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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在黄册和鱼鳞册都失去效果的时候推行了更简化的“一条鞭法”。黄册与鱼鳞册早在宋元时代就有,到明朝,由太祖朱元璋亲自建立完善,这两册意义,不单代表册籍的本身,而且与赋役制度紧密联系,黄册更是一切赋役的根源。
黄册与黄册制度是明代比较通行的登记户口制度,有点像现在的户口本。黄册以户为单位,每十年更新一次。黄册主要是为了登记人口而用,但也规定人与土地之间的占有关系。比如黄册上的人与所占地都是对应的,比如某人有田百亩,那么黄册上就对应着有百亩,如果他卖去二十亩,那么就应当再造新册,写上:旧管百亩,今卖二十亩,新管八十亩。黄册与甲里制度相配合使用,《明史·杨思义附范敏传记》说:“十三年,试尚书……帝以徭役不均,命编造黄册,敏议百一十户为里,丁多者十人为里长,鸠一里之事,以供岁役,十年一周,余百户为甲,后仍其制不废。”如上所述,甲里制度的以一百一十户为为单位,形成一里,这是清查户口的手段,黄册则是编制,详细记录每户籍贯、丁口、姓名、年龄、田宅、资产。政府则掌握黄册登记的每户人丁和田宅资产。黄册与甲里制度出现以后,基本上掌握全国的户口和耕地,赋役征收管理制度更趋完善。
鱼鳞图册源自南宋时代的经界法,鱼鳞图册其实就是田地之图,它把田地分区分段,绘画区内的田形,丈尺田界,记录田地种类和肥瘦,买卖情况及田主姓名,再编列字号,订成一册。鱼鳞图册的得名是因为内里绘制的田亩,状似鱼鳞。明实录说:以图所绘,状若鱼鳞然,故号曰鱼鳞图册。与黄册相比,鱼鳞图册详细记载的田产的情况,比如田地的好坏、产权争执的依据,并随时登记变动情形,以此作为定赋役的标准。
黄册与鱼鳞册配合使用,严明的规定了土地的所有权,基本上解决了土地与占有者、赋税之间的关系,可有效控制兼并的,但是到了万历年间,因为土地兼并严重,黄册上的数字已经并不准确,这个制度被破坏了。对此,国学家钱穆分析的很清楚,他说:“如有一豪家置田万顷,他的田亩侵占别人的太多了,便会有人想法变乱黄册,把新收的挪为旧管的,来迁就此种兼并之恶风。又黄册规定每一百十户为一里,推择其中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百户分十甲,一甲分十户。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理此一里一甲之事。主要替政府主管催征,但兼并之风既盛,大户千亩也是一里长,小户三十亩也是一里长,则小户非倾家荡产不可。”(钱穆《中国政治得失》)
黄册被破坏,鱼鳞册同样不能真实的反映土地的情况,业主名字既然可以更改,则无法与真实的土地所有情况对应。两册破坏后,地主豪强兼并土地没有法理上的约束,兼并之风就愈加严重。于是万历年间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条鞭法”也是个无奈之举,因为旧有的两册制度根本没法施行,国家税收和财政上的困难极大,而明朝冗官、冗兵太多,皇室用度极大,不想法“找钱”,政府无法运行,于是,“一条鞭法”实行一个简化的征税方式:计亩征银。其含义即将赋内(如田赋、杂税等)、役内(如按户征派——“里甲”、按丁征派——“均徭”、临时征派——“杂泛”等)各条款总编为一条,皆计亩征银。“一条鞭法”中的“鞭”字其实是“编”的意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是在清查了全国土地的基础上制定的,实际的作用是按田亩的多少确定赋税,取消徭役制度,并以货币来取代实物交税。这个作法有三个好处,一是解决了人民的徭役的负担,改变了中国自古以来赋役结合的制度,二是抑制大地主阶层强占土地,以重税整治,三则用货币来取代实物,既搞活了市场流通,也使税收的账目清晰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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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民时代(3)
这个制度的产生对于明王朝极其重要。明朝能稳定土地问题多年,全赖于太祖朱元璋的“计丁授亩”,而在嘉靖一朝后,张居正对制度的改进,对解决明朝的财政困难贡献颇多,可惜的是,这个制度在他死后就破坏了。
