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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我把一辆在地窖里找到的折叠自行车,扔给那两个人,再把一些面包和水扔到他们面前,示意他们离开。

在这半塌的房子外,旺财趴在我身边,把下巴搁在哑铃上,我靠着墙,叼着烟,弹着这把十九世纪出产的、大约被原主人当成传家宝的木吉他。我在飞舞的辐射尘里,在狂风中,弹奏着核爆前的乐章,我的长发在风里,轻抚着我的肩骨和脊椎。

时间在弦上慢慢地滑过,已经过了十三天。

十天前,旺财居然听着我的吉他声睡着了。

七天前,布鲁斯骑着那辆单车走了,还背走了我给他们的所有面包和水。他在临别时一脚把左照踹倒在地,理由是这种竞赛型自行车后面没有架子,不能搭上她。天啊,我似乎记得,自行车的前梁是可以坐人的。其实,他曾在左照睡觉时问过我,能不能自己走,这样食物可以撑半个月,当时我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随后,左照在我面前跪了三天。她求我让她跟着,她用英语求我,让她留下,她愿意成为我的奴隶。我并非不知道,她只是不想再次被腐尸捉住,只是不想被腐尸撕碎。但她实在长得漂亮,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其实,我潜意识里,早已做好了布鲁斯会独自逃命的准备。否则的话,我也无法解释,不需要食物的我,为何在车里留下了大部分路上搜刮到的食物和水,没有全部给布鲁斯。

看着她狼吞虎咽,我低沉地说:“留下一个女人,在这个我都不能自保的废墟,她只会成为拖累……不知我那些愤怒的老哥们,会不会说,我是一个无知的小孩?唉……”老哥们都逝去了,也不会有人再来提点我敲打我了,我望着她,有点痛恨自己的心软。

她闪烁的眼神,分明听得懂我的话,我说:“春香,你叫春香,以后,说华语。”我猜对了,她会说华语的,她跪正起来,深深地弯下身子,以至头触及地面。

今天,第十三天了。

那具腐尸,已经把它自己剔干净了,有了完整意识的它,对我说话,没有发声音,但我却明白:它跟着我,就是因为羡慕和崇拜我干净光洁的骨架。听它的意思,在核爆前,它大约也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吧。如果不是出于这份羡慕,它无法忍着剧痛剔干净自己的腐肉。

它说要跟着我。我望着它,它的骨架惨白而正常,突然间我有了一个奇异的念头,也许,它的骨头没有变异?我从车上拿了一把突击步枪和子弹扔给春香,让她和旺财留下,然后招呼着那个刚剔干净自己的腐尸,向医院奔去。它似乎还不习惯只有骨架的身体的轻盈,一跑起来就收不住步子,摔了一个狗吃屎,我只好无奈地等它爬起来,拖着它飞奔。

在这十三天里,医院的能源反应堆,应该蓄积了足够的能量,起码,各个出口的大门又关上了。我带着它从排污管翻入二楼,我很奇怪,在大门洞开的时候,居然没有腐尸进来,但跟在我身后的它,却对我说:您是我们不可到达的崇高和强大,您所在之处,笼罩着圣洁而邪恶的领域,没有腐尸敢于亵渎。

啊,如果它会说话,大约我是听不懂这么复杂的英语,如果不是我能读懂它心里意思,我哪会知道,原来我如此伟大,真是去TMD!面对过海伦纳之后,我就知道了,什么叫绝对的强大。并且无论那些吸血鬼还是老萧他们,我从不见他们对我有一丝恐惧,所以我知道,它不过是在拍马屁罢了。

DNA再造机所在的楼层已塌了一半,但还好再造室没什么问题,我指着一张病床让它躺上去,然后推着它进入那个再造舱,开启了按钮。那玻璃穹顶,从外面是见不到里面的,我便坐在门口,默然地吸烟。

