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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说着,吐出了几粒葡萄籽,他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在手中的葡萄上。
那女子道:“作为一个绅士,难道不应该请一位美丽的小姐吃一些吗?自顾自的若无旁人,是一种很没有礼貌的行为……”天宝灿烂一笑,又丢了一颗葡萄,吃的满嘴都是冰凉的液体,说道:“可惜,我不是绅士。做绅士太累了!”那女子道:“做绅士不好吗?”“不是不好,是很不好。岳不群在维护他君子剑的形象背后,还要干一些龌龊的勾当,太累了,既然做了小人,何故要再做君子。一个人活一个人的已经很累了,却想要活出两个人的人生来,岂非更累?”
女子轻笑道:“你这个人真有意思。”
天宝道:“是吗?”
“恩。”
天宝说道:“你还是不要对我产生兴趣的好。因为我对你没有兴趣。如果只是说坐下来好像朋友一样聊天,吃饭,我不在乎,普通的朋友也大可做的。但如果有什么别的想法,最好就免了吧,我入了你的眼,可你不入我的眼……虽然我不是一个绅士,但请一位美丽的女子吃一串葡萄还是要的的,给你……”他轻轻一笑,递给了那女子一串葡萄。
那女子笑的有些艰难,就好像是被人打回原形的狐狸精一般,说道:“好吧。那我们就做普通的朋友!我是方娴雅。”
天宝伸手和他握了一下,说道:“天宝。”
方娴雅不过也是一个可怜的女子而已,她们这样的女人,为了金钱,权力,用自己的身体去换,用自己的青春去赌,用自己的美貌来吊一只大大的金龟婿。她们也无奈,也可怜。她们这样的家鸡,也很让人同情,只要是不讨厌的,天宝不介意多一个可有可无的朋友,他不会因为那一张膜儿就看不起她们。
至少这个女人是凭借自己的本事吃饭的!
天宝家人在上谷就是郊区租的房子,在那里经常看以看到一些“小姐”出进,她们或者是生活所迫,或者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做了色情生意。不过生活惨淡的她们脱离了酒醉霓虹以后,就是生活在那些租来的简陋的房子里。在社会底层的角落里,有多少的肮脏是为人所不见的?有办法的话没有人愿意做鸡!
尤其是在华夏国这个贞操观念根深蒂固的国家里,就更是这样了,有一口吃的,她们也很难走上这条路。笑贫不笑娼,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而已。
她们是一群女人,却是值得尊敬的女人。
至少她们花的是自己的钱,至少他们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
方娴雅显然就是来这里钓鱼的。她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当然知道能被何闰勤用豪华的加长车接来的人一定不简单!她的确钓到了鱼,不过却不是武王。天宝也不点破这样腼腆的局面,只是和她聊一些家常,吃一些水果。至少说来他现在不是寂寞的,有一个女人在陪着他,好看也好,难看也罢,不用一个人呆着,就是一种幸福!
天宝含糊的问:“你哪里人?”
方娴雅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沧州的,我沧州人……家里就只有我一个女儿,我爸死的早,家里的大梁就压在了我妈一个人的肩上。那个时候我十二岁,她走街串巷的捡垃圾,收废品,供我上学,受尽了人的白眼。在高二的时候,我妈终于累垮了。我只能错学,打工赚钱……”
两行眼泪簌簌落下,方娴雅带着哭声,埋头轻轻的啜泣,“我想让她过上好日子,享福,那怕是只有一天也好,可我就那么几个工钱,一个月才勉强够补贴家用的——”
天宝只是木然的一口一口吃着葡萄,似乎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头人一般。但如果你仔细看的话,就可以发现他的眼睛里竟然没有光泽,吃东西的时候也很机械!
他怎是无情的人?
只是他的感情不容易表达出来而已。
从小到大,天宝就没有哭过,也没有任何伤心的表情。他是冷漠的,当人问他“你想不想老家”的时候,他都是摇头,“不过就是一个地方而已,有什么好想的。人一辈子,不过就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他总是这么说,可谁知道他做梦的时候,是会梦到老家的山,老家的井,还有老家的土坯房子呢?
