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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项复仇计划并没有实现。两天后,他的儿子罗斯科气急败坏地从巴尔的摩匆匆赶来,护送这个没了制服的眼泪汪汪的将军回到家中。
十一
1920年,罗斯科·巴顿的第一个孩子诞生了。然而,在随后的庆典中,没有人提到“这件事”:那个外表看起来年约10岁、在屋子附近玩着带兵游戏的肮脏小男孩,是新生儿的亲生祖父。
没有人不喜欢这个稚嫩活泼、脸上夹杂着些许哀伤的小男孩,但对罗斯科·巴顿来说,他的存在就像是痛苦的源泉。用他这一代的惯用语来说,罗斯科并不认为这件事是“有效率的”。他似乎觉得,由于拒绝看起来像60岁,他父亲不是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汉——这是罗斯科最爱的说法——只不过是以奇特和反常的方式。的确,把这事情想上半小时就会使他接近精神崩溃的边缘,罗斯科相信人们应该保持年轻的心跳,但把事情做到这个地步就有点——有点没有效率。然后罗斯科就不想再继续想下去了。
五年后,罗斯科的小男孩已经大到足以和小本杰明在同一位保姆的监督下玩孩童的游戏。罗斯科在同一天将他们送进了幼儿园,然后本杰明发现用色纸的小长条做垫子和链子,以及绘制美丽奇特的图案,是世上最迷人的游戏。一旦他做了坏事被罚站在角落时,他大哭起来——在大部分时间里,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而且贝莉小姐不时地抚摸他乱糟糟的头发,他非常快乐。
罗斯科的儿子在一年后升上了一年级,但本杰明仍留在幼儿园里。他非常快乐。有时当其他小孩谈到他们长大要做什么时,他幼小的脸庞会掠过一丝阴影,好像以一种模糊的、孩子气的方式,他已经知道,这些是他永远也无法分享的事。
日子一成不变地过去,他在幼儿园已经三年了,但他现在太小了,无法理解闪闪发亮的纸条是做什么用的。他常常哭,因为其他的男孩比他大,他害怕他们;老师对他说话,虽然他试着极力去理解,却还是一点也不懂。
他从幼儿园里被接了回来。他的保姆娜娜,穿着上了浆的格子布洋装,成了他小小世界的中心。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他们在公园里漫步,保姆会指着一个灰色的庞然大物说:“大象。”然后本杰明也会跟着她说:“大象,大象,大象。”有时保姆让他在床上蹦蹦跳跳,这很有趣,因为如果你坐下来的时机正巧的话,你就会自然而然地被再一次弹起来;而且如果你边跳边说“啊”,并且叫上很长的时间,你会听到一种变了调的声音,有趣极了。
他喜欢从帽架上拿一枝大手杖,用它到处敲打桌椅并且说着:“战斗,战斗,战斗。”当有人在场时,年老的女士们会对着他咯咯笑,这令他很高兴。当年轻的小姐们亲吻他时,他会略带厌烦地顺从。而当漫长的白天过去,下午五点钟,他会被保姆带上楼,保姆用汤匙喂食燕麦粥和精致的软糊状食物。
在他孩童的睡梦中没有烦人的记忆,大学时代那些美好的日子,那些使许多女孩子动心的燃情岁月,都没有留给他任何记忆。他现在所有的只有他白色的婴儿小床,保姆,一个有时会来看他的男人,还有一颗橘色的大球。每当他在黄昏前睡觉时,保姆会都会指着大球,叫它“太阳”。当太阳离开,他已然沉睡——他不会做梦,不会有梦来烦扰他。
过去——圣·胡安山上的枪林弹雨;在他婚姻的前几年,为了他深爱的年轻希尔嘉工作到晚上,直到繁忙的城市陷入夏日的薄暮中;在那之前,当他和他的祖父在深夜里坐在巴顿家位于门罗街阴郁的老房子里抽烟——这一切一切都像不可靠的梦从他的心底消失了。他什么都不记得了,好像这些事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他不记得了。他记不清最后一次被喂食的牛奶是温热的还是冰冷的,或者他的日子是怎么过的——他只记得他的摇篮和娜娜的熟悉面孔。其他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在他饿时,他会哭闹——就只是这样。整个中午和晚上,他都在呼吸。周围轻轻的呢喃声和低微的说话声他几乎听不见;各种气味、光明和黑暗,他只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
