。伦敦的书里,还是在马克。吐温的书里,或者是在《珍妮的肖像》里,她已经忘记了。有时这些书里会出现一个椭圆形的沪江大学图书馆的蓝色图章,那一定是文化大革命烧书的时候,从大学图书馆流散出来的藏书。在寒冷的冬天,在垫高的枕头上,有一本外国小说看,肚子上压着一个鼓鼓的热水袋,这是范妮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有两个地铁站可以下,一个叫West 4;从那一站下,要穿过华盛顿广场,我是喜欢过华盛顿广场的,还有一站更近,叫spring street;那时候很多艺术家在那里开小店,手工做的女人戒指最漂亮。”爷爷在纸上标出来两个地铁站的位置,但是他没有提起,他之所以知道春街上的手工戒指好,是因为奶奶来看他的时候,在春街买了不少戒指的缘故。

“甄展,你其实一点也没有变,”叔公说,“我那时要去纽约看你,去接姆妈带过来的笋干,你也是画了这样一张图,给我寄过来,你记不记得。”

“你又没有用我的地图,雇了出租车来。”爷爷说,“你穿了一条白裤子,戴了一顶巴拿马草帽,爱丽丝穿了蓝色的蓬蓬裙。”爷爷说。

“叔公,你和婶婆的派头真好啊。”维尼叔叔对叔公笑,虽然婶婆早和叔公离婚了,她当年就留在美国,不肯回上海当少奶奶,但他们却一直有联系,保持着洋派学生的风度。

叔公也笑:“我也就是好看,银样蜡枪头。你爹爹才是学问好,他是在NYU都可以拿得到奖学金的好学生啊,一口文雅的英文,连我的美国同屋都说,电话里一点听不出来是个中国留学生。爱丽丝也是个欢喜读书的人,她的心气多少高啊,是美国名校的学生,就是宋家姐妹读书的那个威斯里女子学院,我们家那么多孩子,她就是和甄展谈得拢,连她都说甄展的英文好。”

一直静静听着的简妮插嘴说:“那爷爷可以教我英文,肯定比我们前进学校的老师还要好。”

爷爷摇摇头说:“已经早就还给老师了,简妮。我是什么都还光了,专业也还给NYU的教授们了,就算现在我有机会回去见他们,我也没有这个面孔。”

一向沉默寡言的爷爷突然说出这么痛心的话来,让一家人都不知道怎么对付。大家僵在桌子上。

最后,还是维尼叔叔满脸堆着不知所措的笑,一双手紧紧握着刀叉,轻声说:“爹爹,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啊。爹爹。”

范妮将自己的肩膀缩起来,并埋下眼睛,这样让她感到舒服一点。

而简妮则瞪大了自己的眼睛,她眼睛里全是要为爷爷担当什么的勇敢,就象她考到了上海,告诉爷爷自己选择的专业的时候一样。

好在这时上主菜了。跑堂的将白色的大盘子重重顿在桌上。即使是红房子,也已经不懂该将食物轻轻放在客人面前。一连三份烙蛤蜊使得满桌都散发出加了奶酪的熟蒜茸微臭的香气。别桌上的客人都朝范妮家的桌子上看。

叔公说,居然烙蛤蜊的样子和味道都没有什么变化,就是味道淡了点,“大概我舌头上的味蕾死得差不多了吧。”叔公说着,远远地拍了一下范妮的胳膊,“好好抓紧机会享受人生啊,人老了以后,什么都不太有意思了。我最欢喜看那些在麦当劳里工作的年轻人,动作快,声音响,那就是美国,就是年轻啊。”

爸爸妈妈点的是葡国鸡,那是他们在离开上海时匆忙举办婚礼时,在红房子西餐馆吃过的菜。范妮和简妮都不敢点鸡,在西餐馆里吃鸡,不可以用手,要用刀叉,一点一点与鸡骨头上的肉斗争,实在太累了。范妮点的也是烙蛤蜊,简妮点的是炸猪排,在新疆的家里,妈妈也常做炸猪排吃,家里也特地备着刀叉,这是简妮最会吃的西餐主菜,在用刀叉吃饭的时候,佐餐的就是爸爸妈妈的上海故事。说不光的霞飞路,小开家的家庭舞会,自己有一支吉他乐队的,沙球和吉他,红房子西餐馆里的法国大菜,《Moon river》,《around the world》,那都是他们开家庭舞会时听到的唱片,也是他们被发配到新疆的理由。简妮从来不觉得自己不是个上海人,会对红房子西餐馆陌生,只是她今天不想出一点差错,宁可保守。可爸爸妈妈居然可以用笨重的刀,把鸡块上的肉都剔干净,吃得有模有样,一丝不乱。他们俩坐得笔挺的,手肘贴着自己的身体,掌刀的那只手腕轻轻动着,鸡块上的肉就被老老实实地卸下来了。他们粗大的手和郎尼叔叔一样,与他们文雅的吃相不般配。让范妮不得不暗暗服气的是,即使他们的手因为长期的体力劳动变成了这样,即使他们的口音里有那个陌生的“ou”,他们吃起东西来,还是没有走样。甚至,比自己姐妹的样子还要好。

