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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第1页)

“不一定。有时两个。”

“你知道有个囚犯后来死了。还记得那个囚犯吗?你知道他们是怎么整他的吗?”

“我们听说他脑子错乱了攻击审讯的人。”

“是吗?”

“这是我们听来的。我帮着把他弄回去。那些囚犯都睡了。他怪怪的喘着气,呼吸急促而深沉。这就是我最后见到他的样子。第二天,他就死了。”

“说下去,我在听着。我要你把所有记得的事情告诉我。”

那男孩脸涨得通红,我肯定他曾被告诫不准说出去。“那个人比别人受审的时间都要长。我看见他第一次被带进来时,独自坐在角落里,捧着他的脑袋。”

他的眼睛向同伴眨了一下。“他什么也不吃。他不想吃。他的女儿和他在一起:她想劝他吃点东西,可他就是不吃。”

“他的女儿怎么啦?”

“她也被提审了,不过时间没那么长。”

“说下去。”

他却打住不说了。

“听着。”我说,“我们都知道他女儿是谁。就是现在和我呆在一起的那姑娘。这不是什么秘密。好了,说下去,告诉我发生的事情。”

“我不知道,长官!大部分时间我都不在那里。”他向身边的同伴乞援,那一个却不吱声。“有时那里传出尖叫声,我想是他们在打她,可是我不在那儿。我一下班就走了。”

“你知道直到今天她都不能走路。他们打断了她的脚。那帮家伙当着别人的面这样折磨她,她父亲也在场吗?”

“是的,我想是的。”

“你知道她再也不能清清楚楚地看东西了。他们是什么时候下手的?”

“长官,当时有许多囚犯要管,有的还病了!我听说她的脚被打得骨折了,不过她眼睛也被弄瞎的事情是过了好久才知道的。对这些事儿我能怎么着呢,我不想卷进一桩我不理解的事情里去。”

他的同伴没什么要说的。我遣走了他们。“别害怕,不要因为对我说了什么就怎么了。”夜里,那个梦又来了。我在白茫茫一片无垠无尽的雪地里跋涉,朝着一群正玩着搭建白雪城堡游戏的小人影儿走去。走近时那些孩子一哄而散,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个,那个戴着风帽背朝着我坐在地上的孩子。那孩子一直埋头用积雪拍筑城堡的侧面,我绕着孩子走了一圈,窥探那风帽下的面庞。我看见的这张脸是空白的,没有五官;宛如一张胚胎的脸或是一条小鲸鱼;总之这根本不是什么人的面部,只是人体的某个部位从皮肤底下鼓凸出来而已——那是白颜色的,那就是白雪。麻木的手指间,我一直紧衔着一枚硬币。

*                      *

冬天长驻下来了。从北方刮过来的寒风,在接下去的四个月里还会越刮越猛。我站在窗前,额头抵着冰凉的玻璃倾听屋檐间的呼啸,屋顶上松动的瓦片被刮得颠起颠落。一阵阵尘土卷过广场,拍打着窗玻璃。空气中满是浮尘,太阳搅进那片橘色的天空里,铸成一片红铜色。这时节往后的一场又一场风雪将用白色装点大地。大地陷入了隆冬季节。

田野一派空旷寥落,除了那些以打猎为生的人,没有谁非得跑到城外去。守备部队一周两次的大检阅也暂时停止了,士兵们若是自己愿意都被允许离开营地住到镇上去,因为在营房里除了睡觉喝酒他们没别的事可干。清晨我从堞墙那边走过时,看到有一半的瞭望哨都空着,只有少数几个卫兵还在哨位上,他们裹在层层毛皮里面,费劲地举起手来行礼。按说他们也蛮可以呆在床上。因为帝国在冬天里是安全的:从我们这里看过去,遥远的野蛮人也正蜷缩在他们的火炉旁,咬紧牙关抵御着寒冷。