然后一切全归于黑暗。他的白色婴儿小床,在他上方移动的模糊的脸,以及牛奶甜腻的香气,都一起从他的脑子里慢慢消失了。
林惠敏
郑天恩译
12.失踪的人们
〔美国〕杰克·芬尼
就当那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走进去,我在酒吧间遇到的那个陌生人这样对我说。问几个普普通通的问题——你的旅游设想啦,假期啦,诸如此类。然后稍微暗示一下那本小册子,但是切记不可直接提起,等他拿出来。假如他不拿,你就尽可能把这事忘掉,因为你永远也不可能见到,你不合适,就这么回事。假如你直接问起,他就会望着你,仿佛根本就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我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复述这些话,可是晚上喝过啤酒后有可能记得的事到了早上就变得模模糊糊啦,况且这个清早还下着雨呢。我觉得自己像个大傻瓜,一家一家地去寻找那个记在脑子里的门牌号。这时正值中午,在凄风冷雨的纽约西42街,像周围半数的人一样,我一手扶住帽檐,身披军用防水短上衣,缩着脑袋在斜落的雨点中疾走,而世界却是那样灰暗而真实。这就是绝望。
反正我不知道去看那本小册子的我究竟是谁,甚至是否真有那么一个我?叫什么名字?我这样问自己,好像已经在被人讯问。我叫查理·艾威尔,是个小伙子,在银行工作,当出纳员。我不喜欢这个差事,挣不到几个钱,以后也永远挣不到。我在纽约已经待了三年多,没结识几个朋友。真他妈的活见鬼,没什么可说的——看的电影比想看的还要多,书也他妈的读得太多,一想到要一个人在餐馆里吃饭就心烦。我的长相、才能和头脑都属一般。这些合乎你们的要求吗?我够格吗?
我找到了这个地方,200栋的地址,是一座假装很现代的旧式建筑物,破破烂烂,早已过时,一副很不好意思的样子,却又无处躲藏。这类玩意儿在纽约多着哪,特别是在第5街西段。
我推开通向狭长走廊的铜框玻璃门,走廊上铺着刚刚擦洗过的肮脏的瓷砖;漆成绿色的墙壁因为修补过而显得凹凸不平;一个金属架上挂着一块指示牌——黑底镶着白色的赛璐珞字母。有大约20个名字,在第二栏我找到了“艾克米旅行社”,在“艾尔油印社”和“艾贾克斯供应社”之间。我摁了老式铁栏电梯旁的电铃,电铃在通道里发出尖声怪叫,一阵长时间的沉默之后,响起一阵哐当声,接着沉重的链条轰隆轰隆缓缓朝我降下来。我差点转身就想逃——简直就像疯人院。
不过楼上的艾克米办公室倒与整座建筑物的风格不大一样。我推开毛玻璃门走了进去,宽敞的房间明亮而整洁,亮着日光灯。双层玻璃窗旁的柜台后面,站着一位个头高高、神情严肃的灰发男人,耳朵上架着一只话筒。他瞟了我一眼,点头示意我进去。我的心怦怦乱跳起来——他与描述中的那个人十分吻合。
“对,联合航空公司,”他对话筒说,“航班,”——他瞅了瞅玻璃面柜台上的一页纸——“七—呃一三,我建议你提前40分钟办理手续。”
我站在他面前等着,倚着柜台四下看了看。他就是那个人,没错,除此之外这是一家普普通通的旅行社:墙上贴着五幅色彩艳丽的招贴画,金属架上挂着各色小册子,柜台的玻璃板下压着印好的时刻表。它看起来就这么个破样子,没什么不同寻常之处,我心想。我再次感到自己像个傻瓜蛋。
“能为你效劳吗?”柜台后的那个高个子灰发男人朝我微微一笑,将话筒放回原位。我忽然感到极度紧张。
“是的。”为了拖时间,我开始解开雨衣的纽扣。我抬头又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我想——旅游。”你这个笨蛋,太急了,我告诫自己,要耐心!我慌忙抬头想看看对方有什么反应,可他连眼睛都没眨一下。
“嗯,有许多地方可以去。”他彬彬有礼地回答,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本细长的小册子,放在玻璃台面上,将正面掉向我。“飞向布宜诺斯艾利斯——另一个世界!”封面上端用浅绿色的两行字母这样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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