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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升?我为什么要飞升。直接跳崖不是更简单。”李智不能理解,听他的意思好象不能飞升是吃了很大亏似的。
回到家的第一个晚上李智就按照他的方法做了。他说的来源就是人。把人杀掉吸取他的血肉精华就是这么简单。
杀人对李智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不过这一回他没枪。手枪早已经在峨眉山上被摔得还原成零件了。想来还一定是扭曲破碎的零件。没有枪了要怎么杀人。用他的话说如果一个普通人的体能是十的话那么李智只有七到八。也就是说李智的体能在同龄人中是偏弱的。而他的方法所杀的第一个人身体一定要比李智强才行。
没有手枪的帮助要想杀死比自己强的人是很不简单的。但是如果没有指定特定目标的话在现代社会要想杀死一个比自己强的人也并不困难。李智首先想到的是父亲。父亲是当兵出身虽然年过五十但一定比李智要强。而且就近下手容易……
想到这里李智轻轻的打了自己一个耳光。不是因为中国自古流传的忠孝之道而是这种想法太过白痴。想杀死父亲很容易,就算你能说出一千种杀死父亲的方法李智也马上能想出第一千另一种。但是要如何掩示父亲的死,如何避免被警察怀疑却是一个难题。不说别的就是在面对亲戚朋友时要摆出一副悲痛欲绝的样子就头痛的要死。古人云“兔子不吃窝边草”诚不我欺。
杀人还是要找不相干的人下手。在S市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大城市中有一种人很强壮又很好杀那就是醉鬼。
晚上十点李智来到S市的红灯区。社会主义国家是不存在红灯区的。这里只不过是普通的商业街。但是这个商业街没有服装店,没有超市,没有饭馆。有的只是练歌房,洗脚城和夜总会。彩色的霓虹灯彻夜闪亮所以人们给这里起了个名字叫做红灯区。李智听说过这里,但是他从没有来过。他没这个胆子也没有钱。听说有个同学过生日来这里唱了一个小时的歌四个人就花了一千八百块。
看到穿着短袖T恤牛仔裤的李智,大一点的夜总会门童连理都不理。只有一些小洗脚屋,练歌房门前会出来一两个穿着暴露的女人上前搭话问李智要不要进去消遣。李智当然不会进去他在等待,他在寻找那些酒醉的人。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李智看到四个东倒西歪的男人从一家夜总会走出来。瞧身形都是膀大腰圆,尤其是肚子象怀胎的孕妇。“他”告诉李智这些人的身体都在十以上。看来胖确实也是身体的本钱之一。李智只需要一个人如果他们不分开那么李智只有再等待下一个。不过李智幸运的或是那人不幸的和其它人分开了。
“三哥我用车送你吧。”其中一个人对那个被称为三哥的说道。
“不用……不用。你们先走我自己打车回去”被称为三哥的人舌头象他的脚一样画着圈却执意将其它人推上车。
李智跟在三哥后面要确定他是否醉的很历害却跟着他一路走到了公共汽车站上了一辆公共汽车。“人啊总是这么好面子。”李智在心里嘲笑着。
一直到终点三哥都在睡着,发出很大的呼噜声。车上的人都离他远远的。反正夜间公共汽车上的人也不多,就算给三哥身边腾出很大一块地方也不嫌拥挤。李智随便找了个坐位盘算下一步的行动。市很大,象李智这样并不喜欢出门的人离开家三站以上就不认识了。对于S市来说家,学校和几条有名的商业街还算熟悉。其它的地方和外乡人的认知也差不多。不过李智并不惊慌,因为他现在正扮演着凶手的角色而不是受害人。
有时候事情发展的太过顺利反而让人觉得不安。本来李智是打算用砖头敲晕这个醉汉然后在找个没人的角落进行。因为“他”说第一次吸食的过程需要一个小时。以后每吸食一个人速度会加快一秒钟。而这是针对相同体能的人,要吸食强于自己的人时间会更长。所以第一次是最危险也是最困难的。
终点站到达后所有人都下车了。三哥也被司机半扶半扔的弄下了车。十一点半这是最后一班车了。所有人都走光了,李智也随着人流慢慢走远。只有三哥象死猪一样趴在路边打着呼噜。