直到我吸光了半包烟,再造室里的机器开始响起一个电子合成声,重复着一个词Successfully。成功?我弹开烟头走了进去,开启再造舱的门。

一个二十七八岁的金发女郎,笔挺的鼻子,紧闭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再造的身上没有阳光造成的晒斑,洁白的身躯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睁开眼睛翻身下了床,在我跟前跪下,吻着我的左手,看上去她不再惧怕我泛着符文的骨头了。然后她无比驯服地趴在我脚下,她说的英语急又快,但幸好我仍能听懂她的心声:赞美您,无所不能的神。她甚至用上“God”这个词,稍懂点英语的,都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她说:那些之前剔干净了左手的腐尸们,曾也找到一只再造机,但连它们那已剔干净的左手,都不能再生出皮肉。万能的神,愿所有的赞美归于您,您给予了我生命,我愿用生命和一切侍奉您,我将完整自己,以作为盛装您的道的器皿……我要去那迷途的腐尸里,传您的道,让神迹带给它们希望……

我没有理会她在说什么,因为味道,她吻我的左手,留下的口水的味道,隐隐约约,有一种腐尸的臭味。

我把右手举起来,我绝对可以确定,那是腐尸身上的味道,绝对是,不是尸臭,是腐尸独有的一种味儿。我从肩上取下猎枪,用白银的枪管触碰她的皮肤,她没有什么反应。我去洗了手,看着再造机的控制台上,电子屏幕有个“2”,就是还可以使用两次吧。

我示意她站好,我说,我要试验你对我的忠诚。她的眼神还是迷离的,她雪白的脸还是粉红的,她点了点头,马上就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号叫。因为我毫不迟疑地拔出战术刀,削去了她整只左臂肘部以下的皮肉。

在她的惨叫响起时,血才开始淌下,我把白银枪管移动到她手骨上方,她马上下意识地缩开,这时她还在惨叫,完全是手骨下意识的动作,如接近火焰时的躲闪。

我把她再次推进再造舱。

当她再次从里面出来时,望着我的眼神,愈加地崇拜和疯狂。她说:现在就要去腐尸里传道。

她说:求神赐予教名。

我把那把猎枪给了她,告诉她可以在这医院里,那些发臭的军人身上,找一些霰弹。因为老萧在枪管上刻了许多符,大约一般的腐尸,用这枪发射普通霰弹就行了,等遇到厉害角色再用银弹吧。然后我说:“你就叫,梅超风。”

我站在那半塌的房子前面,看着她骑在从医院车库找到的巡洋舰摩托车上,身上穿着一件医院里找到的白大褂。她背着猎枪和子弹,对我说:“我的神啊,我这就离去,让您的神迹为世界知晓,让您的道为世人点燃希望!”我只是默然地点了点头,我不知道我有什么道。

我轻扫着吉他,看着她远去,春香和旺财都还在睡觉,天白茫茫,也许再也见不到梅超风了,现在我也要离开了,离开去找让我恢复身体的方法……我弹起一曲送别的歌,为自己的远行送别。

流浪,我在废墟中流浪,开着悍马车,载着一个甘愿成为我奴隶的女人,还有一条能不顾生死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狗。一路上,我经过了几个人类的聚居点,但通常他们会把武器对准我,迫使我远离。更多的地方,还是废墟,无尽的废墟,我渐渐地,更留连于废墟里,黑夜中。

变异生物和腐尸,我杀了不少,也曾在几十条变异蚯蚓的围攻下落荒而逃——我不知道怎么对付几十条直径超过一米,速度起码每小时五十公里的怪物。当然,还因为我那白银手枪子弹不多了,我不想浪费在它们身上。

在废墟之中,我拯救过不少人,有男有女,都是成年人,没有老人,老人通常一走出藏身点就会被腐尸、变异动物撕碎,连呼救和逃离都来不及。我把不停赞美我的人们送到聚居点,人类的聚居点。但下次我再到那个聚居点时,我会见到,曾被我搭救的人们,就在用武器驱逐我的人群中……

我终于知道,世人可以赞美蝙蝠侠,可以赞美超人,可以赞美蜘蛛侠,但他们不会接受一个骨架子,哪怕是将他们从变异生物的利牙中救出的骨架子。我的长发伴着我的悲哀一起,飘洒在风里。

终于,我不再流浪了,在大约原是华盛顿特区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避难所。那是一幢还算完好的三层别墅,如果在核爆以前,存十辈子的钱我也买不起这么一栋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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