一般来说,封建王朝的历朝历代总会有开国的英明之主建立先进的政策,但只要有一代昏君,这个政策就会崩溃到无可收拾的地步。明朝自正德皇帝这个昏君出现后,基本上就再没出过一个好皇帝,而万历的昏庸贪婪,还要甚于正德。他破坏了一条鞭法,在恢复原有的高额赋税基础上,还增加了矿税,于是土地问题愈演愈烈。土地被兼并的第一个恶果就是产生了很多无业的农民,因为被兼并的土地大都不在黄册,享受一切免税特权,而原有土地上的农民不但无地可种,还要缴税,土地越少,税收越高,无地的农民缴不起税,有地的农民负担更重。恶性循环形成后,就造成了明朝中后期内部最大的社会问题——流民现象。
关于流民之苦,历史上颇有记载,陕西巡按马懋才在《备陈大饥疏》曾详细介绍了当时陕西的灾情: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吃树皮吞石头,这还不是最苦的: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城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
在这里,吃粪便,甚至吃人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一个朝代一旦有人吃人的现象存在,那离灭亡就不远了。
对于人民疾苦,很多官员也有详尽了解。崇祯即位之后,面对流民问题,也曾有很多人提出过良好的建议。在流民还没有形成气候之时,兵部郎中李继贞就曾向崇祯提出过解决之策:“流民饥饿,将来必会成匪,不如请从内帑中拿出十万两银子来救济他们。”内帑当时有三千七百万两银子,区区十万简直不如九牛一毛,但是崇祯不听,不但不拿一分钱,反而派兵围剿。
崇祯上台后,做出中兴帝王的姿态,在辽东军事上投入的人力物力精力很大,与之相比,对流民起事这个会动摇根本的问题,他表现的不是冷漠,而是完全不清楚。这个根本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在崇祯眼中,除了规定“三饷加派”,一切以皇室安危为重外,竟然定下的是“围剿”的方针。于是,本来是农民税务积重难返的问题,到了崇祯这里,就定性上升为反政府的行为。李自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横空出世的。
李自成是陕西米脂人。陕西乃明朝西北最重要的边防地区,驻在这里的皇室藩王贵族,占据大量田地,“秦藩富甲天下,拥资数百万。”(《平寇志》)而在天启至在崇祯临朝间,陕西、河南偏偏又不断的出现天灾人祸,使之成为当时流民最多的省。李自成从小出于贫苦家庭,因为家穷,和朱元璋一样,他也当过和尚,四处云游,这期间对于民间疾苦颇有了解,也掌握了许多的人情世故。李自成身上“江湖好汉”习气比较重,二十岁那年,他给地主家打工,因为不满对方盘剥,将地主打伤,不得不逃到了银川一带,后来又当上了驿卒,成为大明王朝邮电系统的一名低级职员。
以李自成之能,当个邮递员绰绰有余,不过,这个位子后来也没有保住。崇祯三年,因为财政紧张,朝廷开始裁减驿站,因为没有送礼等缘故,李自成被列入裁员名单,“下岗了”。此时陕西流民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势力,自天启元年王二揭竿而起后,安塞人高迎祥号称“闯王”,也揭起了起义大旗,并且势力极大。这位高迎祥是李自成的舅舅,反正生活也没有了着落,李自成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杀了贪婪的上司,投入义军中成为一名大将。
流民时代(4)
流民的作战特点全在一个“流”字,他们没有稳定的根据地,往往携家带口,流动作战,这里不行,就换地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其波动性与流窜性极强,给围剿带来了极大的难度。而对于流民起事来讲,其实最关键的是土地产权问题,光靠围剿,根本治标不治本,所以强力围剿的结果是,流民越剿越多,势力蔓延越来越大,由河北,陕西,再到四川,湖北,广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军费开支也随之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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