这里是什么地方李智不认识。大概是什么台子或什么堡子的城乡结合部吧。在确认了公车站没有任何人后李智悄悄的走了回来。他扶起三哥走进了不远处的一片田地。三哥大概有一米八高身高体胖足有李智两个重。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三哥拖进了让人看不到的地方。这期间李智一直担心三哥会忽然醒来,不过还好仍然死猪一样。“酒真是个好东西。但是我绝对不会喝。”李智心中想着。
李智先将三哥的腰带解下来然后撕开他的衣服绑住他的手脚。最后用剩下的衣服包住他的脑袋。接着从地上找来一块围垄的大石头对准脑袋猛的砸下去。石头滚落在一旁包住脑袋的衣服迅速被血水染红。
“快!就是现在。”“他”忽然说话了。李智一把扯下三哥头上的衣服将手掌按在伤口处同时默运“他”教给的功法。本来向外流出的血液奇迹般的流入了李智的手掌。李智能够感觉到三哥的生命正随着他的血液流入自己的体内。一股暧流顺着手臂向上涌动。那感觉并不象是有液体注进了自己的体内的感觉。而是象吃到了什么美食后在将食物咽进肚里后回味着那甜美的味觉一样美妙。李智闭上眼睛享受着逐渐流遍全身的融融暖意浑没注意那个堪比孕妇的三哥正在一点点的干枯、缩小。
整个过程一共花了七十五分钟比“他”估计的还要长。不过李智完全没有意识到时间的流逝。他完全沉浸在了那种吸食的快感当中,甚至当他吸进三哥的最后一点血肉之后竟有一点舍不得将手放开。
看着手上那个包着一副骨架的人皮时李智不禁打了一个突。那个本来有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此时只剩下了一具皮囊。手臂枯槁只能用爪子来形容。死灰色的皮肤暗淡无光。肋骨清析的突显着。两个眼眶已经变成了窟窿。脸皮也紧紧的包着头骨。完全没有了刚才死猪一样觉睡的样子。仿佛这是活生生的一具干尸躺在地上,用它那空洞的眼眶向李智表达着他的怨恨。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里看见这样一具干尸都会被吓的三魂出窍。可是这具干尸正是李智亲手造成的。而且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了。所以李智只是心里打了个突就施施然的站起来走了。
月亮仿佛也是血红的,李智抬头看了看。他并不知道此时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殷红仿佛要滴出血来。“他”告诉李智用这种功法可以吸食别人的血肉来增强自己的能力。每吸食一个人功力就会增加一倍。第一阶段每九天吸食一个人。一共要经历九次。第二阶段每八天吸食一个人,一共要经历八次。以此类推一共要经过九个阶段他的功法才能大成。在每个阶段之中是不能停顿的否则将前功尽弃。除了练功必要的吸食外,也可吸食别人来补充自己但是却不能提高自身的能力只不过是当然粮食罢了。而在一天之内不可以吸食超过自身能力十倍的血量。直到大成之后才没有这么多的约束。
按照他的算法李智现在的能力是十四了。他告诉李智经过锻炼的人可以达到三十。而人类的**极限可以达到五十甚至更多(不超过一百)吸食的过程是不能被打断的否则很容易被血的力量反噬。所以在第一阶段完成之前李智都要非常小心。挑那些绝对能够制服的人下手。
不管怎么样李智终于成功的踏出了第一步。力量的提升是明显的。虽然他为此跟踪了三个小时并在外面俳徊一夜与他不劳而获的理念有些不同。但这点付出李智认为还是值得的。
今天又是第九天了。李智给母亲留了个字条说是同学相约网吧包宿,然后走出了家门。今夜又是狞猎的夜晚。
注:梨胡语:梨胡本应写为梨核,但家乡人都喜欢叫胡而非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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