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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嘴,你这个疯疯癫癫的白痴。”女总管正颜厉色地说,“你,玛莎,给我说实话,她以前是不是这样?”
“常有的事。”第一个老太婆答道。
“不过再也不会这样了,”另一个补充说,“就是说,她顶多再醒来一回——您得留神,夫人,那也长不了。”
“管它长啊短的,”女总管暴躁地说,“她就是醒过来也看不见我在这儿,当心着点,你们俩,看你们还敢平白无故打搅我,给院里所有的老婆子送终压根儿不是我分内的事,我才——不说了。当心着点,你们这此鬼老婆子,真不识相。你们要是再敢糊弄我,我会立刻收拾你们的,话说在前头。”
她正想匆匆走出房间,两个妇人朝病床转过身去,忽然齐声大叫起来,柯尼太太不禁回头看了看。原来病人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朝她们伸出胳臂。
“那是谁?”她用空洞的声音嚷道。
“嘘,嘘。”一个妇人俯身对她说,“躺下,躺下。”
“我再也不躺下了。”病人挣扎着说,“我一定要告诉她。上这边来。近一点。让我悄悄告诉你。”
她一把抓住女总管的肩膀,按进床边的一把椅子里,刚要开日,又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老太婆正朝前躬着身子,姿势很像一班心情急迫的听众。
“把她们撵走,”病人昏昏沉沉地说,“快啊,快啊。”
两个干瘪老太婆一起大放悲声,开始倾吐无数可怜巴巴的哀叹,苦命的好人竟然病得连自己最知心的朋友都不认识了,她俩作出种种保证,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她的。这时,她俩的上司把两个人推了出去,关上房门,又回到床边。两个老太婆被赶出来以后,腔调也变了,她俩透过锁眼直嚷嚷,说老沙丽喝醉了,这一点的确不是不可能的,除了药剂师给她开的一剂用量适中的鸦片而外,她正在最后一次品尝的掺水杜松子酒的效力下受煎熬,那是这两个可敬的老太婆出于一片好心,背地里让她喝下去的。
“现在你听着,”濒临死亡的妇人大声地说,好像正在拚命挣扎,企图重新点燃一颗即将熄灭的生命火花。“就在这间屋子——就在这张床上——我伺候过一个可爱的人儿,她给带进济贫院来的时候,脚上因为走路弄得全是伤痕,糊满了尘土和血迹。她生下来一个男孩,就死了。让我想想——那又是哪一年。”
“管它哪一年,”那位心情不好的听众说道,“她怎么了?”
“唉,”病人喃喃地说,又恢复了先前昏昏欲睡的状况,“她怎么了?——她怎——我想起来了。”她喊叫起来,身体剧烈地抖动着,脸上腾起一团红晕,两只眼睛凸了出来——“我偷了她的东西,是我偷的。她身子还没冷——我跟你说,我把那东西偷走的时候,她还没变冷呢。”
“看在上帝分上,偷了什么?”女总管大喊大叫,样子像是在喊救命。
“这个!”病人用手捂住对放方的嘴,回答说。“她唯一的东西了。她需要衣裳挡挡风寒,需要东西吃,她却把这个保存得稳稳当当,放在心口上。我告诉你,这可是金的。值钱的金子,可以用来保住她的命。”
“金子!”女总管应声说道,病人向后倒去,她急不可待地跟着俯下身来。“说啊,说啊——是啊——是什么东西?那个当妈的是谁?什么时候的事?”
“她嘱咐我好好保存着,”病人呻吟了一声,答道,“她托付了我,我是唯一在她身边的女人。她头一回把挂在脖子上的这个东西拿给我看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心里把它偷走了。那孩子的死,或许,也是由于我呢。他们要是知道这一切,兴许会对孩子好一些。”
“知道什么?”对方问道,“说啊。”
“孩子长得真像他母亲,”病人絮絮叨叨地说,没有理会这个问题。“我一看到他的脸,就再也忘不了了。苦命的姑娘。苦命的姑娘。她还那么年轻。多温驯的一只小羊羔啊。等等,要说的还多着呢。我还没全部告诉你吧,是不是?”