天宝不会安危人,只说道:“人生总是无奈的,娴雅,你不要哭了。过去的已经是过去了,你既然选择了人生,那么就走下去。找一个你爱的,不如一个爱你的。也许你感觉爱不重要,只是想让你的母亲过好,但你选择的代价太大,太大了。”
用自己的一辈子,来换取母亲的幸福!
她孝——
但生活却有她无法承受的重。
天色不知道何时就开始暗了下来,现在这个时节在露天开派对,这些女子一身单薄的晚礼服,还露了大半的肩膀,光着胳膊,不是一般的冷。所以宴会的场所在天一黑,就安排到了房子里继续进行了。方娴雅冷的手都有些不听使唤了,好半天才缓了过来。天宝道:“你经常参加这样的派对?”
方娴雅道:“恩。”
天宝道:“冬天了,你应该买带长手套和披肩的晚礼服,这样天气虽然冷,可也好上许多。”方娴雅道:“谢谢你,不过我没有那么多的钱,这一套晚礼服还是和同学借的,我……”天宝说道:“我送你一套,怎么样?”
第二十六章 那一瞬的温柔
方娴雅的朋友是一个满甜的女人,她也在这里,不过却是在和另外的一位男士一起。天宝便是坐在桌子旁边吃东西。在里面和外面对他来说并无太大的区别,依旧是吃。他不会跳舞,当然不会上去让人笑话,所以方娴雅邀请他跳舞,他拒绝了。陆续的有几个女士邀请,他也拒绝了,他有些讨厌那种钢琴的声音,听的特别的烦躁。
终于客厅中的灯光暗了下来,伴随着简单的“happybirthdaytoyou”的简单旋律,一个三层高的大蛋糕被一个下人用餐车推了上来。十六根花花绿绿的蜡烛插在上面,柔和的烛光充满了一种温馨的氛围。
天宝没有跟人起来热闹,他是在是不习惯。
看着一个靓紫色晚礼服,红色长袖手套的女子从后面跟了出来,头发盘的很整齐,戴了一个精巧的王冠,上面的宝石闪烁着光彩,烛光映衬之下,充满了一种神秘的美感……这是一种人工营造的美,利用了光线,声音,服装。能如此的策划这场生日派对的人,也一定不简单。这个女子一定就是何嘉韵了。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她的胸部却发育的比一个二十岁的人还要好,还要挺。
天宝眯着眼睛,小口的喝了一口饮料。他的习惯似乎何闰勤很了解,所以给他的桌子上专门上了果汁,有苹果的,柠檬的,橘子的,就是没有酒……就在他冷眼旁观这些人热闹的时候,何闰勤也在看他。
第一次在世界之巅见面的时候,这个男人说“酒是穿肠的毒药”,现在的他也一如当时的淡然,没有人去了高处以后的那种惊讶,没有大叫,没有吓的腿肚子发抖,那种淡漠,却偏偏比什么都要来的可怕。
何闰勤端了一杯酒走过去,说道:“昔日太史公论及天下勇士,说世间勇武之人可分四等,前三者是:血勇,气勇,骨勇。血勇之人怒而面赤,气勇之人怒而面青,骨勇之人怒而面白,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血勇之人只可于市井之中打架殴斗,气勇之人可从军杀敌,骨勇之人已极可贵,能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常山赵子龙,将于阵前,拔剑生死,面色不变,是为神勇!那天在世界之巅得见天先生,我一眼便知,天先生乃是神勇之人。”他轻轻的喝了一口酒,在天宝的身边坐下来。
天宝说道:“苏轼说‘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我,顶多就是一个匹夫而已,狗咬我一口,我也要咬回来,不能忍,不能让,被人踩一下也要挺身而斗,不识进退,不知机变,怎算得上一个‘勇’字?”
何闰勤则是笑道:“说的好,不能忍,不能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太史公言勇,可以说他是从来不知道何所谓勇,苏轼言勇,无非就是他的勇而已。不能忍,因为那根本就是没有忍的必要,不能让,是不需要让。不识进退,不知机变,因为那些根本就没有必要。你和他们不同,和我也不同!”有那样一个神奇的女子,天宝就算是杀人放火,也确实没有忍的必要。就是大型的黑帮都已经可以摆脱了一部分法律的纠葛了,更何况是天宝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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