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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第2页)

初到大唐 35。庆宴

营帐门户微启,那着黑头巾的伙食兵,在门外来来往往,手中托着盘儿,虽说并非山珍海味,却也是汤肉皆有,一碗碗热气熏腾的美味,尽往营里送。营帐里一阵娇嫩的欢笑声,夹杂着汉子们豪迈的哈哈大笑,飞出营帐外。

原来今日是长孙凛的诞日,更是为了庆祝昨日之胜利,众多士兵和自己的军官一起,举行庆宴。紫凤营的一些与长孙凛熟悉的姑娘们也过来为其庆生,当然,肯定包括窦旖在内。

此时的营帐里,寿星公长孙凛是正中坐着,左肩下是薛仁贵,右肩下自然是窦旖姑娘。彩虹等紫凤姑娘们皆依着窦旖排位坐,而其他士兵们也是各坐其位,一字儿陪坐在四周,传杯递盏,说说笑笑。

今日窦旖上下穿着锦绣衫裙,打扮得珠围翠绕,粉光红艳,腰肢袅娜,身材苗条,面貌俊俏动人,把人耀得眼花。这刁蛮小姐,本身就长得花容月貌,再一番打扮之下,愈发长得如天仙般美丽。她那夜与长孙凛莫名发脾气,虽口口声声说不与他抹药。正当长孙凛愁着是否让大男人给自己搽药,第二日窦旖却是准时出现,只是语气冷冷咧咧,动作没有往日的温柔。长孙凛知这姑奶奶是脾气未消,便是夸张得呜哇怪叫,窦旖最后也闹不过他,便是破颜而笑,两人便和好如初。

在这肉香酒酣之中,在诸位兄弟的崇敬恭维,往昔刁蛮的窦旖一旁也是温柔如水,长孙凛被灌了多碗水酒,难免心中得意洋洋,没有领兵时的正经严肃。他跟身旁的弟兄们是你一擂我一逗,说说那带色艳事,惹得在座女子不禁暗啐。

正当大伙酒酣耳热之时,那营房木门却被推开,只见一眉眼美秀的女子走了进来,原来是乐营的白洁。早前曾说长孙凛探知白洁到军营是为了与其男人相守,便对这对苦命鸳鸯极尽照顾。加上他的现代思维观念,对女人总是平等对待,即使对方是沦落红尘的女子,虽然长孙凛从未光顾过乐营,但乐营的姑娘们都对这位俊俏强健、少年得志的校尉甚是喜爱,长孙凛对女人也是尊重,一来一往之下,大家虽未做那露水夫妻,倒也能算得上朋友。倒是窦旖对于长孙凛和乐营里那些女人的交往相当不爽,每回见到她们,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白姐,来来,刚好来帮小弟喝了这碗水酒。”长孙凛正被王大牛和穆天柱两个彪形大汉灌酒,见着来人,便大声开玩笑道。

“哼,有人竟然还不懂礼数,不请自来。”窦旖可没有长孙凛的热情好客,冷言冷语道。

“长孙弟弟都称我一声姐姐,平日也对我和石郎照顾有加,今日弟弟生辰,我这做姐姐的怎能不来为其庆祝?”白洁手中拿着一琵琶,看来似乎是想为此庆宴献上数段小曲。其实白洁也曾是青楼红人,只不过年事已大,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

虽说窦旖是很不喜欢白洁,然而在场大多数都是热血男儿,她那张嘴,谈吐有趣,见识多广,一张利嘴说得莺声呖呖,满屋子只听得她的说笑声,士兵们也是听得饶有趣味。

吃过几巡酒,上过几道菜,那白洁便抱过琵琶来,便开了珠喉唱道:

“晓窗寂寂惊相遇,欲把芳心深意低;低眉敛翠不胜春,娇转樱唇红半吐;匆匆已约欢娱处,可慢无情连夜雨!枕孤余冷不成眠,挑尽银灯天未曙。”

