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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官吧,我带你修仙。”
一领大红锦缎面的白狐裘披在身上,一头银白的长发倾泻而下,所到之处自有风雪相随。头上有一对兽耳,身后有一条尾巴,脸色煞白,唇色暗紫,瞳色如血的少年突然出现在一座大宅院前。
白缘的红色礼服挂着组佩,皮质的腰带上镶嵌着杂宝,七尺之躯携三尺剑,姿颜瑰丽竟添几分悲壮。言行得体,举止有礼,出身世家的贵公子名为周瑜,字公瑾,他雅步出迎,面对妖狐纹语的提问笑而不答。
公瑾看着纹语身边围绕着的雪花,顾左右而言他:“还是头一次见到三月下雪的。”纹语听了略抬了抬手,围绕着他飘舞的雪渐渐消散,只留清风拂面,吹起了几缕青丝。白烟散尽,少年的变作一只白色的小狐,毫不客气地爬上男子的肩头,用尾巴勾着贵公子的脖子。
登车出行被乡民跟随围观一如平常,就连街景和行人也是那样循环往复。客游的浪荡子挂着铃铛飞奔在人群中;邻家的俏寡妇独自在后院的亭子里叹息;乞食的黄毛猫喵喵地叫个不停;池塘里的鱼怎么捞都捞不完。人间景象总是一般,煞是无趣。
大殿上,君主仲谋端坐在高台之上,扯着自己的衣袖。红色的头发高高束起,广袖峨冠,倒有几分仙风道骨。仲谋显然是有些着急了,本就没有舒展过的眉头皱得更紧,硬生生将两眉之间的印堂挤出了一条缝,仿佛是开了天眼。在座的宾客各行其事,悠然自得。无意间瞄了一眼仲谋的张公停下了自己的心思,先是一惊,随即又明白了,继续思考自己的小心思,并不多在意。
漫长的等待之中,仲谋不再扯衣袖,他开始用指甲划桌沿。一直沉默的顾君偶然将目光投向仲谋划桌沿的手,仲谋立刻停下了动作,调整了坐姿,理了理衣冠,偷偷地瞄了一眼,直到确认那道目光投向了别处,才暗自松了一口气。
怎么还不过来?难不成是遇上刺客了?记得当年的阿兄就是在一个人的时候遇到的刺客……不好这样想的!再不过来可怎么办呢!
仲谋正漫无边际地想着,门口出现的人影将他的思绪拉了回来。清脆的铃声不怎么悦耳,稳健的步伐有几分匪气,还有那好任侠的个性,让一众文臣皱起了眉毛。仲谋听到了铃声,心中的期盼也化作了记不全的子虚赋,目光投向了别处。
锦衣华服的武人名为甘宁,字兴霸,他为迟到而致歉。不用在意的,又不是在等你。仲谋没有将说思变成所言,只请兴霸入座,不加责备。兴霸径自入座,华贵的蜀锦盖过了殿上在座的诸君。
一众文臣的种种不满并不能传达,君主的不在意也没有使兴霸有所自觉。武夫不过是武夫,满朝文武心照不宣,游侠刺客终是作贼,殿上君臣不言而喻。
化作小狐的纹语懒懒地趴在周瑜的肩头打着哈气,狭长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起来像在笑。纯白的狐皮没有一丝杂毛,雍容华贵,俨然是一位国王。
三月春光,总让狐提不起精神呢。不过,这股香气闻起来倒是很让狐很安心。说起来,第一次相遇也是在这个时节吧。小狐优雅地抖了抖尾巴,将落在男子身上的柳絮拂去。
柳絮才没有雪好看呢!可惜,南方冬天也不下雪。什么时候一定要带公瑾去我们村住一段时间。远离俗务,只看看雪才好呢。困意袭来,小狐也不再多想,做起了以前的梦。
那年三月,一只小狐潜入谁家的宅院,在假山石洞中找了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将脑袋枕在毛茸茸的尾巴上假寐。面对庭院中的大型禽类的嘲笑,小狐突然坐得很端正,义正言辞地表示:“才不是来睡午觉呢,朕是在修炼!是真的在修炼……真的!”
