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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常一样做我的工作。当然,我料想我在这一天内会被炒鱿鱼,但是没有这样的事情。不,我很惊奇地接到总经理一个电话,让我放宽心,冷静一点儿。是的,只当没这回事,不要做任何匆忙的事情,我们会调查这件事的,等等。我猜想他们是仍在调查这件事,因为格里斯沃尔德仍像往常一样继续工作着——事实上,他们甚至把他提升去做营业员,这又是一桩肮脏的买卖,因为他当营业员要比当送信人钱挣得少,不过,他算保全了面子,但无疑也更多地丧失了一点儿生气。当一个家伙只是睡梦中的英雄时,这样的事情就会发生在他身上。除非噩梦可怕到足以把你惊醒,不然你就继续退却。要么以你当法官告终,要么以你当副总裁告终。完全都是一回事,从头到尾都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操蛋玩意儿,一场滑稽戏,一场大失败。我知道我是在睡梦中,因为我已经醒来。当我醒来时,我就离开。我从我进来的那扇门走出去——甚至没有说:请原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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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三章(4)

事情都是瞬间发生的,但是首先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经历。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你见到的只是爆炸,而一秒钟前你见到的是火花,然而一切都是按照法则发生的——有着整个宇宙的充分肯定与合作。在我能够爬上去、发生爆炸以前,这枚炸弹必须适当加以准备,妥当地安好雷管。在为上面的那些杂种把事情安排好以后,我就得被人从高位上拿下来,像足球一样被踢来踢去,被践踏,被压制,被羞辱,被戴上手铐脚镣,被弄得像一个软蛋那样无能。我的一生从来不缺少朋友,但是在这个特定的时期,他们就好像蘑菇一样从我周围冒出来。我一刻也不能一个人独自呆一会儿。如果我晚上回家,想休息,有人就会在那里等着见我。有时候他们一帮人呆在那里,好像我来不来都没什么区别。我交的朋友,都是这一伙瞧不起那一伙。例如斯坦利,他就瞧不起所有的人。乌尔利克也是瞧不起别人。他在欧洲呆了几年以后刚回来。我们自从童年时代以来就不常见面,然后有一天,完全是碰巧,我们在街上遇到了。那在我一生中是重要的一天,因为它为我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一个我经常梦想但从来没有希望见到的世界。我清楚地记得,黄昏时分,我们站在第六大道和四十九街的拐角上。我记得这事,是因为,站在曼哈顿的第六大道和四十九街的拐角上听一个人大谈伊特纳山、维苏威火山、卡普里岛、庞贝、摩洛哥、巴黎,似乎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我记得他一边谈话,一边环顾四周的样子,就像一个人还没有完全明白他必定会遭遇到什么,但模糊地意识到,他回来是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的眼睛似乎在说——这没有价值,没有任何价值。但是他没有那样说,却一遍又一遍说着:“我确信你喜欢它!我确信这正是适合你的地方。”当他离开我的时候,我感到茫然。我不能很快捉住他。我要从头到尾详详细细地再听一遍。关于欧洲,我所读到的一切,同我朋友亲口说出来的辉煌描述相去甚远。它使我格外有奇迹感,这是因为我们都出自同一环境。他能实现这些,因为他有阔朋友——因为他知道如何攒钱。