“没有,没有,”女总管一边回答,一边低下头,全力捕捉这个垂死的妇人说出的每一个字,她的话音已经越来越低微。“快,来不及了。”
“那个当妈的,”病人说话比先前更吃力了,“那个当妈的,死亡的痛苦一来到她身上,她就凑在我耳边小声说,只要她的宝宝活着生下来,还能长大的话,那一天总会来的,到时候他听到人家提起自己苦命的小妈妈是不会感到丢脸的。‘噢,仁慈的上帝啊!’她两只瘦丁丁的手交叉在一块儿,说,‘不管是男孩还是姑娘,在这个乱糟糟的世道上,你总得替这孩子安排几个好人,你得可怜一个孤苦伶丁的孩子,不能扔下不管啊!”’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他奥立弗,”病人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把金首饰给偷走了,是——”
“对呀,对呀——是什么东西?”对方大叫一声。
她急迫地向老太婆弯下腰来,想听到她的回答,又本能地缩了回去。老婆子再一次缓慢而僵硬地坐起来,双手紧紧抓住床单,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发出几声含混不清的声音,倒在床上不动了。
“死硬啦。”门一打开,两个老妇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个说道。
“总归到底,什么也没说。”女总管应了一句,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
两个老太婆显然正忙着准备履行自己那份可怕的职责,什么也顾不上答理,她们留下来,在尸体周围徘徊着。
第二十四章
在本章中,这部传记要回过头去讲费金先生以及他的同伴了。
当某镇济贫院里发生上述这些事情的时候,费金先生正坐守在老巢里——奥立弗就是从这儿被南希姑娘领走的——他低低地笼着一雄烟雾凫凫的微火,膝盖上放着一只携带式风箱,看样子他早就打算把火拨得旺一些,不曾想自己倒陷入了沉思。他双臂交叉,两个大拇指顶住下巴,神不守舍地注视着锈迹斑斑的铁栅。
机灵鬼、查理·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坐在他身后的一张桌子旁边,他们正在聚精会神地玩惠斯特牌戏,机灵鬼和明手,对贝兹少爷和基特宁先生。首先提到名字的那位绅士无论什么时候都显得聪明过人,此时脸上又多了一分微妙的表情念的否定;3.“合题”,“正反”二者的统一,扬弃了前两个,一方面专心打牌,一方面紧盯着基特宁先生的手,只要机会合适,就敏锐地看一眼基特宁先生手上的牌,根据对邻居的观测结果,巧妙地变换自己的打法。这是一个寒冷的夜晚,机灵鬼戴着帽子,一点不假,这本来就是他在室内的习惯。他牙缝里照例叼着一根陶制烟斗,偶尔把烟斗移开片刻,这也只是在他认为有必要从桌上放着的一只酒壶里喝两口提提精神的时候,这只容量一夸脱的壶里盛着供大家享用的掺水杜松子酒。
贝兹少爷玩得也很专心,可是由于天性比起他那位技艺娴熟的同伴更容易激动,看得出他品尝掺水杜松子酒的次数比较频繁,外加一个劲地打哈哈,牛头不对马嘴地瞎扯一气,跟一副讲究学问的牌局很不相称。的的确确,机灵鬼本着为朋友两肋插刀的精神,不止一次借机向同伴严肃指出,这种举止很不得体。贝兹少爷对绝大部分忠告都没有计较,只是请同伴“识相些”,否则干脆把脑袋伸进一个麻袋里去得了,要不就是用这一类巧妙的俏皮话来回敬对方,基特宁先生听了这些妙语佩服得不得了。值得注意的是,后一位绅士和他的搭挡老是输,这种情况非但没有惹恼贝兹少爷,反倒好像替他提供了极大的乐趣,他每打完一局都要喧闹不堪地大笑一阵,发誓说有生以来从未见过这样有趣的游戏。
“再加倍,一盘就完了,”基特宁先生拉长了脸,从背心口袋里掏出半个克朗,说道。“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家伙,杰克,全是你赢。我跟查理拿到好牌也不顶事。”
不知道是这句话本身还是他说话时那副哭丧着脸的样子逗得查理·贝兹大为开心,查理立刻发出一阵狂笑,老犹太从冥想中惊醒过来,不禁问了一声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费金,”查理嚷道,“你来看看牌局就好了。汤米·基特宁连一个点都没赢到,我跟他搭档对机灵鬼和明手。”
“嗳,嗳。”费金笑嘻嘻地说,表明其中妙处他心中有数。“再打几把,汤姆,再打几把。”
“谢谢,费金,我才不打了呢,”基特宁先生回答,“我受够了。机灵鬼一路交好运,谁也不是他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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