郎尼叔叔点的是红烩小牛肉,他用叉点了点范妮面前的黑胡椒瓶,说:“拿伊pass过来。”范妮就把那小玻璃瓶给郎尼叔叔递了过去。在长桌子上的灯光下,范妮看到自己的手背是那么细白。她垂下眼睛,并不看郎尼叔叔的脸,她认为郎尼叔叔的声音是生硬而且有敌意的。郎尼叔叔粗大的双手象榔头一样,重重地吊在手腕上,那是大丰农场砖瓦厂的纪念品。他要的红烩小牛肉其实一点也不合适他,他的牙齿因为长期的牙周炎,已经坏了一大半,回上海以后装了假牙,天天晚上,他要从嘴巴里取出假牙来,放在水里泡着,象爷爷一样。但他还是坚持要不好嚼的牛肉,那种牛肉就是切得再小,他的牙齿也对付不了。老光棍的脾气一定是别扭的,不光难为别人,也同样难为自己。那时,范妮这么想。

维尼叔叔要的主菜也是烙蛤蜊,他细长的手指尖尖地伸过去,轻轻扶住坐在小凹档里的半个连壳蛤蜊,将淡黄色的蛤蜊肉从撒了大蒜茸的汁汤里叉住,剥出来,再裹起一些蒜茸来,放进嘴里。他的小指头微微向上翘着,象女人一样柔和。他也是瘦长高大的,脖子上有一颗淡咖啡色的痣,显出白皙的皮肤。见范妮望着他,他体贴地劝道:“就是吃不下,也多少吃一点。范妮,你还不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上海呢。”

“维尼叔叔,你的吃相也好看。”范妮说。

维尼叔叔对着范妮笑,范妮知道维尼叔叔最喜欢别人说他好看,他天生就是个喜欢好看东西的人。就是维尼叔叔在里弄生产组里绕铜丝线圈,只挣几十块钱工资的时候,他的画图朋友到家里来玩,也一定要去大一点的烟纸店,买细长的阿尔巴尼亚香烟来招待朋友,因为它有与中国香烟不同的样子。在范妮小时候,上海的男人都剪一模一样的平顶头,或者留得略长,修成三七分。而维尼叔叔总是把自己的头发修成象甲虫一样,圆圆的盖在头上,他的几个画画的朋友也是这样,因为他们猜想这就是甲克虫乐队的样子。他们以为,列农他们的甲克虫乐队风靡了中国以外的广大世界,就是因为他们把自己的头发剪成一只甲虫的样子,盖在头上。那时贝贝也剪了一个和维尼叔叔一样的头,从沙发后面看上去,他们像是一对双胞胎一样。要到后来,上海电台重新开出立体声之友节目,介绍外国音乐,才明白过来,原来他们的头发和甲虫并没有联系,而他们的歌,用只听过莫扎特和比利翁的耳朵来听,要花许多时间才能习惯,然后才能喜欢上象《Hey; Jude》;《Imagine》那样比较温情的歌,找到里面单纯的感伤。但对那些歌曲里面的理想主义,却始终是陌生。

维尼叔叔还是喜欢更柔和浪漫的中产阶级曲子,像那时和贝贝一起听的,那把小提琴像海涅的爱情诗一样多愁善感。有时候,范妮看到维尼叔叔开着录音机画画,他总是画一些想象里的街道,房子和放了花瓶和水果的桌子,他拿着一支油画笔,跟着音乐独自在画架前面跳舞,那是他自己编出来的舞蹈,象土耳其的僧侣那样歪着头,他把两条长长的胳膊合拢来,拥抱着一团多愁善感的音乐,在他房间中间的一小块空地上转来转去。那时候,范妮总是觉得,维尼叔叔一定想起了贝贝。

范妮其实什么也吃不下。她觉得自己象一只气球一样,在半空中飘飘摇摇。爷爷的地图就放在面前,现在,自己的将来成了一张凭记忆画出来的地图。她自从上海有人出国的那一天开始,也有许多次想象自己大功告成的那一天,开舞会,告别,拿到飞机票,到红房子吃饭,家里的人终于可以自豪地宣布,王家也有人到美国去了。这些范妮都想到过,想象不出来的是,自己会高兴成什么样子。现在,范妮感受到,自己的心里,并没有象想象不出来的那样高兴。这让她感到惶惑。跑堂的胖女人过来送简妮的猪排,范妮感到了她的目光从自己的脸上扫过,那胖女人有一双聪明的眼睛,懂得察言观色。范妮动牙齿嚼了嚼,将自己嘴里含着的食物咽下去,叉住另一个切开一半的贝壳里的蛤蜊,将它拉出来,再去裹一些蒜茸,放到嘴里。她不要胖女人看出来,她为将要到美国去,连饭也吃不好了。“我也没有这么不中用的吧。”范妮在心里对胖跑堂说。

一家人喝光了为范妮去美国而开的红酒。

吃完饭出来,天又开始飘毛毛雨,路灯下的街道此刻湿漉漉的,下班的高峰过去以后,没有什么夜生活的上海街头,几乎没有行人。叔公叫了三辆出租车送大家回家。爷爷拉了范妮一下,让她和自己一起乘最后一辆出租车走。看着前面的两辆出租车朝长乐路拐进去了,爷爷和范妮才把停在路边等他们的出租车打发了。范妮将手插到爷爷的臂弯里,那里总是干燥而温暖的。爷爷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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