我从不认识任何一个有钱人,或是一个旅行过的人,或是一个在银行里有存款的人。我所有的朋友都像我一样,一天天飘忽不定,从来不想将来。奥马拉,是的,他旅行过,几乎周游过世界——但只是一个游民,要不就在军队里,可当兵还不如当游民哩。我的朋友乌尔利克是我所碰到的第一个可以真正说自己旅行过的人。他也懂得如何来谈论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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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四章(1)

那次街上偶然相遇的结果是,我们此后有好几个月的时间经常见面。他常常在晚饭后来看我,我们就一块儿漫步穿过附近的公园。我有着怎样的渴望啊!关于那另一个世界的每一个最细微的细节都使我着迷。甚至现在,好多好多年以后,我已对巴黎了如指掌,但他关于巴黎的描述仍历历在目,仍然生动、逼真。有时候,在雨后,坐着出租汽车迅速穿过城市,他所描述的巴黎从我眼幕中飞驰而过;只是走马观花,也许是从土伊勒里宫经过,或者看一眼蒙玛特高地,圣心教堂,穿过拉菲特路,在黄昏的最后一道霞光里。不过是一个布鲁克林男孩!这是他有时候使用的用语,在他为无法更恰当地表达自己而感到羞愧的时候。我也不过是一个布鲁克林男孩,也就是说,是一个最不起眼、最不重要的人。但是当我走来走去,同世界交往的时候,我难得会遇到一个人能把他见到、感受到的一切描绘得如此可爱!如此逼真!同我的老朋友乌尔利克在前景公园度过的那些夜晚,比任何别的事都更是造成我今天在这里的原因。他给我描述的大多数地方,我还得去看,其中有一些也许我永远也看不见了;但是它们温暖着我的心,栩栩如生地活在我心里,跟当时我们漫步穿过花园时他所塑造的形象一模一样。

同这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谈话交织的是劳伦斯作品的主体结构。经常在公园里早已空无游人的时候,我们仍然坐在长凳上讨论劳伦斯思想的性质。现在来回顾这些讨论,我能发现我当初是如何糊涂,如何对劳伦斯的话的真正含义无知得十分可怜!假如我真的理解了,我的生活道路就有可能改变。我们中间大多数人过的大部分生活都是被淹没的。当然,我自己的情况,我可以说,直到我离开美国,我都没有冒出水面。也许美国与此无关,然而事实始终是,在我到达巴黎以前,我没有睁大眼睛看清楚。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抛弃了美国,抛弃了我的过去。

我的朋友克伦斯基经常挖苦我的“欣快症”。这是在我非常快活时他使用的一种狡猾方法,是要提醒我,明天我就会变得沮丧。这是实话。我总是波动很大。忧郁过一阵之后,就是一阵阵过分的欢快,一阵阵恍惚的奇想。在哪个层次上我都不是我自己。这样说似乎很怪,但我从来不是我自己。我要么没有名字,要么就是一个被无限拔高的叫做亨利·米勒的人。例如,在欢快的情绪中,我会坐在有轨电车上把整本书滔滔不绝地讲给海迈听。海迈只知道我是个优秀的人事部经理,从不想别的。我现在还能看到有一天夜里,当我处在我那种“欣快症”状态中,他看着我时所用的眼光。我们在布鲁克林桥上了电车,到格林普恩特的某个公寓去,那里有几个妓女正等着接待我们。海迈和往常一样,开始同我谈起他老婆的卵巢。首先,他并不确切知道卵巢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就用赤裸裸的简单方式向他解释。解释了半天,海迈竟然似乎还不知道卵巢是什么,这使我突然觉得啼笑皆非,感觉就像喝醉了酒似的,我说喝醉了酒,意思是好像有一夸脱威士忌在我肚子里一般。从关于有病的卵巢的念头中,有如闪电一般,萌生出一种热带生长物,它是由最异质的各种各样残剩物构成的,在这生长物中间,心安理得地、固执地住着但丁和莎士比亚。