不远处,传来一阵琴音,如山间的泉水一般清澈,涓涓细流汇聚成河,流水潺潺,在山间游走,忽左忽右,随着山石而改变方向。忽然,前方的去路消失了。断崖之上的流水,倾泻而下,冲刷着石壁,坠入谷底,汇聚成潭。溢出的潭水,又坠入更深处,如此往复,直至地势平坦,再次汇聚,如长蛇一般掠过平原,与其他支流汇聚,成涛涛大江,奔流不息,撞顽石而不止,过浅滩而不绝,东流到海,不复西归。同其他江河于海中相遇,蒸腾成雾,汇聚成云,飘往各地,化作雨水落下,描绘这锦绣江山,泽润这草木生灵。小狐正听得入神,琴音戛然而止。
小狐歪着脑袋,透过石壁上的小孔,寻找着琴音的来源。是一位身材健硕,举止优雅的少年。宽袍大袖,长裙曳地,细长的手指将被风吹乱发丝理到耳后,随意披散的长发被风吹起,尚未干透。另一个体型娇小一点的少年过来叫他吃饭,两人穿着一样的衣服,都是刚洗完头发的样子,像是兄弟,但绝不会是兄弟。
他们的衣缘颜色不同。弹琴的少年衣缘是白色的,显然是父母双亡的孤儿。后来的那个少年衣缘是青色的,祖父母过世了,但父母尚在。人类世界的礼仪应该就是这样的。
在家的时候父母虽然没钱供纹语上学,但纹语和朱砂一起偷偷在私塾的墙外听了一些。后来乡绅墨络给私塾捐了一笔钱,叫村里想上学的孩子都来陪他的儿女们读书。朱砂也就是沾了这个光才能作为一个乡下女子能知书达理,嫁到了贾孝廉家。纹语的举止仪态本就和人类的贵族公子一样,人类的文字也能认个大概,除了人情世故不能明了,一切都无可挑剔。
父母双亡之后,纹语想要到扬州求仙,也是墨络为他提供的旅费,替他照料父母的后事,在他离乡以后派人替他看守留下的两间旧屋,使他无后顾之忧,安心游学。眼前的这个少年叫公瑾,也是一样父母双亡,纹语不由地对他产生了亲近感。
此后,纹语的日常修炼又多加了一项。他坚持着自己不是来听琴的,只是在修炼。今天的公瑾穿的是窄袖的黑衣,袖口用布条扎起来了,长发束起加了冠,腰带换成了皮革的挂着三尺剑。是要去和人打架了吗?优雅的公子不应该呀,虽说纹语自己并没有能这样说的立场,但他相信公瑾应该是他一样的贵族,高贵优雅不应该做出会沾上鲜血的粗俗行为。
“今天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弹琴了。”
最后一次?是什么意思?纹语不及细想,只见一个穿着黑色官服的男子,叫人拿了一副盔甲给公瑾。公瑾接过盔甲,让人替他穿上,整了整衣冠,向他的从父行礼告别。要走了吗?还回来吗?纹语的心又变得空落落的,就像朱砂出嫁那时一样。
“此番去迎伯符,定当建功立业,不辱家门。”
伯符就是那个叫他吃饭的少年吧,记得他的大名好像是叫孙策,长得挺好看的。伯符离开家也有一段时间了,纹语只顾着窥探公瑾,到现在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个人。公瑾穿上了盔甲,跨上马,似乎真的要去打仗了。不知怎么的,纹语又想起了那天他背着朱砂上婚车的场景。
朱砂出嫁了,说好的明年冬天回来,一年又一年地等了,却总不见回来。父母因时疫而亡故,葬礼上只有纹语和乡绅墨络。邻居们怕被传上,不敢来帮忙。朱砂的婆家人也不放她回来,只叫人带了礼金。墨络作为乡绅倒是不避讳什么,他又出钱又出力,帮着纹语这个失去父母的孤儿料理后事,就像对宗族子弟一样热心。
墨络的女祖先据说是巫,他是乡绅,但不是良家子。他家的子弟文武双全,又会巫术,也能行医。但不是良家就不能举孝廉,也不能举茂才。当官是不行的,要从军也不够格。他家有余财,又爱惜人才,就出资捐助私塾,让良家子能读书为官,不是良家子也能识文断字。乡下的孩子也不能总是愚昧无知,有求学之心自然该满足他们。
出身官宦家族的公瑾生来就能做官,不过是换根腰带的事,说换也就换了。同样是贵族,公瑾终究和纹语不同。纹语是野兽,杀伐之事就是本业,公瑾是人类,虽说体格健硕,看着还是个文弱书生。能弹出优美旋律的手指真的能拿剑吗?纹语不禁开始为他担心,索性就这样跟着他了。
直到现在,纹语依然坚持是去修炼的,才不是去保护什么人。小狐隐藏身形,尾随着公瑾再次见到了伯符。这次,他披坚执利,看起来比以前魁梧了很多。见到公瑾的那一刻,如花一般绽放的笑颜,将仅存的一丝威严淹没了。
“吾得卿,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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