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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宿鬼也是他搞出来的。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想到警方不由自主的脑海里浮起沈冰的俏脸,我的心就是一阵哆嗦。老子去找龙少辉吧。他过年时还给我寄过礼物,应该还记得我这个土包子“阴阳鬼探”。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狗屎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我看到了沈冰的车驶进了警局门口,我慌忙把衣领拉高,遮住了半张脸,不想让她看到我。不知为什么,我这么怕见到她。或许这是受伤之后的一种自卑感在作祟。
但我又不由自主的转过头,心情紧张的偷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高跟鞋踩着富有节奏的旋律声,嘎达嘎达走进了大楼。然后,我的心又是一落千丈后。
我失魂落魄的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龙少辉出现。后来进去一打听,龙少辉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靠,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一咬牙,转身出去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亚布力烟丝(2)
出了警局,只有跟阎相打了电话,省城内,除了龙少辉之外,他或许还能帮到我。过了二十多分钟,阎相开车赶到警局门口,我上了他的车,简单把昨晚上的事说了一遍。他眯着眼睛沉思了半天,最终点点头。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二十年前,杀死隔壁小女孩和村里赤脚医生的,应该是一只寄宿鬼。看来,寄宿鬼与夜魔眼有关系。”阎相皱眉说。
我又把夹克衫递给他:“这个王八蛋可能是幕后主使者,也可能是个狗腿子,是他昨晚帮寄宿鬼挡了一下,可惜我没追上这王八蛋。”
阎相跟我一样拿起夹克衫看了看质料和商标,又闻了闻上面的味道,马上向后一仰头,显然熏到他了。
“好大的烟味,这个人平时一定喜欢抽烟斗,这种味道独特的烟丝是亚布力烟。”阎相好像对烟丝很内行。
“阎大师以前也抽烟吗?”我好奇的问了句。
“嗯,我以前抽烟,并且特别喜欢抽烟斗,这种亚布力烟丝也是我的钟爱。”阎相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我忽地想到了姓梁的老家伙,他不但抽的是烟斗,而且烟瘾也大,坐在火车上还叼着空烟斗。想到这儿,我又闻了闻夹克,别说,觉得这烟味与火车上闻到的有点相似,难道这是老梁的夹克吗?
极力回忆下,猛地想起了从龙兴寺一路追着老梁到龙兴居时的情景,他好像就是穿了这种深褐色的夹克衫。有时候太过注意一个人的举动,往往会忽略其他细节,像衣服一类的服饰用品,只有女人才会关心。
我一下张大了嘴巴,老梁可是已经死了的,难道跟我一样还魂了?这个可能不是没有,他的道术很独特也很厉害,况且做了这么多年的阴阳先生,在地府里还能没有点关系?如果他真是复活了的话,倒是让我真的想不通了。
他在龙兴居明显是被寄宿鬼给害死的,因为当时他又用“烟符”给陆晓翔驱鬼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除了这个可能性之外,不会是死于其他原因。他既然被寄宿鬼给害死,说明他跟寄宿鬼之间没什么关系,怎么凌晨会帮寄宿鬼逃走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这件事想不通索性先不想了,我拜托阎相想想办法,在警局内找关系帮曲陌洗脱罪名。老家伙一瞪眼看着我说:“你跟沈冰这么熟,为什么不去找她?”
我挠了挠头,苦笑道:“现在不熟了,因为之前发生了一些事,我们之间有点误会。”
阎相哦了一声说:“那好,我想办法吧。”
正在这个时候,曲陌打来电话了,她说已经从警局出来了,现在跟王子俊在我们所住的酒店内,要我过去。我不由纳闷,就算她洗脱了杀人嫌疑,但半夜留在龙兴寺内的事怎么说清楚的?况且我们还在大雄宝殿折腾的很厉害,把供桌都打翻了,人家文物局和佛教协会能同意吗?
我连忙跟阎相说曲陌的事不用管了,她现在没事了,把我送到酒店。阎相不喜多言,开车把我拉到了酒店门外,然后跟我说他还有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给他打电话,说完开车走了。
正要进酒店的时候,看见曲陌和王子俊从里面出来,身边还有两个人陪着。我看到他们时,眼睛一下就直了,这两人是沈冰和一个陌生的男子。
第一百三十三章 沈冰中邪(1)
第一百三十三章沈冰中邪
本来他们正有说有笑的从里面走出来,但沈冰一看到我,马上脸沉了,曲陌和王子俊也闭了嘴,一时气氛相当尴尬。
我看了看沈冰和这个长相算是比我帅气点的男人,刻意表现出一副极为大度的样子,微微一笑,冲沈冰说道:“好久不见,你还好吧。”其实我心里糟透了,现在才知道啥叫伤口上撒盐,滋味真他妈的难受。
沈冰忽然抬头两眼望天,嘴里咕哝着:“废话,我不好能站在这儿吗?”
她这种总是出人意料的待人方式,放在以前我肯定要K她两句的,可是现在心境不同了,她旁边站的这位,可能是他的男朋友,我就算以普通朋友身份可以打击她,但我糟糕的心情也实在让我没这份热情了。
我这会儿心里装满了山西老陈醋,又酸又沉。
王子俊善于和稀泥,一见气氛不对,连忙给我介绍沈冰旁边的男子,他叫高松,以前跟沈冰是大学同学,现在刚从国外留学回来,这几天一直和沈冰在一块叙旧。
叙什么旧?还不是续大学时的旧情?看样子就能猜出个**不离十,老子一时心里更加的一落千丈,心情出奇的差劲。这小子比之前的乐维看起来都帅,并且是从国外回来的,无疑又增加了一道洋光环,又是和沈冰老同学,他们了还有什么理由不能成为一对的?老子只不过是只土包子,比在这小子跟前,说好听点是垃圾,说难听点就是一坨屎!
曲陌接下来说,她被带到一家□□分局后,因为案子牵涉比较大,上报了总局,沈冰代表重案组过来审理的,得知详情后,把她保释出来了。
我现在没心情听她说这件事,也懒得想知道她们两个之间误会化解了没有,只是点下头,沉声说:“出来就好,我去医院看看二毛。”说着冲高松颔首致意,算是给他打个招呼,掉头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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