白洁是唱得抑扬顿挫,十分清脆。众将兵皆拍手较好,甚是兴奋。白洁唱完后,合座的人都饮了一碗酒,庆贺长孙凛的生辰。

“长孙弟弟,这小曲可唱得好?”白洁笑容可嘉地捧着一杯酒问道。

“恩,好听好听。”长孙凛被窦旖照顾着吃了一口鹿肉,嘴里嚼着东西地回答道。

“这琵琶小曲乃是姐姐给你的生辰礼物,而那小曲的填词却是另一个人给弟弟的礼物。”白洁暧mei地笑道。

长孙凛听她这么一说,先是愣了一下,却也反应过来这人到底是谁。这曲词似乎是在说一个女子思念心上人难以入眠,白洁说这曲子是单怜卿所赠,那就让他大惑不解了。自那日被他抓个正着,这单怜卿姑娘却是仗着一块太子令牌,对他不躲不藏,反而有意讨好似地接近他。长孙凛自是知道对方是有所目的,他也不做甚反应,跟她表面上温软迂回,暗地里针锋相对。如此这般,他可不会认为两人的感情是到那相思难眠的地步。

若问长孙凛为何会看出这风韵犹存的单大姐乃是那倾国倾城的怜卿美人,这就得解释一番。长孙凛觉得有疑问遣孙大回京城去查探,除了探知白洁之事,还得知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为了提高自身琴曲修为,拒客闭门修身。本来这也没什么,只是长孙凛是个对不同寻常之事相当敏感。也许是怜卿姑娘怕自身绝色容貌在军营里惹来麻烦,因此不仅带上人皮面具,甚至脸上还留有一道疤痕,想必能够让人望而远之。可长孙凛就是从这道疤痕上看出了问题,这怜卿姑娘笑起来,那道伤疤却是不和谐地动作,这旁人为何没看出来,也许是因为怜卿不曾在他人面前笑过。因此长孙凛猜出对方是带着面具,而可以将自己办丑,按照正常逻辑,其姿色应该算是美丽。再想起自己那日吟诗会曾听过的怜卿的声音,他便猜测这位单大姐是否和怡情院的怜卿姑娘是同一个人。那天晚上单大姐被他一句“单怜卿”的称呼猛然一震,便是应验了他的猜测。

月光如水,夜色已深,然而在营房里却依然是热闹非凡。

“孙大,过来,你上周长途跋涉替少爷办事,少爷这回给你夹块红烧肉吃。”长孙凛已是被自己一群属下灌得醉眼熏熏,却是毫无歇停之意,反而越发猖狂胡搞。

孙大却也得意的捧着个碗去接。长孙凛也曾调笑过孙大孙二,说他们远离长安那繁华之地,没有了如此多的美食佳肴,怎能受得来。这两兄弟傻傻地挠了挠头,也是在痛苦地思考这个问题。所以长孙凛念及这两个家伙虽然贪吃,却也是愿意为主牺牲之忠士,常常给他们做一些特色美味。

古人认为猪肉是不洁之物且有害人体健康。中国的一些古代典籍也证明了食猪肉的危害。”《医经别录》说:“豕肉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骨,切勿食。”孙思邈说:“豕临杀惊气入心,绝气归肝,勿食。”韩愈说:“凡肉皆补,唯豕肉无补,故养身家不食豕肉也。”加上古代的自然环境尚未遭到破坏,野生动物繁多,古人也没有保护动物的意识,餐桌上的肉食种类是林林种种、数不胜数。因此在唐朝,大凡人家不兴吃猪肉,也只有些穷苦人家才以此为食,价格也比较低廉。

长孙凛这人却不管,他原来就特别喜欢吃诸如回锅肉、红烧肉、梅菜扣肉这样的美味,在边塞军营甚是艰苦,这荒郊遍野的动物都多不得几只,因此征收附近村民的肥猪倒也能提高军营的生活水平,而且还有利于边疆农民创收,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虽然长孙凛本人从不做菜,但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给军营伙坊说了个大概,这军营的厨子也是大锅饭做惯了,这些菜也并非精致小菜,在后世许多乡下办酒席都是以这些为主菜。厨子在试做几次后,倒也掌握了精髓,从此之后军营里的大锅饭质量却是蒸蒸日上,这士兵吃着嘴里的美味佳肴,不得不佩服,你说那长孙校尉人长得俊,带兵也好,连这做菜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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