在这同一时刻,我又突然回想起我私下的全部思想流,这是在布鲁克林桥的中间开始的,突然被“卵巢”这个词所打断。我认识到,海迈在说“卵巢”一词之前说的一切,都像沙子一样从我身上筛过。我在布鲁克林大桥中间开始的事,是我过去一而再、再而三地开始的事,通常是在步行去我父亲的店铺时, 是一种仿佛在恍惚之中天天重复的行为。简单说,我开始的,是一本时间之书,是一本关于我在凶猛活动中的生活之沉闷与单调的书。有好多年我没有想到我每天从德兰西街到墨累山一路上写的这本书,但是在过桥的时候,太阳正在下山,摩天大楼像发磷光的尸体一样闪烁着亮光,关于过去的回忆开始了……想起在桥上来回过,到死神那里去上班,回到太平间的家,熟记《浮士德》,从高架铁路上俯视公墓,朝公墓吐口水,每天早晨站在站台上的同一警卫,一个低能儿,其他正读报纸的低能儿,新起来的摩天大楼,人们在里面工作,在里面死去的坟墓,桥下经过的船只,福尔里弗航线,奥尔巴尼航线,为什么我要去工作?我今晚干什么?我身边那只热烘烘的眼儿,我可以把手伸到她的裤裆里,逃走成为牛仔,试一试阿拉斯加,金矿,下车转一转,还不要死,再等一天,走运,河,结束它,往下,往下,像一把开塞钻,头和肩埋在泥里,腿露在外面,鱼会来咬,明天一种新生活,在哪里?任何地方,为什么又开始?哪儿都一样,死,死就是答案,但是还不要死,再等一天,走运,操,管它呢,如此等等。过桥进玻璃棚,每个人都粘在一起,蛆、蚂蚁从枯树中爬出来,他们的思想以同样的方法爬出来……也许,高高凌空于两岸之间,悬在交通之上,生死之上,每一边都是高高的坟墓,燃烧着落日回光的坟墓,悄悄流淌的河流,像时间一样流动,也许我每次经过那里,总有什么东西在使劲拽我,拼命劝我接受它,让我自己来告诉人们;不管怎么说,每次我从高高的桥上经过,我都真正是独自一人,无论什么时候遇到这样的情况,这本书就开始自动写作,尖叫着说出我从未吐露的事情,我从未说出的思想,我从未作出的谈话,我从未承认的希望、梦想、幻觉。如果这就是真正的自我,那么它是奇异的,而且它似乎从不改变,总是从上一次停顿中重新开始,以同样的情绪继续着,这种情绪我小时候就碰到过。当时我第一次一个人上街,在阴沟里污水结的冰中冻住了一只死猫,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死亡,明白死亡是怎么一回事。从那一时刻起,我懂得了什么是孤独:每一样事物,每一样活的东西,每一样死的东西,都有其独立的存在。我的思想也有着一种独立的存在。突然,看着海迈,想起那个陌生的词“卵巢”——现在它比我全部词汇中的任何一个词都陌生——这种冰冷的孤独感支配了我,坐在我旁边的海迈是一只牛蛙,绝对是一只牛蛙而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我正头朝下从桥上跳下去,钻进原始沼泽的淤泥中,腿露在外面,等着被鱼咬上一口;就像那位撒旦一样,冲过九重天,冲过坚固的地心,头朝下,冲撞到地球的最深处,地狱的最黑暗、最厚实、最炎热的深窝里。我正走过莫哈维沙漠,我旁边的那个人正等着夜幕降临,好扑到我身上,将我杀死。我又走在梦幻世界里,一个人在我头顶上的绷索上走,在他头顶上,又有一个人坐在飞机上,飞机在空中用烟雾拼写字母。吊在我膀子上的那个女人怀孕了,过六七年以后,她肚子里装着的这个小家伙将能够读出空中的字母,他或她会知道,这是一支香烟,再后来可能会学会抽烟,也许一天一盒。在子宫里,每一个手指上,每一个脚趾上,都长出了指甲、趾甲;你可以就此打住,停留在一个脚趾甲上,可以想像的最小的脚趾甲上,为了要想像出它的样子,你会撞破你的脑袋。在分类账的一边,是人类写的书,包含着这样一种智慧与愚蠢、真与伪的大杂烩,以至于即使一个人活得像玛土撒拉玛土撒拉:《旧约全书》中的人物,据说他活了969年。——译者一样长寿,也不可能将这种杂烩清理妥当;在分类账的另一边,是脚趾甲、头发、牙齿、血、卵巢一类的东西,只要你愿意,是所有数不清的,用另一种墨水、另一种文字——一种不可理解、不可破译的文字写的东西。