今年没有野蛮人到来。往年入冬后,游牧部落的人通常成群结队地来到居民点,在城墙外边支起帐篷跟居民进行物品交换的易货贸易,拿他们的羊毛、兽皮、毛毡和皮革制品换取我们这里的棉制品、茶叶、糖、大豆和面粉。我们都挺看好野蛮人的皮革制品,特别是他们缝制结实的皮靴。过去我也曾鼓励这种以货易货的商贸形式,只是禁止货币交易。我试图禁止野蛮人进入小酒馆。最要紧的是,我不想看见边境上出现一个到处都是寄生者的城镇,成天游荡着酗酒成性的乞丐和无业游民。过去,令我痛心的是他们许多人都毁在那些狡诈的店主手里,他们把自己的货物都换酒喝了,喝得不省人事地躺倒在阴沟里,于是更加剧了本地居民对野蛮人心存偏见的人云亦云:野蛮人就是懒惰、没有道德感、肮脏、愚蠢。在这个地区,文明就是使野蛮人堕落,孵化出一群只能依赖别人的人,所以我打定主意要反对这般所谓的文明,基于这种决心,我定下了自己基本的行政管理手段。(我得说,就是这个人,如今把那个蛮族姑娘留在了自己的床上!)

然而,今年所有的边境都拉上了隔离的帷幕。我们可以从自己这边的城墙上瞭望远处的荒原;也知道有比我们更充满渴望的眼睛在向我们这边瞭望。商贸活动彻底完了。从首都那边传来的消息说,只要是为了帝国防卫安全,无论什么行动都可能采取,那将是不顾及一切代价的。自从这消息传过来后,我们回到了武装突袭和处处设防的时代。没别的,只有一桩事可做:擦亮刀剑、时刻警惕、准备出击。

我把时间花在慵适的消遣活动上,读读经典名著;继续给自己的收藏编制目录;校核手里所用的南部沙漠那些地图;如果不是寒风砭骨的天气,我就派一队挖掘者出去清理地下藏物现场的流沙;一周里有那么两三次,我一清早就出门沿着湖边去猎羚羊。

二十年前,羚羊和野兔多得不得了,看守庄稼的人只好带着猎狗夜里巡逻守护,防着这些动物来啃啮青苗。可是随着居民点的发达和扩张,特别是成群的狗儿们放出去狩猎后,羚羊就向东面和北面撤走了,很少再来光顾河边或是远岸地带了。现在打猎的人必须准备策马跑上一个多钟头才能开始狩猎行动。

第二章第二章(5)

有时天气不错,我便能够再现自己所有的男性力量和敏捷。如同一个幽灵,我迅捷而灵活地穿过一片又一片灌木丛。穿着一双浸透了三十年油渍的靴子,涉过冰河。我在外套上加了一领宽大的旧熊皮。胡须茬上结满了冰霜,由于戴着连指手套,手指倒是热呼呼的。我的眼睛雪亮;我的耳朵敏锐;我的鼻子嗅着空气如同一只猎犬,愈觉精神踔厉,那是一种纯粹的兴奋。

这会儿,我下了马蹒跚地行走着,那片杂草丛生的沼泽地带的尽头是荒凉的西南河岸,我奋力钻进芦苇丛中。风猛烈地刮着,直吹进眼睛里,吹得两眼干涩。

太阳挂在空中像一个高悬在地平线上的橘子,夹着黑色和紫色的光带。几乎就是那一刻,似乎有一种冥冥中的运气,我突然撞见一头非洲水羚羊,那公羊头上有两只沉重的大犄角,身上披上了毛色浓密而参差不齐的越冬外套,站在小路上对着我,那不停蹿跃的架势好像要蹦上芦苇梢上去似的。从这里望过去不到三十步的距离,我可以看见它的下颏不动声色地转着圈儿,可以听到蹄子践入水中的动静。在足蹄践踏的地方,绕着后蹄骨突处的丛毛,我可以辨认出挂在那上面的冰珠子。

我的位置刚好能隐蔽自己,趁那公羊还站在那里尥起前蹄搔着前胸时,我举枪瞄准它的肩部。一连串动作流畅而稳健。也许是太阳照在枪管上泛射的闪光,它下坡时回过头来瞥见了我。它的足蹄踏着地上的冰凌弄出克拉克拉的声响,它的下颏转了一半停住了,我们彼此盯视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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