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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到已经焦黄的牡丹叶子,和叶子旁边大黑蜂的尸体。突然想通了。那只抱着大黑蜂的虎头蜂,以为它早死了,原来没死,也没跟着苍蝇逃跑,留到今天,进了螳螂的肚子。
会不会其实死了,只是这螳螂太饿,所以抓来吃?眼看虎头蜂全进了它的肚子,我摇摇盒子,使大黑蜂的尸体滚到它的身边,又对“它”喊:“再尝尝这个吧!更好吃、更大块呢!”
它没理,好像视而未见,兀自舔它的两只钳子去了,先弯着上臂,用肘擦脸,擦一下,放在嘴里含一下,有点像猫,把口水吐在爪子上,再去梳头、洗脸。不知道它是不是也有口水,也先蘸湿了手肘,再在眼睛四周一遍一遍地摩擦,使我想起中餐馆里,吃完饭送上的热毛巾,据老一辈说,“当年”在北京,那毛巾不是用递的,而是用甩的。热腾腾拿出来,可以从后堂,隔着几十桌人,一个“长传球”,甩给前桌的堂倌,再交给客人。毛巾烫,甩得又准,客人不但叫好,还给赏。
现在这吃饱了、喝足了的客人,就在洗脸。热腾腾地把那油嘴油脸大手一抹,多过痛!当然螳螂不是用热毛巾,是用热口水,只是那擦脸的爽,看起来是一样的。甚至可以说这自家的口水,更卫生。
我这话是“良有以也”,因为当年我在中视跑新闻的时候,特别作过一个专题报志,把到各餐馆收来的“卫生毛巾”送去化验,结果十家有七家不卫生。采访车的司机老林说得露骨:“当然不卫生了,有些毛巾从黄色咖啡馆收来,马马虎虎洗洗,又进了餐馆。你要知道在黄色咖啡馆有不少‘吹奏’的小姐。那茶不能喝,是小姐漱口的;那毛巾更不能擦,是用来擦更脏的东西的。”
从那以后,我绝不用外面的毛巾。我想“他正跟前一位或前许多位使用者,交换一种过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面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复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只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只“黄夹克(yellow 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迳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抗,就算死伤几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吗?一枝枪、一颗子弹,能杀一百个人,就是这个道理。
“黄夹克”显然是个“达人”,喝足了酒,上刑场。
进去了,“黄夹克”开始飞扑。从盒子的每个角度,试着突破重围。又倒挂着,在盒盖上爬,对着每个通气口,极力地想钻出来。可惜,身子太大了。这正是老子说“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那只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了大黑蜂的肚子。大黑蜂居然空了,被上一只虎头蜂吃光了内脏。这下我搞懂了,为什么我会找不到虎头蜂,它又为以能活得这么长。原来它杀了老贼,自己变成新贼。只是它如果这么会咬,当螳螂生病,毫无武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咬螳螂呢?
想起七、八年前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一个华青帮的华青,在勒索一家中国人开的旅行社时被捕。那家旅行社在三楼,小华青上楼,进了门,发现坐在柜台后面的不是“老中”,而是个白种女人,于是掉头就走。没想到白种女人看到华青手里的武器居然尖叫起来,惊动了一、二楼的邻居,又正巧有警察经过,于是被抓了。
你说妙不妙?他为什么看到“老中”就抢,看到“老外”则走呢?是言语不通?还是承继了八国联军以来,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遗毒?反老外、反老外,超英赶美、杀夷灭洋之后快百年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连万里迢迢、漂洋过海地来到番邦,还要回头欺侮自己人。
看!“黄夹克”如同一个来自黄土地的炎黄子孙,钻进同族的肚子里,狂攻、猛咬。表演一出闹剧,给作壁上观的螳螂看。
看你们自己斗够了,再下手!
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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