牛蛙眼瞄准着我,就像嵌在冷冰冰的脂肪里的两颗领扣;它们嵌在原始沼泽淤泥的冰冷潮气中。每一个领扣都是一个卵巢,在眼球的冰冷的黄色脂肪中毫无光泽,产生了一种地下的寒冷,地狱的滑冰场,人们都颠倒着站在冰里,腿露在外面,等待着被咬一口。在这里,但丁独自一人走着,被他的梦幻压弯了腰,在走了无数圈以后,在他的作品中渐渐走向天堂,登上天使宝座。在这里,莎士比亚以和蔼的表情陷入了无尽的狂热沉思,然后以精致的四开本和影射的方式出现。费解中的朦胧白雾被阵阵笑声一扫而光。从牛蛙眼的中心放射出纯粹洞察力的整齐的白色辐条,不可注解和归类,不可计算和界定,只是盲目地在千变万化中旋转。牛蛙海迈是在高悬于两岸之间的通道上产生的一个卵巢蛋:为他,摩天大楼建造起来,荒野被开垦,印第安人遭屠杀,野牛遭灭绝;为他,孪生城市由布鲁克林大桥所联结,沉箱下沉,电缆架在一座座高塔上;为他,人们倒坐在空中,用烟与火写字;为他,发明了麻醉药、麻醉钳,以及能摧毁肉眼看不见的东西的贝尔塔巨炮;为他,分子被打破,揭示出原子是不以物质为转移的存在;为他,每天晚上星星被用望远镜扫视,正在诞生的世界在妊娠中就被拍下照来;为他,时空的屏障遭蔑视,无论是鸟的飞行还是行星的旋转,一切运动都由自由的宇宙的严正教士作出无可辩驳、无可否认的解释,然后,在桥中间,在散步中间,始终在什么中间,谈话中间,做爱中间,我一再确信,我从未做过我要做的事情,由于没有做我要做的事情,我心中便滋生出这种创造,它不过是一种纠缠的植物,一种珊瑚般的生长物。它剥夺一切,包括生命本身,直至生命变成了这种被否定但又不断维护自己权利的东西,同时制造生命,杀死生命。我能看到,死后一切还在进行,就像毛发长在尸体上,人们说“死”,但是毛发仍然证明着生。归根结底没有死,只有这种毛发与指甲的生。肉体死亡了,精神熄灭了,然而在死亡中,有些东西仍然活着,剥夺空间,产生时间,创造无尽的运动。通过爱,或者通过悲痛,或者通过天生一只畸形脚,都会产生这一切;原因算不了什么,事件才是一切。从一开始就是这个词……无论这个词是什么,是疾病还是创造,它都仍在蔓延;它将不断蔓延、蔓延,超越时空,比天使活得更长久,使上帝退位,使宇宙没有支撑。任何一个词都包含了所有词——为他,这个通过爱、通过悲痛,或通过无论什么原因而变得超然的人。每一个词都要溯源,而这源头已经迷失,永远不会找到,因为既无始也无终,只有在始与终当中自我表现的东西。所以,在卵巢的电车上,有着由同一材料构成的人与牛蛙的旅行,他们不比但丁更好,也不更坏,但是却无限不同,一个不确切知道任何一件事物的意义,另一个太确切知道一切事物的意义,因此在始与终当中两者都迷失与糊涂,最终卵子在格林普恩特的嘉娃街或印度街产下来,被几个扭动着著名软体动物一类的卵巢的无实质的妓女带回到所谓的生活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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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四章(2)

现在被我视为我适应时势或不适应时势的最佳证明是这一事实:我对人们正在写或谈论的事情,没有一件有真正的兴趣。只有那种物体纠缠着我,那种独立的、超然的、无意义的事物。它也许是人体的一部分,或者是歌舞剧院的一截楼梯;它也许是一个大烟囱,或者是我在阴沟里发现的一个纽扣。不管它是什么,它使我能够开火、投降,然后签字。我周围的生命,构成我所了解的那个世界的人,我是不能给他们签字的。我肯定在他们的世界之外,就像食人者在文明社会范围之外一样。我充满着对自体的违反常情的爱——不是一种哲学爱好,而是一种强烈的,绝对强烈的饥饿,好像在每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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